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帮办员:小齐 回复时间:2014-11-03 17:00:34 | |
记者了解,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想要落户天津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积分入户”申请表,人社部门再将申请分配给教育、卫生、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联审”,各部门负责审核、打分。人社部门负责管理积分,并根据发改委确定的“积分入户”人数,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公布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积分指标包括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违法失信的负积分。如果章女士没有在孩子参加高考之前取得天津户口,则不能在天津读高中并上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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