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陈卫东:在入额问题上,应当对有法官资格的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时间:2015年12月3日9时

地点:北京

来源:中央司改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


第二单元 员额制

点评: 沈国明、阎建国、陈卫东、迟日大、周光权


沈国明(上海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上海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主任)

我听完这两个单位的发言有一些感受,说一下。他们团队的做法是很有特色的。以案定员员额制改革探索精确、科学、彻底、动态,我认为到目前为止是比较成功的,实践说明司法制改革在我们贯彻中央精神的前提下,各地方应当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做一些探索,我们国家发展各地方不平衡,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才能够把中央的改革精神贯彻到位、落实到位。我认为管理上真的很到位,做对比做好更重要。从方向角度来讲,我认为这两个法院他们方向也都是做对,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就是朝好的方面来做。

为什么说他们的改革是比较成功的呢?第一,在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方面规避了风险。第二,为改革打好了基础。员额制的改革他们高度重视。另外,员额制改革的积极性、效果也显而易见,从刚才两位院长所说的一些数据来看,审判员积极性都得到了提高。人少案多矛盾也很好的得到了解决。

第二个我要说的,我们也不可能从员额制解决我们司法改革中的所有问题或者很多问题,人少案多的矛盾我认为这个困难是重大的,我们还有其他改革措施要一起配合,所以说司法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很高的改革。另外,说到这个地方我给江阴法院的同志提一个建议,你们报的数据应该是要口径统一,我们读起来方便。比如说到审判的时候,额度是控制在30%,后面是以全院的数作为基数,我希望成为正式稿子的时候,口径统一比较方便看。否则粗粗的看加起来百分之一百多了。

正因为我们改革是有边界的,所以我的感受,我们所有涉及的方案,有一的讲的很清楚,最好往往是好的局面调整,在目前,我们要做一些比较实在的方案,中国的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他就是渐进式改革,没有理想的方案,不是,我们是逐步逐步的,正因为这样,所以我希望他们两家的经验大家都能从中得到教育。我本人是受益,我觉得他们完全根据自己地方来做,而且为今后的改革留了空间。

再有一个感受,我也是接着员额制说一下,任何改革它的效益短期会显得比较丰富,随着时间的延续很多效益会渐渐消退,比如说提高审判员、检察人员的,怎么样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我自己看还要延续改革,不断的激发出我们司法机关的活力。

最后一点,是我想在目前状况下,我们为了保证立案标准,我们在今后一段时间里面我们还需要许多方面一起来讨论怎么样化解这个矛盾。


阎建国(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第一,坚决支持中央的司法体制改革。员额制是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一大创举,尤其是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我们认为这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是对检察官、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一大考验,也是杜绝冤假错案和错案追究制的有效方法。过去我们的检察官、法官他所办的案件出现了各种问题,归咎于很多其他的因素,今天如果我们实行员额制以后,实际上对于法官和检察官的考验很大。虽然员额制的改革触动了检、法两院每个人的根本利益,但是我们如果我们遇到困难将这项改革不能深化、不能彻底、也不能停滞不前。

第二,完善配套制度及职业保障制度,也是我们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施员额制非常重要的一个方法。如果不能够对法官和检察官其他的方面,做好安置工作,可能这项改革会出现问题。刚才我们听了两院院长的汇报,根据我在全国其他几个省的调研和视察我了解到,有的法院实际上是有一些不稳定的因素,有的法官和检察官这样的问题很多。我想有了这两院的保障,很多法院尤其法官的变动可能对他今后产生影响,所以我们希望这项改革也要做好配套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

第三,员额制以案定员,掌握这个方法我觉得应该是合理的定员,决不能是一刀切的方式。我昨天跟北京高院还有我们检院的讨论,我们也讨论了员额制,尤其是比如说我们过去,就拿北京来说,朝阳他的案子非常多,但是可能评估或者大兴案件就少,所以我们建议这种配比应该是适当的能够在省级法院或者最高两院当中,或者市级法院,他们也可以调配出来,有一个灵活的调配,不能说案多的地方就人员不够、案少的地方人浮于事,我觉得这个应该有一个适当的调配权力,这个是我们从最高到省级、市级都应该协调的权力。

第四,中国律师要做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践行者。所以今天我们也很高兴的看到中央政法委开这样一个会议,把我们北京律师协会的律师,他们都是在全国人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我们看到了中国律师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我希望任何一项改革,其实我们看到可能都会有艰难险阻,可能会有一些问题,但是我们希望我们要抓住这个改革的机遇,我们也愿意同我们法律人一道,为“四个全面”的实施,为公平正义,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大家好!现在我想向大会汇报一下我就员额制的一些学习体会。员额制是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我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员额制改革是我们整个司法改革中的一个核心基础性的工作,而且涉及到我们每一个法官、检察官的切身利益,这样一项改革如果直接的跟法官的分类管理、法官的执行、薪酬、职业保障,以及司法责任,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密切相关,所以说员额制的改革是我们这轮改革的重中之重。我刚才听了江阴法院的情况汇报,和贵州汇川区法院以案定额的汇报,我想两家法院在员额制的方面尽管方式不尽相同,但是都体现了贯彻中央关于员额制改革的精神,在现有法官的基础上,根据案件的数量、根据办案的需求,以主审法官或者合议庭这样的基本办案单位来构建新型的办案模式。

