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正式废止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全国统一将实现,附新残标全文收藏!...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其中公安部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正式获准废止。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简称《新残标》),《新残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大部分内容一致,但有细微差异。两项标准同时存在,易导致人身损耗鉴定工作混乱,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公安部建议废止该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废止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明确的适用范围将变为:除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包括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非因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普通伤害案件的伤残鉴定、其他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等。目前阶段,《新残标》尚不适用于职工工伤的伤残评定GB/T 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不包括在本次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中)。


附件一:通知全文:

附件二:公安部标准废止附表



附件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全文,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伤残等级鉴定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不是一回事
浅析《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制定的必然性- 中国法院网
人身损害类案件该如何适用残疾鉴定标准
故意伤害、交通事故、工伤等致残,这样申请伤残鉴定!(全面详尽)
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该怎样主张,两边赔偿有冲突吗?
【新规速递】湖南省司法鉴定协会发布新规,明确了交通事故等司法鉴定的标准适用问题!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