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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 法理学书单太长读不完怎么办?

法理学书单太长读不完怎么办?

作者:王重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前几天《法理杂志》公众号推送了一系列《法理学书单》。我粗略浏览一遍,并不是很满意。

在我看来,罗列这样一份书单,除了展现编者对于法理学的理解外,最大的意义大概在于指引法学院新生阅读。但我回想起自己的经历,便觉得这样的书单并不能起到指引作用。我本科时曾根据一份类似的书单依次阅读,读到一半便已筋疲力尽,兴趣全失,而对于法理学仍然尚未入门。我感到不吐不快,于是对于这份书单(以及类似的书单)提出一些直言不讳的意见,供各位师友批评。

一、书单的三个问题

(1)范围太广,又只是按照国别分类,导致每一类都多而乱。

但读者很难在短时间内把这些书全读完,这就使书单起不到指引作用。也许有天才可以在几年内全部读完,但至少平庸如我辈者很难全部精读完。就算全都需要精读,也得有个先后顺序。如果只是一股脑地罗列法理学领域的全部重要著作,却不点明这些著作的研究主题或学术脉络,这样一份书单并不能起到知识地图的作用,很难使人按图索骥地依次阅读。

大体上,书单按照国别和年代的次序分类,这似乎是一种思想史式的写法。但我觉得,那些主要兴趣在法理学而非思想史的人,没必要对于思想史钻研太深,尤其不必按照经典目录或人名录一路看过去。只需要了解基本知识就够了,读二手文献(如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的词条或比较好的思想史教材)足矣。好的二手文献会突出原著中的重点,省下自己摸索总结的功夫。当然,坏的二手材料会误导人,浪费时间,必须慎重选择。

书单甚至还开列了分析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乃至《乌合之众》之类的心理学著作、《蒙古帝国史》之类的历史学著作,这样一份“法理学”书单就更称得上“驳杂不纯”了。(如果你一直在读这一类的书籍,你凭什么说你在读“法理学”?如舒老师所说:“大学有时间成本、能力限制,学好学校设置的各门课已经不容易了。”又如范老师所说,“做学术最怕的是没有方向,东看西看,结果都停留在专业门槛之外,所谓的多学科研究就成了多学科的肤浅拼凑。”)

如果想研究法理学,必须限制精读的范围或圈定精读的顺序。一份“法理学”书单,最好把开列的书目限定在专业的法理学范围内。而且,书单需要按照研究主题而分类得更细,每一类别包含三到五位大家或一二十篇文献就可以了,再多就读不完啦。 

正如媛媛师姐对本文初稿的评论:读书是为了解惑,每个人关心的问题不同,所需要读的书也不同。当然,研究兴趣、良师指导、阅读方法都很重要,书单只是初步指点。故此,书单似应告诉读者,某些书要解决什么问题,然后由读者根据自己关心的问题,自行选择哪些书是需要读的。不然,读书就成了一件苦差事,或早或晚,都会放弃的。

(顺便提一下沈老师对这份书单的评论:“尽管热情可嘉,但坦率说质量不高。给初学者推荐书单这件事,我看还是交给大牛比较好。大牛对法理学讨论脉络有整体的把握和理解,有判断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的判断力。”从这段批评可以看出,好的书单应当展现法理学讨论的脉络,并且呈现出重要主题的重要文献。)

(2)没有必要阅读专门的入门书籍。

我看到书单开列了一些专门的入门书籍。如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有邓译本和潘译本)、辛普森《法学的邀请》、博西格诺《法律之门》(及缩写本《法的门前》)以及《政法笔记》《西窗法雨》《走不出的风景》之类。

这类书没必要在书单中开列太多。法学院学生都得读教材(不然就会挂科),为了过司考还得看三大本的法理学部分,这已经是两本导论了,足够掌握不少基础知识。尽管你所在学校的指定教材写得不一定好,但总会比一些所谓的“入门书”更有营养。(个人感觉三大本比之前读的指定教材好多了,后来才发现这一部分似乎是舒老师《法理学导论》的缩写版。)

