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东方税语】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 大力税手 | 税务知识分享平台

【东方税语】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2018-01-15 东方税语 东方税语

三份文件

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三十五)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四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总结

根据以上三份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多缴税如何办

财税〔2017〕90号文件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探讨农产品收购发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产品发票常见问题汇集
园林绿化企业的苗木抵扣多少相关实务
购进的免税苗木抵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180124 每日一税】《纳税人将承包地转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食品行业增值税梳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