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北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的
其中一项是持有居住证
之前小编就提醒过很多次居住证的重要性
不知道你办理了没有哦~
还没有办理的话
请看以下办理攻略哦~
①网上办理(推荐)
一站式解决办理(符合条件的直接在手机微信上申报,选择快递送达,不用出家门就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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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申请人网上申请,依次完成填表、预览确认操作,等待系统通知。
系统后台信息审核,并进行系统排队,排队完成之后系统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办理。
②现场办理
办理条件:
1、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京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注意: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办理材料: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或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办理地点: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办理时限:
1、申报暂住登记:当场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2、申领北京市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北京市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延长至30日。
办理费用:
1、首次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免收证件工本费;
2、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证签注、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
3、补领、换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不满足办理居住证的,
可以先办理居住登记卡哦~
①网上申报
申报入口:为方便您申报,北京本地宝提供申报入口!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北京本地宝(bdbbeijing),回复【居住证】即可获取网上申报入口及办理指南!
②现场办理
来京人员应当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证件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3、在京住所证明: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助证明;
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房主房产证复印件+房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文脏的居住证明。
办理流程:
1、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
2、提供相关材料,当即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积分落户申报条件中还有
7年社保、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犯罪记录
那么相关问题有:
1资格条件“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如何判定?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2018年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指的是(实际申报时将由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这一资格条件作判断,不需申请人自行计算或提供书面材料):
(1)外埠城镇职工: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
(2)外埠农村劳动力: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失业、工伤两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
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
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
2申请人如何提前了解自己在京缴纳社保情况?
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也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查询个人在京社保缴纳情况;
为方便宝粉们查询,北京本地宝提供查询入口;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北京本地宝(bdbbeijing),回复【社保】获取缴费查询;
目前,我市已经可以支持申请人跨区查询本人社保缴费情况。对缴费情况有异议的,请与参保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
3资格条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里的“干部”、“工人”如何认定?
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将依据申请人的社保缴费状态对此项指标进行判断,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女职工50周岁(含)以上至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视为干部(管理岗人员)。
4资格条件要求“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果申请人成功注册后,在申报过程中达到退休年龄,对积分落户申报有无影响?
符合积分落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成功注册在线申报系统后,在申报过程中达到退休年龄,不会影响积分落户后续申报环节。
5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在申报积分落户时是否需提前准备?
为减少申请人往返奔波,将“无刑事犯罪记录”这一资格条件设置为后置审查。请申请人本着诚信申报的原则,在系统填报指标的时候,先行勾选确认是否符合这一资格条件,做出诚信承诺。待后续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后,再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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