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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供应商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为同一人,我司是否应该拒收?税法上应该是没有明确规定三人不能为同一人,但从会计上看这样应该不合理,请问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专家回复:
税法没有规定此三人不能为一人,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该发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及实施细则;
[国税发【2006】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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