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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并于2015年6月5日起执行,总结起来,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一、境外旅客在出境时需要对所购物品退税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交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对旅客交验的退税物品与申请单所列相符的,海关在申请单上确认签章;对旅客交验物品的数量与申请单所列数量不符的,海关以交验物品数量进行确认签章;而后交由旅客凭以办理退税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签章手续:
1.出境旅客交验物品的名称与申请单所列物品不符的;
2.申请单所列购物人员信息与出境旅客信息不符的;
3.其他不符合离境退税规定的。
四、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后至实际离境前,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五、实施离境退税业务的口岸名单和实施日期,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为准。
根据海关规定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看到“旅客购物”、“出境”这几个关键字,群友们最先联想到的估计就是各种“免税店”,其实,在旅游购物、市场采购等这些个小额商品出境方面,咱们国家还是有几种特殊的规则玩法的,下面列举之: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目前,该贸易方式使用范围仅限于在义乌市场集聚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内采购的出口商品。同时,税务部门对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外汇管理部门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
“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
所谓“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0139),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对于这类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采取简化归类、便利通关的操作模式。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如实填写《申报单》,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2.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3.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4.货物、货样、广告品;
5.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海南“离岛免税”
离岛免税是中国赋予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优惠政策之一。2011年,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2012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对海南离岛免税的限额、品种、数量等政策进行调整,将免税购物限额由5000元调整至8000元。
今年3月20日,海关总署“关于修订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正式生效,修订后的离岛免税新政更接地气:对手表、服饰、化妆品等进口商品放宽了购买数量;新增了17个品类的免税进口商品,包括婴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尿不湿等。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乘坐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境内外旅客,包括海南岛内居民。
岛内居民每个公历年度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非岛内居民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目前,海南的离岛免税店包括:三亚海棠湾免税店,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其中,三亚海棠湾免税店是全球最大单体免税店,离岛免税购物的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
海关总署官网;广东海关官网;人民网;钱江晚报;凤凰网;浙商杂志;海关12360服务热线;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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