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公共场所视频直播是否侵犯用户权益的话题,引发广泛关注。
有网友反映,一家名为“俺瞧瞧”的视频直播网站,提供公共场所的实时监控视频画面。记者登录“俺瞧瞧”网站看到,该网站自称“这是一个汇集全球各地、公开分享网络摄像头的网站(免费收录),是国内摄像头视频直播分享平台”。
对此,国内领先的网络视频直播平台360智能摄像机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户在进行网络直播前,360软件会进行多次提醒和确认,不存在擅自上传用户的行为,更不会涉及用户的个人隐私;同时360也提醒,用户在公共场所进行视频分享时,应在显著位置进行明示提醒,保障他人的隐私和肖像权。
图1:“俺瞧瞧”转载的视频直播画面
网上视频全是转载
“俺瞧瞧”网站上的视频是从何而来的呢?据了解,“俺瞧瞧”网站自称“这是一个汇集全球各地、公开分享网络摄像头的网站(免费收录),是国内摄像头视频直播分享平台”,他们的内容全都转载自萤石、360水滴直播和百度云直播的公开视频,所有摄像头拍摄的内容都是用户自主自愿公开分享到网上的。这些视频网站已经审核过,不存不健康内容。如果市民对某些视频不满,可以联系网站进行删除。
对此,360公司负责人表示,360未与“俺瞧瞧”进行合作,也从未将直播的视频版权授予第三方网站平台、企业或个人。作为互联网安全公司,360尤其重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一直以保障用户利益为使命。
据360智能摄像机和水滴直播的工作人员介绍,网络摄像头的默认设置是个人使用,用户在进行网络直播前,360智能摄像机应用软件会进行多次提醒和确认,不存在擅自上传用户的行为,更不会涉及用户的个人隐私;同时360也会对用户上传的直播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公开直播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360公司未将视频源授予“俺瞧瞧”,也未从未将直播的视频版权授予第三方网站平台、企业或个人。
百度耳目直播的工作人员称,百度云直播与“俺瞧瞧”无合作关系,也不存在授权关系。用户在使用支持百度云直播功能的相关设备时,系统默认设置直播模式为私密,不会对外公开直播。
网上直播是否侵权存争议
网站上播放公共场所实时视频的行为是否侵权。对此,法律专业人士也说法不一。
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郑洪涛律师指出,商家未经顾客同意就将对方的图像、声音上传至网络,涉嫌侵犯顾客的肖像权。侵犯肖像权是指以盈利为目的,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法律对使用他人声音没有具体规定,可以比照肖像权予以处理。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旭华也认为,“设置监控的前提,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和场所安全设置的合法、善意的监控,且必须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随意传播;如果是恶意、违法设置摄像头对公共场所进行监控,应当认为仍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公共场所不管室内还是室外,一般不涉及隐私权。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甜律师说,室外和室内公共场所一般没有涉及隐私权问题,只有涉及家庭这块,才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凌斌高级律师也表示,只要是公共场所,就不涉及个人隐私权。
但是律师们普遍认为,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摄像头采集分享,就是侵权行为。
图2:360智能摄像机官方推出免费直播告知贴纸申请
公共场所视频分享应“公示”提醒
对于公共场所的视频直播,360表示,用户在使用视频分享功能时,尤其在公共场所的视频直播,应以显著的方式提示其他“被摄像人”,如:“您已进入摄像区域,且该摄像内容将会被上传并出现在360水滴直播频道中”。同时正确、安全地使用摄像机分享功能,并保证对其上载、存储、分享、发布或传送的内容拥有合法权利或已经得到权利人的授权,该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政策性规范。
据悉,对于一些超市、饭店等商家通过360智能摄像机直播现象,为充分保障用户权益及消费者知情权,360将推出免费的直播告知贴纸申请,供有需要的水滴直播用户申请和张贴,提醒消费者前方正在进行直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同时,为了确保用户的视频信息安全,360智能摄像机制定了严格的摄像机分享机制和流程。如有公众认为直播内容侵犯了其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联系360公司依法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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