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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中的绰号和爱称
摘要:
英文单词nickname有哪些含义?汉语中的“绰号”、“外号”、“笔名”、“艺名”、“又名”、“化名”等用英文怎么表达?为什么很多“爱称”以-ie或-y结尾?怎样用英语称呼TA人最得体?这些都是跨文化交流中的常见问题,也是不可小看的问题。

英语单词nickname最早出现于15世纪,源于古英语ekename,后被讹化为nekename。Eke的意思是“also”,eke name即extra name或additional name。Nickname的本义是“又名”或“别称”。在现代英语中,nickname的词义有所扩展,有若干层意思。从广义上讲,nickname有“绰号”、“诨号”、“外号”、“别称”、“雅号”、“又名”、“昵称”、“爱称”等含义。


英语中的pseudonym指的是“假名”或“化名”,尤其指pen name(笔名)和stage name(艺名)。Pseudonym和alias(别名或假名)都是assumed name,都不属于nickname的范畴。别名或别称的英文可以是缩写的aka(also known as)。“雅号”(elegant name)的含义较多,可以是某人诙谐幽默的绰号,所以也可看作是一种nickname。中国人的“网名”screen name或IT name则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很难归类。


关于“绰号”nickname


Nickname主要指人的“绰号”。比如:一个人个子很矮,可能会有人送他“Shorty”(小矮人)的绰号,当然也会有人幽默地把一个“大个子”叫做Shorty;某个姓氏为White的人,可能会有人给TA取Chalky的绰号;惯用左手的人可能会获得lefty(左撇子)或mollydooker(左撇子)的绰号。


顺便提一句,绰号也叫外号。在借用了蒙古语的字音后,元朝时期的汉语中才出现了“绰号”。元朝之前,汉语用“诨号”和“外号”来表达这层含义。


英语绰号跟汉语绰号一样,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很不好归纳。“黑旋风”是李逵的绰号,可以合称为“黑旋风李逵”;英语也有类似的表达形式,比如Banjo Paterson(卓琴手帕特森)和Breaker Morant(驯马手莫兰特)。


不过,某人的绰号不一定含有TA的名字或姓氏。反之,含有名字的词组也不一定指人。比如:Jolly Roger不是“罗杰”的绰号,而是指“旗帜”,尤其是海盗船上的“海盗旗”(骷髅旗,黑色);lazy Susan不是“苏珊”的绰号,而是指圆形餐桌上的玻璃转盘(方便取食)。


除指人的“绰号”外,nickname也指地名或行政区域的“别称”或“别名”。美国的50个州都有别称,比如:纽约州的别称是the Empire State(帝国州),纽约市的别称是the Big Apple(大苹果)。在英语中,地名的别称一般都要加冠词并大写每个实词的首字母。


Nickname不但可以指某个地方,还可以指国家或国民,如美国或典型的美国人的绰号是Uncle Sam(山姆大叔),英国或典型的英国人的绰号是John Bull(约翰牛)。


Nickname在体育方面也用得很多。Houston Rockets(休斯顿火箭队)和Chicago Bulls(芝加哥公牛队)是NBA(美职篮)的两支球队,其中的Rockets(火箭)和Bulls(公牛)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绰号。从乔丹到科比,从球员到教练,享有绰号是一种时尚。


在澳大利亚,参加“澳式足球”(Australian rules football)比赛的每个球队也都有各自喜爱的绰号。但英国的“英超”足球队没有取绰号的习惯,“曼联”、“阿森纳”、“切尔西”就是那么简洁、直白,不附加任何修饰语。


与“美职篮”球队绰号的幽默和戏称相比,中国球队的名称则另有“名堂”——不论是篮球还是足球,球队名称基本上都是公司或企业的名称。比如:“广州恒大”、“上海申花”、“广东宏远”、“北京首钢”、“大连实德”、“汾酒集团”、“东莞银行”……听起来像在讨论股市行情。


关于“爱称”pet name


在英语中,与“爱称”对应的名词是diminutive或更常用的词组pet name。此处的pet name不是“宠物名字”的意思,而是一种对人的亲昵称呼,类似汉语中的“小名”或“乳名”。


“爱称”是家人、亲朋好友、同事、队友、战友之间的亲昵称呼。从形式上看,“爱称”是英语人名的变体,是正式名字的一种或若干种简化形式;简化后的爱称往往以-ie或-y结尾。“爱称”说出来上口,听起来顺耳,显得很亲昵。以下是部分英文名字及其常见爱称:


