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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在建设工程履约证据管理中的特殊优势及其应用构想(上篇)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建筑业履约证据管理的薄弱导致工程纠纷频发,仅2019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就高达2万亿,且处理难度很高。实践表明,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尤其是履约证据管理中面临工程技术的复杂性、证据管理的全局性和时效性、管理内容的复合性和管理程序的繁杂性等内生性难题,其履约证据管理能力的薄弱已经成为制约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本文基于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分析,探讨人工智能在实现履约证据全面、及时、有效管理方面的独特优势,并提出建立集成智慧化流程管理中台、物料价格监控及预测中台、信息采集及现场管理中台、工程索赔督办中台为一体的人工智能中台的应用构想。



关键词:建设工程履约证据管理  内生性难题  人工智能中台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建筑业2019年总产值24844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07%,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建设工程周期长、资金量大、技术和管理复杂等特点决定了其长期处在合同纠纷高发区,尤其是近十年来维持了建设工程诉讼案件高速增长的趋势。(如图1)此外,相比其他民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尤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涉标的额往往较大(如图2、3),个别案件的失利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和经营风险,使企业遭遇巨亏甚至破产倒闭。如何通过履约管理来规避风险,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切实维护自身利益,是建筑企业提高自身抗风险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招。

图 1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年度增长趋势图

(截至2020年3月30日)

图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额分布情况图

(截至2020年3月30日)

图 3 合同纠纷标的额分布情况图

(截至2020年3月30日)

此外,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发包方强势地位,使得承包方在合同谈判阶段往往处于下风,缔结了较为不利的合同条件。如何在合同实际履行中做好履约证据管理、精准索赔以提高项目绩效,是承包方面临的一大考验。

当纠纷实际发生时,任何一个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原被告双方都需要根据各自主张编制证据清单并举证。法律人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证据不足,尤其是关键证据缺失的情况下,再多的诉讼技巧往往也是无力回天。因此,如何实现履约证据的有效管理,确保履约证据完整、真实、合法、关联、易用,是承包方必须认真思考和积极面对的课题。在人工智能时代来临的大背景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参与履约证据管理为化解长久以来困扰承包方的痛难点提供了新思路。

一、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和履约证据管理的艰巨性

(一)建设工程的技术复杂性

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系统,其特点是工程量大、周期长、流程多、技术性强、专业广且交互频繁。建设工程按工程技术可以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及机电工程三大类。按使用功能可以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等共计31类。按工程进度阶段可以分为规划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考核评价阶段。建设工程项目中涉及的专业则更为复杂,仅工程类专业就下辖45类一级专业学科,例如,土木工程、建筑学、勘察技术与工程、给排水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造价等。更重要的是,履约过程中并不仅有工程类专业的参与,还包括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这些专业类别中也包括许多专业层面,如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就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劳动法等数十个法律细分类别。

困扰承包方证据管理实操的最大问题,就是证据管理涉及诸多工程类型,需要诸多工程阶段、相关专业间的协调配合、交叉联动。实践中不存在样样精通的管理全才,人的精力也不允许进行事无巨细的履约证据管理。建设工程证据管理是履约过程的全过程记录,故仅依靠少数人员和部门难以进行完备而有效的管理,必须考虑采用先进技术或手段进行高效协同运作。另外,按我国《档案法》和城建档案归档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质量验收通过后需要向当地城建档案馆提交各类档案文件。以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为例,民用建筑由施工企业负责归档的各种文件共计11类355项,足见建设工程证据管理的复杂程度。如何保证企业的管理在各专业、各部门、各人员、各环节的完美配合及衔接?如何保证履约证据即工程资料的制作质量?如何将证据管理意识在工程实践中落到实处?这是困扰施工企业证据管理的第一道难题。

(二)履约证据管理工作的全局性

工程建设从开工到竣工将经历完整的施工过程,证据也会全过程发生。所谓“全过程”,对施工企业而言至少包括5个阶段:1.招投标阶段;2.施工阶段;3.竣工验收阶段;4.结算阶段;5.保修阶段。每个阶段都会形成相应的文件材料(如图4),但在合同纠纷发生前双方并不能提前预知哪些文件材料将用作争议解决的证据。因此,为了避免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因遗失关键证据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各方当事人都必须对履约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全局性的证据管理。

图 4 全过程履约证据管理中涉及相关文件资料图

但是,要实现上述目标却存在着诸多困难。首先,建设工程本身是跨周期的复杂系统,从规划决策到最终建成往往要经历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跨度,而当争议发生时,案涉证据材料往往已经形成多年,回溯时间线和寻找证据原件本身并不容易,而亲历者随着时间流逝,记忆存在模糊甚至错误,如果期间发生过人员变动,则很多案件的具体情况已经无从得知。倘若不能将案件全貌进行复原,尤其是如果在关键环节、关键事实上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将可能对案件走向产生颠覆性影响,最终使得索赔工作陷入僵局甚至全盘失败。如何全局掌控履约证据管理工作,是摆在所有施工单位面前的第二道难题。

