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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5
会计上,委托代销商品在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委托代销商品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如果发出委托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按增值税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税了。
借:应收账款——应收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代销清单时:
应收账款——应收销项税额
另,发出委托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的,企业所得税没有视同销售规定,且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按财务会计处理,并不作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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