女子名

爱称

Alexandra

Alex

Amanda

Amy

Caroline

Carrie

Carolyn

Carol

Christina

Tina

Cynthia

Cindy

Deborah

Debby

Frances

Fran

Gabriel

Gaby

Jacqueline

Jackie

Janet

Jan

Jennifer

Jenny

Jessica

Jess

Joanna

Joe

Josephine

Joe

Judith

Judy

Julia

Julie

Katherine

Kate

Catherine

Cathy

Lucinda

Cindy

Margaret

Maggie

Pamela

Pam

Rebecca

Becky

Rosemary

Rosie

Sandra

Sandy

Sarah

Sally

Susan

Sue

Susanna

Susie

Teresa

Tess

Victoria

Vicky

Virginia

Ginny

男子名

爱称

Alexander

Alex

Alfred

Alf

Andrew

Andy

Anthony

Tony

Benjamin

Ben

Bradford

Brad

Christopher

Chris

Clifford

Cliff

Daniel

Danny

David

Dave

Douglas

Doug

Edward

Eddie

Francis

Frank

Franklin

Frank

Frederick

Fred

Geoffrey

Geoff

Gerald

Gerry

Gregory

Greg

Harold

Harry

Jeremy

Jerry

Kenneth

Ken

Laurence

Larry

Matthew

Matt

Michael

Mike

Nicholas

Nick

Patrick

Pat

Samuel

Sam

Thomas

Tom

Timothy

Tim

Walter

Wally

Wesley

Wes


“爱称”由正式名字简化而来,主要有两种构成方式:


第一,将较长的正式名字缩短,或取前一个音节,或取中间音节,或取后一个音节,这样的简称即可构成一种爱称。


例如:Matthew的昵称是Matt,Elizabeth的昵称是Lisa,Christina的昵称是Tina。家人和亲朋好友互相称呼时,多音节名字会自然地被缩短为双音节爱称,双音节名字也会被缩减成单音节爱称。经常叫的名字自然会被简化、缩短,频繁使用的名字只会越叫越简练,“爱称”不会越叫越长。


第二,将正式名字缩短后,再加古英语后缀-ie或-y表示“小”或“亲”,可形成另一种爱称。此处的“小”与汉语“小心肝”或“小宝贝”中“小”的意味相同。


例如:Deborah的昵称为Debbie;Katherine会被昵称为Kate,还可被昵称为Katie,如果再亲昵一点,还可以被称为Kitty。再比如,把Jonathan叫成Jon,John或Nathan;如果还觉得不够亲昵,还可以称其为Jonny,Jonnie,Johnnie,Johnny甚至是Jack。词缀-ie和-y除了表示“小”的含义之外,还在读音和语气方面给人以亲近的感觉。小孩称父母为daddy或mommy(mummy)听起来就比叫dad或mum更加亲昵。孩子小的时候多以daddy或mommy称呼父母,但大一点之后就称dad或mum了(称呼英国妈妈多用mum,称呼美国妈妈多用mom,而澳大利亚妈妈既是mum也是mom)。


通过观察可以发现,“爱称”有下列三个主要特点:


首先,有些“爱称”在拼写或发音方面跟本名有较大出入。例如:William的昵称既可以是Will,也可以是Bill,而Bill还可以进一步被昵称为Billy。再比如:女子名Gillian的昵称是Gill和Jill,男子名Geoffrey的爱称是Geoff和Jeff,Gerald的爱称是Jerry和Gerry,Robert的爱称是Bob和Rob,Richard的爱称是Rick和Dick(美国人用Dick较多)。类似的例子还有:Edward可以有Ed,Eddie,Eddy,Ted,Ned和Teddy等昵称;Margaret会被亲近的人称为Maggie,Mollie或Molly,甚至是Peggy。


其次,某一个传统的正式名字可能有若干个爱称,这一点在上文第一个特点中也有所体现。例如:女子名Anna的爱称有Anne,Ann,Annie;Evelyn的爱称有Eve和Eva;James的爱称有Jim,Jimmy和Jamie;与Mary关系比较亲近的人会叫她May,Mae,Minnie,甚至也会用Mollie或Molly来称呼她。


英语中最古老的女子名是Elizabeth(伊丽莎白),《圣经》中就有这个名字,其具体含义颇具争议。伊丽莎白的爱称和变体有很多:缩减形式的爱称有Bess, Bet, Beth, Eliza, Elsa, Lisa, Lisbet, Lisbeth, Liz, Liza;以-ie或-y结尾的爱称有Bessie, Bessy, Betsy, Bette, Betty, Elsie, Libby, Lilibet, Lizzie, Lizzy, Tetty;在苏格兰,Elizabeth的变体是Elipeth, Elspeth或Elspie;在欧洲大陆,Elizabeth的变体是Elisabeth;在法国,其变体是Babette, Elise, Lise, Lisette等;在印欧语系的其他语言中,Elizabeth还有许多不同的变体。这些都是不同的Elizabeth的家人或亲朋好友对她的爱称。


