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具体内容进行定义。生命美育的宗旨是人如何认识并实现其生命美感的形态和生命审美的价值。其现实过程就是应该如何生活,怎样做人;其最终意义就是如何优化生命,美化生命,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写的“人”。人的生存方式、生活形态和生命质量,就是“生命美育”的锁定范围和研究范畴。生命美育就是对生命的美进行感化、涵养、提升的教育。[3]而何霄燕认为,生命美育即以审美教育为手段,强化人文素质的教育,促进人文素质与科技素质相互融合,对身心进行全面的审美滋养,培养健康的审美态度,寻找生命的责任感,使学生感悟到生命的价值,塑造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热爱生命、激扬生命。审美教育的终极目标即是实现对人的终极人文关怀,而生命的审美教育重在体悟生命价值,实际上也即体现了美育的终极价值目标。[4]
2.通过结合“生命教育”与“美育”的概念来创设“生命美育”的概念
王立科认为,生命美育的诞生正是美育与生命教育交汇的结果,也是美育在生命教育中运用的结果,生命教育和美育的发展适应了历史社会环境发展的需要。[5]审美活动既然是自由的展示人的生命的活动,那么通过审美活动所实施的审美教育,就应当是对人的生命活动所实施的审美教育,即是对人的生命的教育。只有把美育作为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与个体的生命活动直接关联的范畴来理解,才可能真正揭示美育应有的意义。因此,生命是美以及美的生存本质,美育从根本上讲应该是生命美育。
3.与学科结合来定义“生命美育”
孙旭红在她的文章中提到,“生命美育”是指在语文教育活动中,用课文积淀下来的真、善、美的知识以及道德感、理智感、审美感等元素,去丰富学生的美好人生,塑造学生的健康人格,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6]
4.从功能角度来定义
王立科认为:“生命美育能够帮助青少年实现人格心理结构的完善;能够培养青少年仁爱的情感;有助于激发青少年的自我实现欲。在新的世纪,我们不仅要教育青少年学会生存,而且要教育他们学会审美地生存。这就是生命美育所肩负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7]朱永新认为:“通过生命美育,要让学生懂得,生命本身就是美的,自己的生命就是美的杰作,因而应该为自己拥有生命而自豪。”“我们还要让学生感受生命发展的流程,在成长中享受不同生命阶段的美。生命美育的目的,就是要让学生懂得生命至高无上的美的价值,特别是要悦纳自己,善待自己,享受生命成长的快乐,也尊重他人和其他形态的生命。只有这样,我们的学生不管今后遇到怎样的人生挫折,他都不会轻易放弃生命,不管他处于什么样的人生阶段,他都能享受到属于自己生命的乐趣。这应该是我们的生命美育应该达到的最高境界。”[8]
参照以上观点,笔者对生命美育作出如下界定:生命美育是使学生感悟、认识其生命美感的形态和生命审美的价值的教育。
生命美育促进生命美感形成。美的事物被人们认识和体验时就产生美感,美的事物被多次感受和体验时形成的美感经验,是美感和美的本质概念间的中间环节,在美感经验基础上形成美的本质概念。生命美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人体会到生命美感。
生命美感的形成是通过不断地了解生命、认识生命,形成的对生命的美好感受。生命美育使人自由形成生命美感。生命美育本质上是一种生命教育和情感教育。它通过对最直接、最本真的生命活动——审美活动的激发、培养与引导,直达生命的本源,从根本上对生命存在加以影响和引导,使生命中那些不受理性控制的因素能够符合理性的要求,朝着健康、美好、高尚的方向发展。同时,它也是对生命的潜在能力的发展和挖掘,是对生命的感悟力、鉴赏力、创造力等既需要有理性知识,更需要有情感智慧的生命潜能的激发培养。总之,生命美育是对人的生命本身进行塑造、使之更加完美合理的一种教育。
实行生命美育的核心是审美教育。就是帮助青少年具有认识美的觉悟、追求美的理念和创造美的能力。生命美育要求青少年通过生命审美的实践来体现生命个性的价值,以自己生命审美的追求和生命价值的实现,为生命美育作出生动的注解,青少年应从中得到深刻的启迪和多元的思考。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