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和以前规定有些不一样的是,这一次免征增值税,对自然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凡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行为,也给予免税待遇。
于是就有很企业,取得了个人代开的普通发票,给予了付款。
在这里,财税微波提醒企业有关人士,取得个人代开普通发票向个人支付时,不要忘记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事情可能很麻烦。例如,某企业今天就喜提主管税务机关风险提示,“该纳税人接受个人代开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时,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要求企业做出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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