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定价透明度
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依据《山东省政府定价的
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潍坊市发改委2月15日公布了
潍坊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关于重新公布潍坊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日录清单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定价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依据《山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我委重新梳理了潍坊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公布。
本清单所列项目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统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其中,跨县和市属项目由市人民政府定价,县属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定价。
(二)城区普通住宅机动车停放费:
1.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元/辆·月):室外大中型汽车150,小型、微型汽车及电动轿车100,三轮摩托车(电动车)50;室内小型、微型汽车及电动轿车180,三轮摩托车(电动车)90;电动立体车位180。可上浮20%,下浮不限。
文章右下角
▌来源: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