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在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情况下,双休日上班到底算不算加班呢?用人单位又应不应该额外支付加班工资呢?
在本案中,公司安排小王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间为39小时,未超过“每周工作40小时”的规定,且保证了每周至少休息1日。所以,公司的做法并没有违反《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小王周六上班不属于休息日加班,公司无需再支付加班费。
工会提示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结合《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标准准工时制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每天工作最长时间为8小时,周最长时间为40小时;(2)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3)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4)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5)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很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无法得出每周工作的最长天数为5天的结论。
在平日工作中,一方面我们建议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及时提出备份考勤记录的要求,对于工资单、公司分配工作任务的书面记录要完整保存并询问明细。如果产生纠纷,应在劳动关系解除一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另一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完善延长工作时间的审批操作流程。对特殊行业,如符合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主动申请。
来源: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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