第三,不同的正式名字可能有同一个爱称。例如:男子名Albert,Gilbert,Herbert和Hubert的昵称都是Bert;Steven和Stephen都可以被称作Steve;Susan和Susanna的爱称都可以是Suzy;男子名Alexander的昵称和女子名Alexandra的昵称是同一个Alex;男子名Alexander的昵称和女子名Sandra的昵称是同一个Sandy;男子名Robert,Roderick和Rodney都可被昵称为Rod……


除了“爱称”的主要特点之外,“爱称”和称谓的用法也值得注意:


第一,爱称是家人或熟人之间的口头用语,在日常口语交流中较为普遍,但在各种正式文件以及驾照和护照上,使用较多的还是正式名字。


例如:在平时的交往中,我们知道他叫Bill Smith,但是他护照上的名字可能是William,而不是Bill。当然,从近年的情况看,很多人名的爱称也可以作正式名字,而且这种情况有增无减。


第二,不熟悉英语文化的同学不要贸然使用TA人的“爱称”。


假如你有一个叫John Smith的老师,初见时,最好先了解一下他的职称,先用正式称呼(客气一下)。如果是教授,那么最好称呼他Prof Smith;如果不是教授是博士,则称他Dr Smith;如果他既不是教授也不是博士,那起码应该称他Mr Smith。只有他主动说,可以叫他John时,你才可以用John称呼他。更不要为了拉近距离,用爱称Johnny称呼他。只有他先认可你,先把你当作可以亲近的人,你才可以不见外,才可以用他的名字或爱称相称。初次见面便直呼其名是“不安全的”,也是失礼的。


很多澳大利亚人不介意别人用爱称来称呼自己,TA们觉得自己的“爱称”所有人都可以用,这样可以显得随和、自然、亲近。即使是跟你刚见面,TA也会说,叫我Bill,叫我Colin……跟澳大利亚人接触多了以后,一些中国学生可能会产生误判,误以为美国人和英国人也一样随意。其实不然。尤其是在认识初期,多数英美人士(包括个别澳大利亚人)还是觉得正式称呼比较得体。所以,是否可用“爱称”或名字直呼对方,是个因人而异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成功的跨文化交流的前提是“知己知彼”。如果不了解英汉姓氏文化和称谓习惯的差异,便会很容易在交往中出错或产生困惑。对不懂英语姓氏文化的人来说,最常见的称谓错误是将姓和名颠倒。比如,把大卫·史密斯称作“大卫先生”。有时候,即使是英语水平达到“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的人也难免出现类似的口误。


还有人因不确定“富兰克林先生”这样的称谓是否正确而产生困惑。对美国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来说,这样的称呼没有问题。但是,对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来说,称他为“富兰克林先生”却是错误的。因为富兰克林(Franklin)是前者的姓,是后者的名。在《英语发展史》微文“英语人名知多少”中已提到:英语中的个别姓氏可以做名字,个别名字也可以做姓氏。


此外,在英语和汉语中,用职务或级别称呼他人也有一些差别。如果一个名为John Smith 的人被授予爵士爵位,那我们应称他为Sir John或Sir John Smith,而不是Sir Smith。这种用职务或级别称呼他人的情况在汉语中比较复杂。比如,称呼处长和局长时可以用王处、李处、王局、李局等称谓;但称呼科长时一般不能称王科或李科;部长也一样,一般不说张部或李部——对部长或部长级别以上的官员的称呼通常不带姓氏。


有不少中国学生喜欢给自己取英文名字。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取英文名也是一种文化,最好不要太随意。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人名有细微区别,爱称也不尽相同。


美国有很多男孩名叫Dick,在美国人协助中国人编写的中学英语教材中,Dick出现的频率也很高(Dick常跟韩梅梅和李雷用英语对话),以致于很多中国男同学用Dick做自己的英文名。但是,在英国和澳大利亚,现在很少有人愿意称呼自己的儿子是Dick。在美国,Dick是Richard的爱称;但在英国和澳大利亚,Richard的爱称是Rich。在当代英国和澳大利亚俚语中,单词dick指男人的“老二”(男孩儿的JJ),英语粗俗词dickhead等同于汉语方言俚语的“二货”、“蠢货”、“愣头青”。当然,这些话最好悄悄说,别让“山姆大叔”听见。除了Dick以外,Don和Willie也应该保密。


引自中文图书《英语发展史》

(张勇先,外研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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