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防“贪小便宜吃大亏”
俗话说,贪小便宜吃大亏。近日,原山东省德州市民政局局长刘治温又给这句俗语增添了新的例证和注脚。
中华网5月31日消息:想当年在台上意气风发的刘治温,如今在法庭上却这样进行自我辩护:“这些年来,我是严于律己、本分做事的,从没有过贪污的想法。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投资2.4亿多元,按所谓的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但我只让老伴收了熟人送到家里的几笔钱,就是想占点小便宜,而对许多其他人送的钱,我都拒绝了……”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的心情很复杂。的确,跟我们以往见识过的大贪官相比,几十万元的涉案金额,实在是算不上大。然而,就是这区区几十万元,就断送了一个民政局长的大好前程。在记者走访中,熟悉他的人都说,在没有担任要职之前,刘治温原则性强,坚持拒礼拒贿,对社会上请客送礼的风气更是深恶痛绝。是什么导致了他的滑落?
翻看刘治温的履历,我们可以看到,在任德州市民政局长以前,他并没有留下什么瑕疵,而且,正是“由于能力强”,他当上了德州市民政局局长。令人痛心的是,一朝握有了人民赋予的权力,他就没能再保持“扎实肯干、稳重低调”的风格,而是“想占点小便宜”,最终断送了自己几十年努力换来的似锦前程,令人十分心痛。
相比之下,他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则显得尤为可笑。大庭广众之下,他居然说“如按所谓的潜规则,我应该可以发大财”,言下之意,自己没有发大财,而是沾了点小便宜,就受到这样的惩处,似乎是在后悔没有去按潜规则发大财。可他怎不想一想,如果他真的发了“大财”,恐怕就真的要像成克杰、胡长清一样“身魂兼灭”了。
刘治温“占小便宜吃大亏”,说到底还是因为党性不强。新时期,物质产品极大丰富,社会发展机遇很多,领导干部面临的各种诱惑和考验也多,许多干部就是因为一开始想“占小便宜”,然后越贪越多、欲罢不能,最后滑落深渊、身败名裂。各级干部当从刘治温的案例中汲取教训,一日三省,防微杜渐,好自珍重,以免再添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