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着急!
下面三个问答帮您一站式解决。
答:试点纳税人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界面中的“开票业务”模块进行蓝字发票、红字发票等发票的开具。
答:目前,开票业务模块仅数电票试点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已有开票授权的办税人员有权使用。
答:有以下两种情况会导致找不到“开票业务”模块:
其一,不是数电票试点纳税人。您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是否为数电票试点纳税人。若您确有数电票需求,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其二,是数电票试点纳税人,但该身份无开票权限。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通开票权限。
1.以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的信息】-【账户中心】进入账户中心页面。
2.在账户中心页面,点击【人员管理权限】-【现有办税人员】找到需要添加开票功能的办税员,并点击【管理】按钮。
3.点击【人员权限】,勾选开票业务功能。
4.该办税员通过“自然人业务”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时,该业务不用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模块进行操作。
这样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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