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卡尔赫林
“孩子小于十岁不得协议离婚”,这个提案看似很好,却是很天真,而且是不道德的,用孩子来捆缚婚姻就是不道德的。孩子是婚姻的产物,却不是捆缚婚姻的绳索。人选择结婚还是离婚,是人身自由,不应该强制干涉。而想要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不应以孩子来约束,而是要加强人们的思想品德教育。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组织单位,婚姻家庭的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想要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必须加强婚姻双方的思想品德教育,向婚姻双方传授维护婚姻的知识和技能,及时帮助婚姻当事人解决现实困难和化解婚姻危机与矛盾——这些事务,需要国家、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来设立婚姻辅助机构。
国家和社会团体,应该设立婚姻辅助机构,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婚姻情感咨询,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传授维护婚姻的方法和技能,而不是以立法来干预婚姻。用立法来限制离婚自由,虽然看似维护了一个家庭的完整,却不能提升婚姻的质量;看似维护了家庭的稳定,却会让当事人在不理想的婚姻中备受煎熬。
用立法来限制离婚,也可能会引发更严峻的家庭问题,甚至让家庭暴力升级,引发家庭悲剧。同时,也会让当事人在不理想的婚姻中备受身心煎熬,让精神饱受折磨而降低生活质量,由此也不利于儿童的心理健康和成长发育。同时,也会有人为了人身自由而选择丁克家庭。
现代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但想要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光靠法律来约束是不行的,需要由专业团体来对婚姻当事人进行指导和协助。国内近几年来离婚率一直很高,更有攀升趋势,但接受过婚姻情感咨询的人却是很少,接受过维护婚姻家庭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专业指导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对婚姻当事人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加以婚姻情感咨询,进行维护婚姻家庭的知识技能培训,是维护婚姻家庭和社会稳定的最有效措施。但这一点,国内做得很不好。某些地区,居然连“婚前生理卫生指导”都省略了,就别提对婚姻关系进行指导了。而电视上播出的“百家讲坛”都是关于历史的,几乎没有关于婚姻家庭的。
所以,在此呼吁:国家和社会团体,应该对婚姻家庭加以重视,设立婚姻关系辅助机构,对婚姻当事人加以指导和培训,及时帮助婚姻当事人化解内在和外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同时,在电视和网络媒体上播放“如何维护婚姻感情和婚姻关系”的公开课,邀请专业人士进行相关讲座。由此,就可以降低国内的离婚率。
中国人一贯讳疾忌医,出现婚姻情感问题就憋着不说,或者得不到正确的指导和辅助。主要还是国内缺乏做婚姻心理咨询和辅助婚姻关系的职能机构,并且在物质文明不断丰富发达之下,疏于对思想道德的培养和教育,才导致当今离婚率居高不下。立法用孩子来捆缚婚姻,治标不治本,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现实问题。
——本文由原创微博整合编撰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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