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 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 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1. 最常见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
2. 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
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 强直. 静坐不能. 口颌运动障碍. 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
3.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
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
4. 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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