(三)履约证据管理行为的时效性

建设工程履约证据管理的时效性主要体现在诉讼时效管理和除斥期间管理两个方面,其中尤以除斥期间管理最为多样、复杂。

首先,诉讼时效相对固定,在建设工程领域一般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并无特殊规定。但除斥期间包括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建设工程领域本身存在例如优先受偿权等特殊的法定除斥期间,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除斥期间,这无疑增加了除斥期间的多样性和管理难度。

其次,不同于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这意味着履约当事人一旦错过了除斥期间就面临终局性失权的严重法律后果。

最后,诉讼时效的起算往往在工程已经发生纠纷之后,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届时当事人应已认识到纠纷在所难免,考虑到诉讼时效的期限长达三年,且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形,故较难发生因错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的情况。而除斥期间广泛地分布在建设工程履约全过程中,彼时履约一方尚较难意识到逾期失权对争议解决的不利影响,使得除斥期间的管理难度进一步提升,工程实践中错过除斥期间导致逾期失权的情况经常发生。

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2017版施工合同》)为例,就分布着13处可约定除斥期间的条款(如表1),其中最短的除斥期间仅24小时,当事人一旦在24小时内没有行权,则可能终局性地丧失了权利。上述条款中均有“逾期…,视为…”或类似表述,其中大量条款如果得到妥善使用将有利于承包人。此外,仅第19条的发、承包人索赔事项又有多达46种情形,时间跨度从开工前、施工中到竣工后。(如表2)由此可见,这对履约时效的管理要求不可谓不高。如何实现对建设工程合同中除斥期间的有效管理,避免频频发生的逾期失权现象,有效降低施工单位合同管理风险?这是摆在所有施工单位面前的第三道难题。

表 1 《2017版施工合同》中涉及除斥期间条款一览表

表 2 《2017版施工合同》中涉及承包人索赔条款一览表

(四)履约证据管理内容的复合性

建设工程证据具有法律与技术的高度复合性,没有复合知识背景难以进行有效的证据管理。例如,事实上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产生了闲置机械台班。对于纯粹的法律人员,往往认为工期延误就应依据合同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但这并不准确。首先,局部工程的工期延误不一定导致整体工程的工期延误,还需要判断该延误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其次,闲置机械台班的计算也不能直接按照普通机械台班的全费率计算,因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通常由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用组成。其中,折旧费、检修费和维护费都和耐用总台班相关,即理论上施工机械运行才产生,闲置则不产生。对于安拆复杂、移动需要起重及运输机械的重型施工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当根据实际安拆搬运次数单独计取。而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等也应根据实际发生量计算。由此可见,上述事项的证据管理和工程索赔工作需要专业的工程知识。而对于纯粹的技术人员,往往认为事实上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均由发包人负责,这也是不准确的,应结合合同具体约定进行详细分析,要看发承包双方合同中是如何约定风险分配的,这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

再如,某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模式,约定“三通一平”(含地下障碍物的拆除)均由承包人包干,无论实际情况如何,该项费用视为包含在总价中,不予调整。但该项目属于旧城区改造,地下存在大量原有桩基,数量远超承包人的估计,处理费用高达数百万元。在该项目发生争议后,承包人列举了大量现场签证证明相关工程量,但并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就该费用结算方式达成过任何新的合意。这样的证据收集就出现了方向性错误,对突破固定总价难以起到有效的证明效果。现场管理人员往往熟悉工程建设的技术流程,而对何为符合民事诉讼证据标准的证据则不够了解,在就上述工程变更事项发生争议时,难以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证据材料。如何培育具有复合知识背景的履约证据管理人才是施工企业面临的第四道难题。

(五)履约证据管理程序的繁杂性

除了索赔签证,建设工程履约过程中还会形成大量的程式文件。建设工程程式文件是指根据法定或约定,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固定格式或固定内容要求的记录文件。程式文件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对施工过程中包括进度、质量、查验、复核、见证、实验、验收等技术性事项的记录、保存和管理。相较于各类签证索赔及其他证据,程式文件有更强的程式性、技术性、隐蔽性,但同时在证据管理中也极具重要性。如某总承包方在某侵权之诉中及时提交了《隐蔽工程验收单》,证明了案涉隐蔽工程质量合格,从而间接证明了事故的发生于自身无关,避免了数百万元的赔偿责任。