在读过教材后,就没必要继续读入门书了。要更进一步地深入研究,应当只读经典。如范老师所说:“不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二流或不入流的作品与学者身上。……一定要寻找伟大的作者,去阅读伟大的作品,培养自己纯正的学术品味。”当然,大部头的经典原著是不太好读的。因此,最好先从篇幅较小、文笔比较晓畅的作品读起。好在,一些重量级的法学文献一开始就是面向法学院新生的,如哈特《法律的概念》、霍姆斯《法律的道路》、卢埃林《荆棘丛》、列维《法律推理引论》以及弗里德里克·肖尔《像法律人那样思考》。

(3)从古希腊罗马部分开始罗列,不妥。

一开始别精读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古典著作。古代原典的主题也许很有价值,其结论也许是正确的,但其论证大多不及现代作品严密,从精读这些作品入手不利于训练批判性思维。而且希腊文和拉丁文比较难学。我觉得,除非下决心吃古代法哲学这碗饭,否则没必要读。

更好的顺序是先读现代的作品,尤其是分析哲学兴起之后的作品。这样可以获得更好的论证训练,更容易学习到做法理学的技艺。而且语言关也好过。(如果是读英美分析法理学,懂英语就够了。)

二、推荐阅读方式

相对的,舒老师、范老师等人推荐的阅读方式更有效率。如果要读书,最好按照特定研究主题或学术脉络而精读,如果有人带着就更好了。以下皆是诸老师语录的摘录。我并不是很懂法理学,但我相信老师们的意见值得信任。

(1)由内行带着先读懂一本

舒老师曰:“通过研究学习、相互激励,形成知识共同体,这种氛围是我在大学最大的收获,终生割舍不掉的。”

范老师曰:“关键还是要学会读书,不妨先读懂一本。最好是由有经验的人带着读一段时间(一个学期,每周至少一次)。会读一本书了,大体能读明白了,慢慢也就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了。”

(2)集中精力打通学术脉络

要根据自己所关心的法理学问题,跟踪法理学大家对这个问题的争论。搞清楚法理学巨擘的理论核心,穷尽这一问题到当前为止的讨论进展。这样可以从中学习做法理学的技艺,了解哪些问题是重要的,对于这些重要的问题有哪些观点,如何展开论证自己的观点。然后就可以试着穷尽这些问题的可能变化,提出自己的独特观点。

舒老师曰:“不要满足于民科的水准去研究法理学。要进行真正的法理学研究,知道这个专业的行规、逻辑和理论。如果能够精通三至五位法理学大家的理论,你就完全可以摆脱民科的水准。”

范老师曰:“如果学术根基不牢,就盲目地追逐热点和前沿,可能将时间、精力和激情消磨殆尽,毁了自己的学术生涯。”

又曰:“应以打通学术脉络为要务,深入检讨重要思想家的观点和演变,穷尽其要旨及可能的变化,才可能训练出自己的问题意识、眼光和论证技艺。”

又曰:“只学当然不行,还要学着做。通过学着做,可以更好地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将之内化为自己的能力,慢慢地就能做一点法哲学。”

舒老师曰:“当今几乎所有从事法哲学研究的学者似乎都必须在奥斯丁及其后的法学巨擘(凯尔森、哈特、德沃金、罗尔斯、拉兹、哈贝马斯以及阿列克西等)所限定的问题域中寻找各自的立场、进路和方法。”

又曰:“你可以选择不同的学术脉络。比如哈特—德沃金—拉兹的脉络,或者休谟—康德的脉络。但你必须清楚自己是在哪个脉络上。”

范老师曰:“富勒、哈特、德沃金、拉兹、菲尼斯,是英美法理学的‘五绝’。”

三、结语

这篇小文预设的读者其实是五年前的我——一个有志于法理学研究但不得其门而入的大一新生。假如我当时能够得到一份更好的书单,根据自己感兴趣的主题,集中精力阅读这个领域最高水平的作品,我会学习得更有效率。在而今的学习过程中,常有“书到用时方恨少”“时不我待”之感。尽管如此,现在开始,仍不算晚:集中精力打通学术脉络,努力穷尽我所关心的理论问题上的重要讨论及其可能变化。非曰能之,愿学焉。

参考文献:

舒国滢:《法哲学沉思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序。

季卫东、舒国滢等:《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理学》,载《中国法律评论》,2016年第3期。

