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党员干部 落实“两个责任” 问责
要点
1.主动抓具体抓强化责任担当
2.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3.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数据:
2014年,全国共有40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6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上半年,共问责37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7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
2015年上半年责任追究总人数与2014年全年责任追究总人数大体持平。
案例:
1.浙江省委把落实主体责变原先由“党委提要求、纪委具体抓”改为“党委主抓直管”。上海市委推进落实主体责任的流程管理。
2.湖北省委日前在全省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并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了公开通报,对被评为不合格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民主测评差评率较高的53名厅级干部进行了约谈和发函提醒。
3.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贵州等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市委书记、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国资委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先后约谈154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各中央企业集团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约谈下属单位负责人7085人次。
4.“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及3名分局局长、副局长,收受贿赂被查处。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并通报批评……”
来源:
9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文章《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一) 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 今年上半年4700多名党员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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