相比索赔签证,程式文件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程式文件的制作要求非常离散,分散地规定在合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惯例中,数量和内容多,大到竣工验收报告、隐蔽工程验收单,小到班组材料领料单、班组工程量确认单,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10大类(如图5)。程式文件分布在工程履约的方方面面,具有繁杂性和离散性,给施工企业规范化的证据制作与管理带来极大难度,也对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和证据意识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图 5 建设工程程式文件分类图

其次,程式文件具有证明目的与影响范围的不确定性,常在不经意间决定纠纷走向和结果。相比之下,签证索赔文件的证明目的较为明确,通常直接指向引起该项签证索赔的工程事件,用以证明该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归责主体及影响范围,故其权利义务的影响范围是可以预见的。程式文件的证明目的则相对不确定,其在诉讼过程中用以证明的事项往往难以在纠纷发生前作出预判,故其权利义务的影响范围是难以预见的。相比较签证索赔的主观目的性,程式文件完善地保存固定往往存在客观随机性,却常能够在争议解决中决定战局。

最后,程式文件具有隐蔽性,但一旦涉及相关的施工合同争议,程式文件就是最核心的证据。在工程实践中,工程签证由于直接涉及价款或工期,故发承包人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而程式文件由于通常不直接产生发承包人之间现时的权益影响,具有权利义务的隐蔽性,故重视程度较低。很多工程中,发承包人之间往往并不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按程序完成程式文件的制作,而是阶段性地补签、倒签,甚至于部分工程项目是项目完成后一次性补签所有的程式文件,这实际上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程式文件的隐蔽性可能体现在任何一种建设工程纠纷类型中,以签证索赔为例,《2017版施工合同》签证索赔有关条款中同时有技术、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7个,同时有管理、技术、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个。(见表3)由此可见,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事项和经济事项具有相当大的重叠,保存技术事项的程式文件本身即可能包含承包人的经济诉求。程式文件既可能影响到签证索赔,甚至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也可能影响到刑事责任的认定。如何实现对繁杂的程式文件进行有效管理是施工企业面临的的第五道难题。

表 3 《2017版施工合同》中的涉及技术经济类签证条款一览表

因此,基于建设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履约证据管理的全局性和时效性、管理内容的复合性和管理程序的繁杂性等内生性特征,导致建设工程履约证据管理的难度极大,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制约施工企业防控风险、提高效益的瓶颈。而履约证据管理工作既需要工程和法律的复合型知识背景,工作内容又细碎繁杂,工作量大、重复性劳动多,极易出现疏漏。诸多施工企业的多年实践经验也表明,较难高效系统地培养履约证据管理人才队伍。考虑到内生性问题往往反映出内部变量间的结构性矛盾,难以通过内部结构的渐进优化得到解决,因此,可否从外部技术干预角度切入提出解决内生性矛盾的全新解决方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二、人工智能在实现履约证据全面、及时、有效管理上的优势

而今,随着人工智能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技术应用的不断推广,笔者研究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建设工程履约证据管理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有望为解决上述五大内生性难题提供可以借鉴的思路。

(一)证据管理程序化、精准化

如果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将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过程和证据管理过程深度融合,通过回溯证据链条即能完成对项目建设过程的再现,确保每一份证据都在设计的流程上按照预设的特定形式、特定内容在特定时间形成,则能通过证据管理的程序化、精准化为争议解决提供强大的支撑,也能有效防控纠纷和事故风险,提高项目绩效。

1.工程履约管理中的智慧化流程监管

流水线是机器化大生产和专业分工的产物,是工业工程管理的伟大发明。现代建设工程建造也是机器化大生产时代的产物,其过程可以理解为通过流水施工工艺制造建设工程成品的过程,只是建设工程制成品相较一般工业产品规模更大、工艺更复杂、制造难度更高。由于建设工程的多专业复合性、工艺复杂性以及现场不确定性,故在工程项目履约过程中难免出现工程变更。根据《2017版施工合同》,至少在五种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法律概念,在工程实践中更常被称为工程签证。所谓工程签证,即为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及结算过程中对确认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款、支付各类费用、调整工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充协议。当双方无法就工程变更达成签证文件时,则启动工程索赔程序。(如图6,工程索赔流程参见图19)

图 6 工程变更引起的签证/索赔流程图

在工程实践中,对于存在争议的工程变更,发承包双方往往难以达成工程签证,承包方必须启动工程索赔程序,工程索赔通常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和利润索赔,无论是哪类索赔,都需要承包人举证证明工程变更发生的事由、范围及索赔金额等事项。如果承包人因履约证据管理不善导致举证不能,则索赔难以得到发包人认可,即使在诉讼或仲裁中也难以得到支持。

以工期索赔为例,工期索赔的事由可分为工期顺延和工期延误。当发生工期顺延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当发生工期延误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图7)

