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国际货代企业),获取部分服务用于免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税法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些专票是否需要认证?
答:税法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选择认证或不认证,但是实务操作最好认证,因为认证可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真伪辨别,也不会形成滞留票,
处理方法一:申报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的27行“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和28行“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账务按照不抵扣处理
处理方案二:纳税申报时要记得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先按照抵扣处理然后转出,转出的原成本费用中。
若选择不认证,视同普通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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