舒国滢:《做一个“完全的法律人”》,载桑磊主编《法学第一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范立波:《关于写作与论文发表》,法律理论博客,2011-2-24,www.legal-theory.com/1252.html。

范立波:《如何成为一位法理学者?》,法律思想,2018-11-16,https://mp.weixin.qq.com/s/y4zBFfkoX0OeHdB8LPH5Ng。

陈景辉、范立波、刘叶深:《英美法哲学的问题与方法》,载《研究生法学》,2010年第1期。

徐英瑾:《西方哲学进阶路线图》,哲学合作社,phil-commune.net/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38&highlight=%E8%A5%BF%E6%96%B9%E5%93%B2%E5%AD%A6%E8%BF%9B%E9%98%B6%E8%B7%AF%E7%BA%BF%E5%9B%BE。

徐英瑾:《经典阅读,还是论证训练?——对中国的西方哲学教育的反思》,载《学术月刊》,2010年第6期。

一份法理学入门书单

作者:弱即弱离,首发于一只热爱哲学的法学猪微信公众平台。

一、这份书单强调什么?

1、法理学

前几年大陆法理学界有一场关于什么是法理学的讨论,先复制在这里:

走出概念的泥淖》(舒国滢)

法理论的性质:一元论还是两元论》(陈景辉)

法理学研究什么》(蒋立山)

法理学的基本使命与作用》(刘星)

何谓法理学》(张书友)

法理学的界限》(马驰)

法理学“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及其困难》(田夫)

法理学的立场与方法》(雷磊)

法理论为什么是重要的》(陈景辉)

PS:这也是“法律思想”公众号创号的第一辑专题推送,是其前十四期的主要内容。

当然我放在这里并不是让你一个新手去读这些论文,我也相信你浏览完了一定感到很懵逼,对内容一塌糊涂。但没关系,糊涂就糊涂吧。可我想你通过这些名家的讨论,大概可以知道这么两件事:a.这里是个问题 b.一个学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很重要。

基于这样一点,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这份书单不会出现什么:这里不会有史学家兰克的书或社会学家帕森斯的书,也不会有分析哲学或存在主义的书,因为这些显然不是直接关乎法理学的东西。

最后,这是一份为法理学新手准备的书单。

2、入门

所谓入门,在我的理解里就是让学习者知道这个学科里大家都在讨论哪些问题,主要的讨论者有什么样的说法。除此之外的更多,都不是一本入门书籍的工作。

二、哲学史的两种写法

哲学史往往有两种写法,一种是数人头式的,数数这里有多少人,每个人都说过点啥。一种是问题史,即以问题为核心,说说每个讨论者针对这个问题说了点啥。

入门书(毕竟入门书很大意义上就是在介绍学科史)往往也遵循这两种写法之一。但很显然前者无助于初学者对问题的把握(是的,问题本身才是重要的!),所以近些年来除了大陆编的教材基本上已经看不到数人头的写法了。

同样也因为第二种写法对知识脉络把握的好处,大家也更愿意管第二种入门书称之为“知识地图”(是不是很形象的比喻?)。

当然这些年也不是没有创新,丹尼特的《直觉lei》就是一本在内容上与以往哲学书不同的专注于思考工具的书,但其大体上还是沿着问题的线索安排篇章结构。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问,这和法理学的入门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法理学的入门书往往也是两种写法中选其一,而后者是我个人也是当前的主流,所以你会在评论中看到我对前一种写法的不满意。

三、原典和二手材料

看原典入门还是二手材料入门的争议由来已久,而且牵涉到的也不仅仅是法理学这一门学科的问题。(支持读经典的学者及其论述不计其数,这里推荐一位和我对入门书籍读二手材料更好持同样看法的文章,参见《怎样入门哲学》(张小星))

我在这里不多言语,仅仅表明一个立场:读原典当然好,但读二手材料也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差(所以依据二手材料来入门也没什么不好)。我们所反对的是有些学术混混“仅仅依据二手材料对原典本身进行评判”而已(这里的二手材料主要指教科书)。

