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就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对创业板停复牌业务规定做进一步修订。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稿,变化主要有以下四点,库哥同时配上了相关对照,方便大家查阅: 主要变化 一丨进入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的,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原为3个月)。修订后删除了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4个月内无法披露重组预案情形的法规。 二丨将“另一重大资产重组”纳入影响范围,将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的另一重大资产重组已停牌时间计入本次停牌时间,或在本次方案披露后继续筹划另一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已累积时间履行审议程序,按进入另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时间履行信披义务。 三丨公司筹划各类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得超过4个月。 四丨对于长期停牌且该停牌事项存在重大投资者投诉或媒体质疑的公司,交易所将及时提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核查。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 详细修订内容见以下修订对照表。 温馨提示:把手机横过来阅读效果更佳哦! 修订前 修订后 七、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四)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的,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应当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按照本备忘录第十五条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公司预计无法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4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复牌时间,财务顾问应当就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七、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四)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的,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应当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按照本备忘录第十五条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具体的复牌时间,财务顾问应当就公司停牌所筹划事项及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八)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事项已停牌时间计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公司直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因事后审核所需的停牌时间不计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 (七)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购买或出售资产、另一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已停牌时间计入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停牌时间。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继续筹划另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按照累计已停牌时间对照本条第(三)款至第(四)款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但可以按照进入另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直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因事后审核所需的停牌时间不计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 九、上市公司因筹划购买或出售资产(含股权,下同)、对外投资事项申请停牌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九、上市公司因筹划购买或出售资产(含股权,下同)、对外投资(不含上市公司单方设立控股子公司或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情形,下同)事项申请停牌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十、上市公司因签订重大合同或战略性协议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应当在停牌申请中说明并在停牌公告中披露以下内容: 十、上市公司因签订重大合同(不含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或战略性协议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应当在停牌申请中说明并在停牌公告中披露以下内容: 十五、……公司筹划各类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应当聘请财务顾问或保荐机构核实公司前期筹划事项进展,并对公司延期复牌的理由及时间是否合理发表专项意见,相关专项意见应当与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同时披露。 十五、……公司筹划各类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得超过4个月。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财务顾问或保荐机构(如有)应当核实公司前期筹划事项进展,并对公司延期复牌的理由及时间是否合理发表专项意见,相关专项意见应当与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同时披露。 二十、上市公司违反本备忘录等有关规定,滥用停牌、无故拖延复牌时间或者不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本所可以交易所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复牌处理。 二十、上市公司违反本备忘录等有关规定,滥用停牌、无故拖延复牌时间或者不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本所可以交易所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强制复牌处理。 二十一、上市公司滥用停牌权利,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违反相关公开承诺的,本所可以对前述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本所将及时提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核查。 二十一、上市公司滥用停牌权利,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违反相关公开承诺的,本所可以对前述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本所将及时提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核查。 对于长期停牌且该停牌事项存在重大投资者投诉或媒体质疑的公司,本所将及时提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核查。 早在2016年5月2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针对上市公司停复牌做出了规定,结合以上法规,库哥将其中重要的时间节点摘出,供大家参考: 深市:
沪市:
据统计,截至2017年8月30日创业板共有50只股票停牌,其中43家上市公司停牌原因为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6家为刊登重要公告,1家为重要事项未公告;其中停牌时间最短为6天,最长达259天,连续停牌时间分布如下图所示(天数为自然日):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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