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如果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且单位向自然人每次(日)支付金额超过500元,则应取得自然人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否则,相应支出不得扣除。在实务中,由于相关政策的不完善,以及部分纳税人理解和执行的不到位,导致代开发票的地点选择随意性较大,征纳双方都有一定的风险。
何博士结合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分不同应税行为介绍下代开发票的地点。
1
自然人销售货物
2
自然人提供劳务
3
自然人提供建筑服务
4
自然人销售或者出租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
5
自然人提供其他服务
来源:何博士说税 晶晶亮的税月点评 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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