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过年了,新衣服买了吗?年货准备了吗?红包包好了吗?一到年底,钱就不够花,有些人为了省钱还想出奇招。最近,在江苏常州溧阳的戴先生一通“神操作”,看得人是目瞪口呆。
看见用电量增多
想要毁掉电表赖账
戴先生上次交的电费是8月和9月的,两个月一共200元左右。12月8日,快交10月和11月电费时,他去门口看了下电表,吓了一跳——这两个月的电表度数是上次的2倍多,差不多要交400多元电费。
为啥用了这么多电?戴先生心里清楚得很。戴先生是卖取暖器的。11月天冷了,他天天晚上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开几台取暖器,反正店里卖不掉的老款取暖器不用白不用,也正好试试哪个好用。
但是花掉的电费却让他有点接受不了,卖一台取暖器利润才几十元,电费这么高,得想想办法。思来想去,他觉得:如果能在电工抄表前抹掉度数,就能赖掉这笔电费。
砸屏幕、烧电表
电表毁了,家里停电了
12月8日晚上,戴先生让老婆和儿子去看电影,自己开始“大展身手”。
起初,他想把电表的数字弄掉,这样电工就抄不到表了,也就没有了电费。他拿出榔头,哐哐砸了几下,电表液晶屏很快就被砸破,但电表上的小灯还是亮的。
“心细”的戴先生看着小灯,感觉电表还在工作,担心换个屏幕还是可以抄表。于是,他心一横——干脆一把火烧了毁尸灭迹,省得夜长梦多。
点燃了火把,开始烧电表的他怎么也没想到,这电表是防火材料,烧了半天还没烧掉一大半。更让他心虚的是,时不时有人路过他家门口。又是砸又是烧的,怕事情败露,他提前终止计划。
电表虽没烧彻底,但确实烧坏了,戴先生家里也停电了。那这一通操作,有用吗?
收到催费短信
主动“投案自首”
第二天上午9点05分,手机短信提示音一响,正式宣告戴先生一夜白忙活了——“您本月电费为469元……”
家里还要用电,实在又没有什么办法,于是他主动去了供电营业厅。
右为戴先生,红圈里的是烧坏的电表。
12月9日中午11点10分,带着拆下来的电表残骸,戴先生向供电员工交待了自己烧电表的行为,并表示原意接受处罚。供电员工为他重新装了电表,新电表的费用由戴先生承担。
戴先生的行为其实已经违法了。电力法第四条规定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电表属于供电公司资产,客户不可以私自打开电表箱,更不可以破坏电表。根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如果由于客户自己的原因把电表损坏了,需要赔付电表的钱后,供电公司才会更换电表。
为什么烧了电表还可以抄表?
现在抄电表都自动化了,电脑远程自动通过采集器抄表,就算把电表烧得只剩灰也是可以知道用了多少电的。
小孩盼过年,大人怕过年。年底了,大家可能手头有点紧。头条君最近也常常一毛钱掰两半花。不过省钱要合法,省电也要合法,这几个秘籍拿去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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