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盖章是合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天韵律师事务所通过承办的案件总结发现,当今经济社会中有少数单位会利用小小的一枚公章做文章,一旦发生纠纷,将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无法找到适格的责任承担人,逃避法律责任。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千万要小心“公章陷阱”!
一、刻制假冒公章
甲公司是一家正规经营的公司。张某通过种种途径找到甲公司公章的样本,然后花钱找人依样画葫芦地仿刻了一枚假公章,然后凭借这枚假公章“李鬼转身一变成了李逵”,冒用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事后发生纠纷,当乙公司找到甲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时,才发现合同上公章是假的,但此时,始作俑者张某早已逃之夭夭。
二、扫描打印公章
甲公司与他人签订了一份合同,上面盖有甲公司的公章。张某辗转拿到这份合同的复印件,然后通过先扫描、再用彩色打印机在一份事先准备好的合同上打印出一枚红色的公章,最后再拿着这份盖有“公章”的合同与他人签约。这样的公章也很容易以假乱真,但是如果稍稍留意一下,还是能够发现该“公章”没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
三、不具有资质的部门公章
目前在实践中,有些合同上加盖的公章是以所谓的“甲公司第三项目部”等下属部门名义加盖的,一旦发生纠纷,起诉甲公司时,甲公司很可能会矢口否认存在下属第三项目部,并同时否认该公章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很可能会由于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其与被告甲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无法胜诉。
风险防范:
(1)提高对公章重要性认识,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使全体员工明白,公章在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以及违法使用,不当使用的严重后果。严格公章审批、使用登记制度,保存盖章材料,所有环节需在严格管理的轨道上运行。
(2)控制刻制印章的数量,源头上消除法律隐患。对于分支机构较多的公司,印章也较多,管理难度大,法律风险相应增大。对没有必要刻章的二级、三级部门,不要刻制印章,从严控制刻制印章的数量,源头上消除法律隐患。
(3)公章使用应该有专门的使用呈批件,写明文件名称及简要摘录。供申请使用的部门或个人呈相关领导签字,以及有公章加盖保管人员的签字;呈批件应该与报批文件整体装订,防止领导签字后私自更换文件内容;公章保管员凭签字加盖公章,多页文件资料应该加盖骑缝章,防止公章加盖后更换内容。
(4)选择安全的地方,合格的员工保管印章。印章保管地点,要不易接触。管理人要坚持原则,执行制度,决不盖“关系章”,不送“人情章”,严禁在空白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章。
(5)印章的管理流程要明确,出现纠纷及时寻求补救。开始使用、变更、销毁都要在媒体上发布声明,并到部门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如出现法律纠纷,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