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基本不用电梯,
干吗要交电梯费?”
这是不少一层住户的疑问
扬州物价部门公布了最新通知
没有地下车库的一楼住户
免收电梯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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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市物价部门公布了《关于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电梯运行费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明确“没有地下车库的一楼住户,免收电梯运行费”。
市物价部门一负责人介绍,本通知与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5月9日《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扬价服〔2017〕45号)一并执行。
电梯费怎么交?
根据《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代收代交费用的分摊办法应当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其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小区,
按面积比例分摊电梯运行费的,
按以下规定执行:
首先,带有地下车库且电梯从地下车库到达本层的一楼住户,
其电梯运行费按不高于一楼的建筑面积的80%交纳。
其次,以下情形一楼住户免交电梯运行费:
有地下车库但电梯不到达一楼的;
电梯从一楼起始的;
户内有楼梯到达地下车库的。
另外,带阁楼或跃层式的顶楼住户,
按电梯到达层的建筑面积交纳电梯运行费。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面积分摊方法的,
即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来源:扬州发布、扬州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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