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说不太明白交强险的计算方法,对于一个新手来说确实有很多我们不太懂得地方了,真正明白这些规则之后才会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用车更加舒心。
说到交强险,基本上多数人都知道家用车都是在950元,但是现在的保险公司为了奖优罚劣当此车有了事故违章的可能后,其保费都会相应的增加,这其实也是和西方接轨目的也是为了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率。
下面就为大家简单讲解一下:
1.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
2.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3.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
由此可知,普通交通事故达到两次,我们的保费就会相应的增加。那么就有人问了,既然我们的保费与交通事故作为成正比,那么我们该是在怎样情况下才能选择出保险呢?
一般来说轻微擦挂之类的事故,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比较小甚至是微不足道,这种情况下出保险显然是不太合算的,并且当出保次数太多还有可能被保险公司列入黑名单被“拒保”。现在一般在四五百左右的理赔时比较少出现的,因为当达到两次出险后保费就相应的增加,其保费远远超过理赔金额显然不划算,再有就是理赔的繁琐程序也让时间成本增加。
根据上述浮动规则,判断车辆出现事故后,要不要找保险公司赔钱,最简单直观的办法,就是结合出险次数看车辆维修费用是否超过保费总额的10%,若低于10%,自己掏腰包私了更划算些,相反,如果高于10%则要报案理赔。
这里就在为大家做一个直观的案列分析。
例:李先生的車发生单方剐蹭。向相熟的快修店咨询的价格是:补漆面、换灯部件各400元左右,合计800元左右。
李先生购买得是全险共6500元。恰好一年内已理赔过,如果第在此理赔第二年保费按增长10%计算,需要增加保费650元。
那么面对800元左右的维修费用和650元的保费增加,显然出保险会相对省一点,这时选择出险就是明智的选择。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报案次数不等于理赔次数,在车辆出险报案后,若保险公司尚未完成对消费者的赔款支付,则‘出险次数’并不增加。所以,爱车出险后,车主不妨先走报案、定损等程序,等这个保险周期快结束时,再根据全年的出险情况决定要不要理赔。如果车主只走了前面几道程序却没有去赔付,就不会计入理赔次数中。
还有一个就是车险的计算方法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的多,它不仅依据出险次数来定优惠幅度,同时对于车辆的使用年限以及出险的费用都有明确的要求。所以提醒您的是在使用车险进行理赔之前最好能详细算一算,或请教专业人士。
这里再提醒下大家,文明驾驶安全用车。这样还能降低保险费用呢,按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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