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月末转出多交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假设某一般纳税人当年6月销项税额600万,进项税额400万,应交增值税200万。但企业由于资金紧张,向税务机关申请缓税三个月获得批准,该企业形成欠税200万元,但企业没有将欠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仍然将相关欠税体现在应交税费——已经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之中。当年7月该纳税人形成销项税额900万元,进项税额1100万元,7月形成留抵200万元。按照税法一般规定,6月欠缴200万元增值税不能用于抵减7月的留抵。如果不设置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就会发生错误的用6月欠税抵减7月留抵的情形,这就是需要设置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根本原因。因此上述案例6月必须做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万
上述案例7月发生的销项税额或者进项税额随着正常业务发生正常处理,7月末形成的当月留抵200万元保留在7月份应交税费——已经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之中,无需做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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