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教师的合法权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第三十九条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二.关于07和08年绩效补贴: 1.鄂政发〔2007〕22号:--三、---,一是----; 六是对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和离退休费给予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省财政对76个县(市、区)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给予适当转移支付补助,对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低于全省县级平均水平(占30%)和26个县级区平均水平(占70%)两者加权平均水平的其他县级区给予适当补助,以减轻县(市、区)财政支出压力。为了缩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差距,省财政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和离退休费给予适当补助。 2.鄂财预发[2006]118号: 一----(四)-----2---“考虑到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水平存在差距,按照建设***社会、维护教师队伍稳定、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省财政对76个县(市、区)乡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按人月平150元(在职175元,离退休112元)给予转移支付补助。-----考虑到其他县级区的财政困难,对其他26个县级区纳入测算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一是……省财政比照一般县(市.区)对其编制内公务员和参照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给予转移支付补助;二是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即补助范围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补助范围相同. 3. 鄂财教发[2007]57号 : 二、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考核补贴的落实力: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后,在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为保证教师工资性收入保持合理的水平,在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没有明确之前,作为过渡性措施,省财政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按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800元)的标准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并于今年年初将资金拨付到县市了 三.关于工资一区三制和拖欠教师工资: 1.鄂政发(2000)30号 : 2.国发〔2003〕19号: --,16.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各地要抓紧清理补发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3.鄂政发(2004)26号: ---, 14、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市(州、县)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要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对地方津补贴的发放,要与当公务员一视同仁。-------,在今年内完成对历年拖欠教职工四项基本工资的清理,并制定偿还计划。----。 4襄樊政发(2004)32号:---,9、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实行全县统一核定、统一标准、统一筹措、统一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对地方津补贴的发放,要与当地公务员一视同仁。 5.国办发[1997]27号: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教育经费特别是教师工资实行全额预算,足额拨款,不留缺口。要按照《教育法》规定,落实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保证教师工资的发放。财政补贴县要将补贴首先用于保障教师工资发放。四、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大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真正做到依法治教;对长期拖欠教师工资又不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而致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以各种名目克扣教师工资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惩处。 6.襄城财发(2002)44号: 襄城区财政局 襄城区人事局关于统一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奖金开支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 一 . 工资.工改后津补贴标准按照人事部门核实标准执行(冲消64元津贴部分不含50元生活费). 二. 冬季取暖补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离休.退休人员,每人一个冬季8元. 十一. 水电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离休.退休人员,住户宿舍用水用电,都应按实际用量收费;单位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水电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