我结合他们的做法谈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员额的问题。员额的问题,首先我们碰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员额的比例到底应当多少。我觉得应当基于案件的数量,这个是我非常推崇我们刚才汇报的这两个单位,他们都是以案件来定的,你看汇川法院,只有20%左右的案件采用一种普通程序的方式,80%的案件采用简化程序的审理,大大提高一个法官年均审判案件。按照现有的条件,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比如说法官的工作量,法官办案的范围、地域的限制,大量的交给法官,再比如说程序进一步的繁简分流,大案采用简易的程序,办案效率会进一步提高。

第二点,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这样一种比例到底应该是多少,我们看到江阴的同事1+N+N,首先这个结构,任何一个法官他办理一个案件,他的背后一定要有法官助理,要有书记员,这个人数的比例到底是多少,是确定的还是不确定的,这个我认为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适应法官所办理案件的需要。

另外,在入额问题上,应当对有法官资格的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有入额的资格。这个入额至于能不能入进去,那看你的水平、看你的表现。

关于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我认为一些地方设立委员库、临时组织、随机抽取的办法比较好。


迟日大(吉林省人大代表、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吉林工功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朋友们,大家中午好!我用3分钟时间做一个简短的点评。员额制是按照司法规律来配置司法人力资源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能很好的推进法官和检察管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是一项重要而具有深远意义的司法改革的措施,它很好的解决了以往在法院内指挥着、行政长官多,裁而不判、判而不裁的现象,我认为员额制推进这项制度一项重要的难点,也是一个关键的点,就是如何确认员额。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原则要求,我认为应该确定员额比例时考量以下四个要素:第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第二,案件的数量多少。第三,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第四,法官的工作量。

其中核心要素就应该是以案定额。刚才两家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和汇川区人民法院都做了很好的汇报,我听了很受启发。尤其是江阴市人民法院确定的1+N+N的模式,和汇川区人民法院的措施,都是对员额制度进行了大胆的尝试,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下面的发展当中应该很好的坚持。因此时间关系,以上不成熟的建议,也是自己一点点想法:

第一,围绕员额制这项制度更好的落地生根发芽和开花。

第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很好的探索和完善员额制的动态管理,进行自主构建。我们知道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案件数量的增加也具有不确定性和变动性,地域发展具有不平衡和差异性,所以我们的员额制比例,应该实行动态管理,不应该墨守成规。

第二个建议,在我们已经保留的员额比例当中,适当的将青年优秀的法官和检察官倾斜,来增强职业的吸引力和示范效应,保证我们法官和检察官队伍的延续性、稳定性和增强队伍建设激励性。

第三个建议,在已经保留的员额比例当中,尽早的来启动符合条件的优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当中选拔优秀分子,进入我们法官和检察官的队伍。据我所知,我们广大律师当中,有很多的律师对此还是充满期盼和期许的。

关键点是如何结合我们今后制度构建,现在由法官和检察院,应该是很正常的现象,我们不要对此大惊小怪,只要我们很好的进行制度的落实和推进,能确保我们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多项、双项的良性的互动和交流,人员的流动,我想这些问题都会很好的解决,我们每个法律人都有法律的梦想、都有法治的梦想,我们应该在员额制下来推进我们不同职业共同体之间良性的互动,进而真正做到最好。


周光权(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会议开到现在,这是我参加的会议里面开的最晚的一次,1点还没有吃中饭,提一点简单思考。员额制的改革一定要有参照物。它的参照物是什么呢?我觉得最直接的是大学的体制,大学里面能够上讲台的那个人是谁,法院里面能够审案子的那个人是谁,这个很简单,由这个出发的话,就有一个问题,在学校管后勤的,还有其他很多管事的副校长并不是教授,所以两个法院讲的员额制里面,刚才有老师提到,我觉得有一个问题,这个法院的院领导怎么样进入这个员额,你通过什么样的程序、你占多大比例,这个比例占多大,我觉得需要思考。

与此相关的问题,在其他综合里面,他可能是能够胜任这个工作的人,比如说大学里也有很多科研组长、管科研的处长,所以我觉得就是要允许双肩挑,就是要允许既在综合部门工作的人进入,要有这样的体制。

时间:2015年12月3日9时

地点:北京

来源:中央司改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


第一单元 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情况

姜 伟: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李少平: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进展及成效

张德利:检察系统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进展及成效

卓泽渊:决定法官薪酬的四个元素

王俊峰:司法改革应当更多的倾听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顾永忠:司法改革成效显著 法院压力最大

李贵方:庭审应实质化 二审大部分应开庭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理论探讨|员额制浅析
山西: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将与行政职务脱钩
确定法官薪水应有利于凝聚共识
【组图】陕西首批员额法官选任考试顺利举行(组图)
上海司改办主任王教生访谈录(透析法官员额、涨工资等话题)
司改成果,如何通过立法固定下来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