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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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县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食安委决策服务。 2、按照食安委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制订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承办食安委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市食安办)职能职责(南京的)
食安办,紧缺一个“最该办”
□张传发
5月5日《人民日报》有篇文章,题为“13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管理 各个环节谁在管”。文中引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勇的话说,食品安全办的主要职责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但是,“食品安全办不能取代监管部门的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都要落实到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去。”
我国的食品安全,共有多少部门监管?13个!然而,正因为“多龙治水”,所以,每每出现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之类,相关部门没有主动担责的,没有主动引咎辞职的,只有“互相推诿的”,只有“互相扯皮的”。
也正因为“多龙治水”,才有了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食安办”。这个食安办,“协调、监督、指导”——共有“三大职责”,其中的每一项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不过,在我看来,食安办,“办”来“办”去,紧缺一个“最该办”——最应该“明确首问”,也即每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之后,食安办应该尽快地对外公布“第一责任部门”。
一个地方发生火灾、矿难、校园安全事故等,不能没有“第一责任部门”负责。同理,食品安全的监管,不能没有“第一责任部门”为此担责。不像工商、农业、卫生等代表的只是各自的某一个部门,国务院食安办代表的是国务院,上海市食安办代表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
平日里,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相关的13个部门 “分兵把口”。
平日里,食安办可以宏观上去“协调、监督、指导”,以堵塞监管漏洞,以防推诿扯皮。而一旦冒出食品安全案件,“此时此刻”,食安办应该于“第一时间 ”对外“明确首问”。
“明确首问”,遇上食品安全监管的“三不管地带”、“交叉地带”,特别是遇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安办给出了明确的“第一责任部门 ”,也便于该部门理直气壮地去抓工作,去“全权负责”,令其想推诿扯皮也难,也不敢。
“明确首问”,更便于上上下下对“第一责任部门”的直接责任者及其领导者问责起来“有的放矢”,从而在关键时刻真正起到“监督”之责。
职责分配:
重点抓食品安全 不和卫生厅、药监局冲突
新设立的省食安办,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承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告特别指出,省食安办的成立,并不会取代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省直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而是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机构设置 :
设立两个正处级内设机构 总共编制12人
根据食安办的规定职责,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协调处、监督检查处2个正处级内设机构。其中,综合协调处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承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处的主要职责为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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