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4 每日一税】
官方答复:电子专票归档管理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768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电子专票推广使用将近一年了,但实务中很多受票企业对电子专票的归档管理要求尚不明白,近日河北省税务局官方又再次明确。现与大家分享。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等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方便快捷,深受纳税人喜爱,但对电子专票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很多纳税人疑问: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后,进行财务报销时,是否可凭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呢?
其实,国家财税管理部门早就明确: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不能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必须同时保存电子发票的电子凭证和纸质打印件。
法规依据01:《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法规依据0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十、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2021年11月10日,河北省税务局就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归档事宜再次进行了回复:
每日一税再次提醒:纳税人收到的电子发票,无论是电子专票,还是电子普票,都必须归档保存。以纸质打印件作为财务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不得单独以纸质打印件作为会计档案归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