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反家暴法出台,依旧难以反家暴

27日,中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通过,并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该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事”立“国法”,那么是否意味着中国今后的家庭暴力案件将会减少?反家暴法能否改变中国传统的亲亲相隐的观念?

在60~70年代的,美国警方也认为家暴是属于家庭内部事务,不应过多进行干涉。伴随着70年代后期 美国妇女受虐协会等呼吁警方对家庭施暴者采取更严厉的措施,1984年特雷西·瑟曼起诉托林顿市一案成为美国反家暴史上重要的转折点。

家住康涅狄格州托林顿市的特雷西多次向警方报警称她经常遭到丈夫巴克·瑟曼的辱骂殴打。无论她在电话中说情况是多么的严重,警方还是没有理会她。她试图对她丈夫提起诉讼,但法庭官员忽视了她。

后来法院给特雷西颁布了保护令,但巴克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特雷西进行人身攻击。出于警方无权干涉家庭事务的考虑,警方并未对巴克采取任何行动。直到最后一次巴克对特雷西的胸部,颈部,肩部和面部捅了十三刀,警方这才拘留了巴克。

幸运的是,在经过七个月的治疗之后,特雷西并无大碍。之后,她对托林顿市提起诉讼。特雷西称:“按照保护令原则,托林顿警方未能提供受虐待的妻子和孩子同样的保护,从而导致了袭击案件的发生,并声称她被剥夺了平等的法律保护。”

以特雷西案件为原型改编的电影—“A Cry for Help”./wikimedia

法院最终判定赔偿给特雷西·瑟曼230万美元,不久之后,康涅狄格州立法机关通过了一项更加全面的反家庭暴力法,要求逮捕施暴配偶。在新法实施后的12个月内,康州家暴人数袭击报告增加了92%,逮捕了超过23830个人,比之前的12400人增长了近一倍。

明尼阿波利斯实验证明是强制逮捕是反家暴最有效的手段,强制逮捕写入各州法律。

与此同时,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一项反家暴实验也为强制逮捕反家暴提供了注脚。1984年,实验犯罪学家、剑桥大学教授 Lawrence W. Sherman联合明尼阿波利斯市警方发布报告称,他们选取了1981—1982一年内300多个家庭暴力的案件,在随后的六个月期间对这些家暴案件进行跟踪记录。当警方接到求救电话时,他们会选择三种方式来处理这些家暴案件:送走施虐者八个小时,调解纠纷,实施逮捕。

最后,明尼阿波利斯家庭暴力实验显示出“逮捕家暴施虐者”比“送走”或是“调解纠纷”重新犯罪的几率要低得多。这项研究立马就受到了美国国内极大的关注,纽约市警察局很快就把逮捕家暴成员能有效保护其它家庭成员写入新的反家暴法中。休斯顿和达拉斯的警察局也随后跟进。根据Domestic Violence: The Criminal Justice Response一书的资料显示,一年之内,使用强制逮捕的警察部门从31%上升到46%。

MDVE实验,逮捕是六个月后再次遭受家暴的几率最低的行动。/MDVE

在其后的八年中,共有15个州、一个特区颁布新的家暴法律,并将强制逮捕纳入其中。到2005年,共有23个州和一个特区已经将强制逮捕写入各州法律之中。虽然目前为止美国各地执法机构尚未有统一应对家庭暴力的程序,但强制逮捕无疑有威慑作用,它会让那些加害者意识到家暴是犯罪,而不是简单的家庭事务。

这一实验也影响了其它国家的法律制定,新西兰通过了当面对家庭暴力,警方有权强制逮捕的法律。

《中国反家庭暴力法》没有规定警察的强制逮捕权利,人身保护令难奏效。

此次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亦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写入法律,不过从实践来看,依旧难以操作。早在2010年,江苏省公安厅和省妇联就出台了《江苏省关于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人身保护令”:只要家暴受害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法院即会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一旦审查确认,法院将向家暴双方发出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可是截止2011年底,江苏省仅发出10多个“人身保护令”。

即使针对人生保护令下也无法对加害人进行强制逮捕,中国警察的执行力弱常常被人诟病。本着“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原则,中国警察对家庭暴力多是劝解,除非受害人向法院提请诉讼,否则警察无权逮捕加害者。美国法律赋予警方强制性逮捕的权力:“警方在其有正当理由认定某人显而易见实施家庭暴力时,即使不是现行犯,亦得逮捕即无令状逮捕。”

并且当美国警察在对加害人进行逮捕后证明确有施虐行为,那就必须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被告人将会面临高额罚款和牢狱之灾,也不像中国一样想撤销就撤销。

虐待罪应与故意伤害罪一样,亲情不该成为家暴的保护伞。美国将家暴看作是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侵犯,特雷西案胜诉的关键在于警方违反了平等保护法。

在中国,即使家暴情节严重,按中国《刑法》的规定是以虐待罪判处,虐待罪最高刑期为7年。虐待罪的核心只针对同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而反观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2009年,年仅26岁的北京女孩董珊珊被其丈夫殴打致死,期间八次报警(其中四次是自己报警),都被警方以“不好管,现在还是夫妻。”等为由拒绝了她及她家人的报警。最后,她难逃厄运,而他的丈夫只被判了六年零六个月,仅仅因为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以对于家暴的量刑还没有两个陌生人之间的故意伤害罪重。

另外,董珊珊的家人也无法像特雷西一样对公权力进行诉讼赔偿。在特雷西一案中,联邦法院认为:“这些官员的不作为是对平等法律保护的否定。”美国警方不能说他们不干涉家庭纠纷是为了促进和谐,研究证明,警方不采取行动是在支持暴力继续。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任何州不得在未经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对任何在其管辖下的人,拒绝给予平等的法律保护。”该条款禁止各州对人群划分等级。如果一个女人能证明警察部门基于性别原因拒绝逮捕虐待她的人,那么她可以声称,这种行为是基于性别偏见,违反了平等保护法。

美国反家暴的基本原则是从最基本的人权出发,以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为保障,讲究个人权利,层层推进,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监督、起诉、惩治的反家暴程序。相反,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却在保护对象上处处设限,适用于家庭暴力的成员范围狭窄,同性恋不在其保护范围内。虽然反家暴法附则规定了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但没有明确定义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是哪些,究竟是监护关系、寄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等,不免给执法者带来了法律上的困扰。《反家庭暴力法》既无可实践的根基,又无可具体操作的程序,不免让人觉得是一纸空文,恐难对反家暴作出什么实质性的改变。

参考资料

Administrator(2011),'Landmark Domestic Violence Legislation: Tracey Thurman vs. Torrington, CT Is There a Downside? ',Donna R. Gore.

'Domestic Violence—The Laws and the Courts - Landmark Legal Decisions ',Libraryindex

Lawrence W. Sherman and Richard A. Berk(1984),“The Minneapolis Domestic Violence Experiment” ,Police Foundation Reports.

题图:Reno City Council Approves Plan To Fight Domestic Violence./Kunr.org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反家暴中人身保护令的适用及其改进
反家暴法实施两周年,我们的生活有了什么变化?
被家暴者如何取证维权
反家暴法四周年:反家暴责任与待解之谜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全文
家暴受害者超90%不会报警 反家暴为何这么难?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