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一、 国际通行的诊断标准。
国际上较通行的有两种诊断标准,即ICD—10(WHO,1992年)与DSM—Ⅳ(1994年)。使用较多的是DSM--4有关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A:包括1、2、3三领域中总数6项以上,其中领域1至2项,领域2、3各至少1项:
(1)社会交往有质的缺陷,表现为至少下列之二:①非言语性交流的行为缺损,例如眼神交流、面部表情、躯体姿势、社交手势等方面。②与同龄儿缺乏应有的伙伴关系。③缺乏自发地寻求与分享乐趣或成绩的机会。④缺乏社交或感情的相互关系。
(2)言语交流有质的缺陷,表现为至少下列之一: ①口语发育延迟或缺乏。 ②虽有足够的言语能力,却不能与他人开始或维持一段时间的交谈。 ③刻板地重复一些言语和奇怪的言语。④缺乏各种自发的儿童假扮或社交性游戏活动。
(3)刻板、重复、局限的行为、兴趣与活动,表现为至少列之一:①沉湎于一种或几种刻板局限的兴趣,且注意集中的程度异乎寻常。②固执于某些特殊的没有实际价值的常规行为或仪式动作。 ③刻板重复的装相行为(如手或手指拍打或扭转,或复杂的全身动作)。④持久地沉湎于物体的某些部件。
B:功能异常或延迟,表现为至少下列之一,且出现在3岁以前: ①社会交往。 ②社交语言的应用。 ③象征性或想像性游戏。
C:并非瑞特综合征或儿童瓦解性精神障碍。
二、我国关于孤独症诊断标准
我国现行的孤独症诊断标准为《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二版修订本、即CCMD-2-R。
1.通常起病于3岁以内。
2、人际交往障碍,至少需具备下列中的两项症状:
1)极度孤独,明显缺乏社会情绪反应,不能与别人(包括父母)产生正常的情感交流。 2)不能用注视、表情、姿势或手势进行交往。 3)不能与其他儿童建立伙伴关系。 4)对集体游戏缺乏兴越、不能对集体欢乐产生共鸣。 5)遇到疾病或挫折时,不会寻求支持或安慰,当别人遇到挫折时也不会主动给予支持或安慰。
3.言语障碍,至少需具备下列中的两项症状:
1)言语发育延迟或不发育,例如不会咿呀学语,可有以手势或其他形式来代替语言交流的倾向。2)刻板重复一些词语,与环境和正在进行的活动无明显联系。 3)言语的声调、速度、节律、重音等方面异常。 4)言语的理解能力明显受损害。 5)2岁以前言语功能发育正常,但2岁后出现障碍,甚至完全不会讲话。
4.兴趣和活动异常,至少需具备下列中的两项症状:
1)兴趣刻板狭窄(例如专注日期、广告、气象预报等)。 2)对某种东西特别依恋。 3)强迫性地进行某种特殊的仪式性行为。 4)刻板重复的动作和姿势。 5)对某些东西(例如玩具)的非主要部分特别感兴趣(例如它的气味、表面感觉、产生的噪音等)。 6)对个人生活环境不愿或拒绝作任何变动。
5.排除儿童精神分裂症、Asperger's综合征、heller's综合征、Rett's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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