图 7 建设工程工期索赔事由分析图

在承包人向发包人追索工程款的案件中,发包人常提出向承包人追究工期违约责任的反诉,一方面可作为发包人反制承包人的诉讼策略,另一方面也是发包人对抗自身违约责任的手段。在工期迟延举证责任分配上,发包人的举证责任较轻,只需证明实际工期长于合同约定工期或实际竣工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即可。而承包人为了免于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完成工期索赔,则需要在事实层面证明工期逾期责任不在自身,并寻找工期索赔的合同依据,若缺乏工期顺延的赔偿标准约定,则还需证明顺延工期增加的实际支出。如果承包人不能完成上述举证,则可能蒙受无法主张工期赔偿和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双重损失。(如图8)

图 8 发承包双方对工期迟延责任主体的举证责任分配示意图

在司法实践中,工期迟延责任的举证往往是承包人的应诉难点。其一,工期迟延的成因较为复杂,往往是发包人原因和承包人原因共同造成的,如果工期迟延中存在承包人项目管理不善的因素,则责任边界的切分较为困难;其二,基于普遍存在的项目管理和证据管理两张皮的现状,因为履约证据管理的不完善、不及时,容易导致证据缺失,使得承包人在争议发生时陷入举证不能。

针对上述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将项目管理和证据管理深度协同、合二为一。可考虑建立嵌套工程网络体系,并配套人工智能中台建立信息采集和反馈机制,实现上述目的。(如图9)所谓嵌套工程网络体系,即突破原有的一维线性工程网络图,而是将决策层、工程层和工艺层的工程网络图按照树状逻辑进行嵌套形成三维立体工程网络体系。

图 9 基于嵌套工程网络体系的人工智能中台系统构想

建立嵌套体系有两大好处。首先,在项目管理方面,使得工期排查可以从最宏观的决策层直接穿透到最微观的工艺层,从而解决目前项目管理中对工期进度描述过于粗糙的弊端,能够既直观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及与计划不一致的真正原因。此外,建立对各层级的信息采集机制,通过人工智能中台处理后向决策层进行反馈,经决策层判断后指示对应层级执行指令。这样可将工程各层级的灰箱细节“白箱化”,便于决策层从全局角度防控工程风险。例如,某工程的大体积混凝土浇筑质量不合格,其原因总结起来,可能是涉及到决策层的问题,如材料采购、技术方案选定;可能是工程层问题,如施工和养护不当;可能是工艺层问题,如现场技术工人未按规范进行施工操作。如果最终查明是在工艺层出现差错,则在缺乏穿透的信息反馈机制的情况下,决策层很难在差错出现之初就发现并解决问题。而建立人工智能中台对各级进行清单化的信息采集和穿透式反馈,将有望避免出现上述情况,有效控制工程风险,确保按约完工。这样就从项目管理上有效降低了施工单位工期违约和费用增加的风险,并在争议发生时通过详实的过程管理证据证明己方无过错,从而明确工期迟延的责任边界。

更重要的是,在证据管理方面,人工智能中台的建立可将履约证据清单、工程签证和索赔流程、证据规范化要求等内嵌到项目管理之中,帮助项目管理人员按要求收集和组织工期迟延的相关证据,当达到合同约定索赔条件时及时提醒项目管理人员发起索赔程序并予以督办。以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为例: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收到行政主管部门因发包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发出的《停工令》时,人工智能中台将触发索赔流程,提示项目管理人员发出《索赔工联单》,其中事实部分需明确:①本工程将采取停工措施;②停工原因是发包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导致主管部门发出《停工令》;③停工引起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在赔偿标准部分向发包人询问:①停工时长;②是否离场;③停工损失标准。在收到发包人回复或发包人逾期未回复的情况下进一步提示项目管理人员发出《索赔报告》,附停工损失计算方法及依据等。对于发包人未明确答复的情况,人工智能中台还应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履行止损义务。例如,工程停工后,现场机械和人员应及时清退,避免持续产生费用,导致损失扩大。但如果发包人明确答复无需退场,则现场机械和人员滞留产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上述过程均应有人工智能中台的提示、参与、审核和督办,并留存符合证据规则的证据材料以供发生争议时提供证据支持。(如图10)

图 10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的索赔证据管理流程

图 11 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的合同变更及证据管理流程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通过人工智能中台进行的智慧化流程监管,一方面可以显著降低施工过程中发生工期延误事件的风险以及承包方承担延误责任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持续信息采集、内嵌流程监管和证据审查归档,可以积累过程证据,当发生工期索赔事件时便于及时提出索赔,发生争议时人工智能中台中的流程数据库能确保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可追溯、可查证,为工期索赔的证据收集工作提供基础性支撑。

同时,人工智能中台还可以及时收集外部信息,如天气信息、疫情信息、法律政策变化信息等,并对其可能对工期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和报告,帮助决策层及时制定应对策略,将工期违约风险化解于未然。

(未完)

文章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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