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欠债人死亡就可以不用还钱了?看看黎川法院怎么判!
userphoto

2022.05.07 新疆

关注

死亡不等于债归零 所留遗产应清偿

案情回顾

老李因生意需资金周转,于2020年5月6日向老周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 2021年7月,老李因病去世,死后留有一处房产和部分银行存款,且该房产和存款均由老李儿子小李继承。2021年10月,老周找到小李,要求小李清偿其父亲生前所欠的债务,但小李以父亲已经死亡,人死债灭,其本人也没有向老周借过款为由,拒绝还款。老周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其债务。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款人应当及时归还借款给贷款人,逾期未还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本案中,老李出具的借条是其与老周关于借贷的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在老李出具借条时,老周已经支付了相应借款给老李,因此,老李与老周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老李应当依法归还借款给老周。现老李已经死亡,且死亡时留有遗产可供继承,因此,作为老李死亡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小李应当在其可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老周的借款承担清偿责任。遂判决小李应当在老李死亡时遗留的可供继承的房产和现金存款的总价值范围内对老周的1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清偿责任。

法官说法

人死了,债就不用还了,相信许多人都被这句话误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债务,应当在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遗产继承人亦应当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故人死债不灭,仍应在其所留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放弃继承遗产之处理
民法典第1161条
继承人是否应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以案普法】借了100多万后去世,家属拒绝还钱,这笔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放弃继承就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