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公司控制权的“七种武器”
“如果(创业者)一开始就把主权让出去,60%给出去,再伟大的企业也做不下去;我(创业者)只要把事情做起来,这个股份多少不重要,这是错误的,凡是不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
笔者十多年执业经历中,也深感创业者时刻注意保持对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性。
那么,企业的控制权如何体现并保持呢?本文介绍了七种武器协助创业者把握公司的控制权。
众所周知,公司是一个“法人”,那么法人是什么?
什么是“法律上拟制的人”,就是公司本来并不是一个人,但通过法律制度的设定,对这样一个主体进行人格化的设定,赋予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一个自然的人是通过自然存在的器官而为行为进行意思表示的,相应的公司作为一个法律上拟制的人,法律同样拟制相应的“器官”帮助公司进行意思的表示。
正如自然人的嘴巴与手足一样,通过法律拟制给公司的表达器官就是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
简单一些来说:
公司的营业执照用于对外代表公司的身份;
公司的公章用于公司对外的意思表达。
在笔者经历过的若干公司股权纠纷中,囿于司法程序基于公正性要求带来时间上的滞后性后果,当事人有时在一些公司控制权牟取上自行采取一些“非法”方式让人非常无奈,比如笔者曾经不止一次碰到一些当事人采取违法雇佣窃贼盗取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公章原件这样极端的违法方式,处理上都让笔者颇为头疼。
由此,也能反过来看到在实际应用当中,对公章、营业执照的保管和控制尤其重要。
因此,得到:
表决权是什么?
简单来说,表决权就是在股东会进行投票的权利。
享有公司控制权的基础在于控制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表决权可以更改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改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的持有和控制权,可以改变公司的所有事项,正如自然人一样,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象一个自然人的大脑一样,是一个主体存在最核心的部分。
股东会表决权,一定要记住这样两个数字:
一是“三分之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股东会的普通表决事项,多为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权通过,而少数重大事项(如公司章程修改)还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哪些事项是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哪些事项是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本文不再赘述。
需要记住的是:
那么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如何控制呢?
有这样五件武器:
这是最没有技术含量也是最直接的方式,不再过多赘述,但往往囿于一些特殊情况难以实现。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什么意思?
就是可以“同股不同权”。在有限责任公司层面,我国公司法是在法律层面支持“同股不同权”,这点尤其是需要铭记的。
马云为什么谋求美国上市,核心就是在于对“同股不同权”的追求,基于在“同股不同权”这一法律架构下创始人管理团队对于公司控制权的要求。
举一个一个简答而极端但几乎不存在的例子来说:
公司持股比例:投资人享有99%股权,创业者享有1%股权;
公司股东会表决权比例:投资人享有股东会1%表决权,创业者享有99%表决权。
这样的约定方式可以不可以?
当然可以,而且是受我国公司法所保护的。
同样的例子就是:
比如, Facebook、Google与百度等企业都将其A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个投票权,B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0个投票权。
近些年上市的京东、聚美优品、陌陌都是采取的这种AB股制度。
根据京东的股东协议,刘强东及管理层持有的股份每股代表20份投票权,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每股只能代表一个投票权,这样刘强东及其管理团队虽然只持有20%左右的普通股,但是由于有双层投票结构保护,其投票权能确保股东会上重大议案有绝对的发言权。
遗憾的是,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法律设置,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支持这种“同股不同权”的设定方式的。
但有限责任公司是支持”同股不同权“的。
包括在一些投资合同中设置的相应对赌条款中,也可以通过对赌条款牟取更多股东会的表决权。
有限合伙企业在整个世界范围内投资界非常普遍是一种的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
普通合伙人(俗称管理合伙人或GP);
两者的区别点在于: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
所以,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把股东都放在一个有限合伙里面,让这个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权,这样股东就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除创始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只能是有限合伙的LP,只享有经济收益而不参与有限合伙日常管理决策。
使得创始人牢牢控制有限合伙,并通过有限合伙控制公司。
就是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
比如根据京东的招股书,在京东发行上市前,京东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行使。
刘强东持股20%左右却通过老虎基金、高瓴资本、今日资本以及腾讯等投资人的投票权委托掌控了京东上市前过半数的投票权。
什么是一致行动人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在境内外上市公司中都很常见,境内上市公司如网宿科技、中元华电、海兰信都有涉及,而境外上市公司如阿里巴巴和腾讯也同样存在。
上述七种武器:
武器二是持有营业执照。
武器三是股权绝对控股。
武器四是通过表决权控制股东会表决权,类似于美国的AB股方式。
武器五是通过有限合伙的架构设计。
武器六是通过投票权委托协议控制股东会表决权。
需要谨记的是,武器本身没有优劣,关键看使用条件,以及组合方式,始终不变的都是,创业者团队都需要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否则的结果将是灾难性的,也欢迎与笔者的沟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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