其实只要回顾我们已知的这样几个事实就足以认定二手材料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差:

a.学术梳理同样是一份需要有人做的工作,把别人的话用清晰的文字重新表述,并尽可能少的影响原意也是一种本事。

b.有些原典的重要性在于其在讨论上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这一点二手材料也可以做到,它对原典的经典误读同样是我们更好地理解原典的方式之一。

c.二手材料更加新手友好,其对问题讨论之整体脉络的掌握是原典无法替代的。

d.二手材料的作者同样不乏名家,比如昂格尔写过一本《what does it all means》的入门小书,而且有的二手材料的作者虽然不是名家,但因为长期写作入门书,对初学者的错误与想法把握的更加到位,比如一位在中文世界名不见经传的美国哲学家帕尔马写的伦理学入门书《伦理学导论》和《西方哲学导论》。

PS:制作这份书单时,和同道法哲学读书会的灰袍兄聊天,他们之前用哈特《法律的概念》做读书会材料,但效果并不是很好,这与同道面向社会人士有关,但原典新手不友好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四、推荐哪些书?

如果能读到这里,首先恭喜你进入肉戏,但我要先得强调五点:

a.这里推荐的书没有太多智力上的要求,我相信任何一个和我一样智力平庸的学生都能看懂它。

b.作为入门书显然你也别指望靠它成为大师,但读完和外行吹吹逼还是可以的。

c.这里的评论都是个人经验的,我不承诺客观公正。而且有的书因为我读的时候已经不再是门外人,早已失去那种门外人的视角,所以不做什么评论。

d.做这份书单并不是想让你读完它的所有书目,而是给你一个参考,怎么用、用那些、用到什么程度取决于你自己。

e.好的入门书只能更好的帮助你度过新手阶段,它提供的知识与思考是有上限的,如果读完发现你的兴趣不在这个方向上,那么去别的方向上寻找你的兴趣是个好选择。

1、我推荐什么

《洞穴奇案》:当年做拆书笔记的第一本书,用一种精读的方式读完以后获益良多。

《法理学:理论与语境》:比克斯写的教材,当年和考夫曼的《法律哲学》一起看的,看完以后有一种经验值暴涨后升级转职的感觉。

《法律哲学》:考夫曼的名作,评论同上。

《法律》沃尔德伦:记得当年上国际法课时对其中一章还做过精读笔记,很棒的一本书。

《法学思维小学堂: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光看书名非常low的一本小书,但其实是德国一位知名的刑法学与法理论研究方向的教授写的,很方法论,我个人当时读的时候没感到特别大的难度,但也有朋友说这本书难度不低。

《像法律人那样思考》:肖尔写的教材,去年读的,一级棒。

瓦克斯《读懂法理学》:很厚的一本书,如果看到它的厚度你觉得自己还有信心把它读完,那么就是它了!

牛津通识《法哲学》(作者也是瓦克斯):很简单的一本小书,适合某个下午晒着太阳翻一翻。

魏德士《法理学》:看完没啥感觉,但也不至于放入不推荐,放在推荐里我自己又心有不甘哈哈。

《法理学》口袋书系列(《写给学生的法理论》、《法是什么》、《法哲学导论》):雷磊才翻译的小书,但读的时候已经失去入门者的那种语境,关注更多的反而是它们写法上的不同与对论题的把握,但以我个人的经验来看,是不可多得的入门书。(PS:在翻译入门书这一点上,雷磊老师功德无量)

《牛津法律理论词典》、《法理词汇》:这两本与其说是入门书,不如说是词典更好一些,书中介绍的都是常用的专业概念,之所以推荐它是因为后者所提出的法理论的目的是向部门法学者生产概念工具的说法,因为这个目的,概念工具本身自然是对入门者介绍的重中之重。

2、我不推荐什么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我读的第一本法理学教材,枯燥、冗长、让人昏昏欲睡是我唯一残留的印象。

《法律是什么:法哲学的思辨旅程》(长谷部恭男):读的时候我已经入门,当时感觉与出版社的宣传比起来名不副实,很失望。

马默《法哲学》:个人觉得这就不是写给新手看的书。

博登海默《法理学》(中文邓版和潘版虽然翻译的是不同版本,内容编排也不同,但我的评价不变):这是不得不提的流行于诸多法理学书单的书,其之所以流行很大一个原因在于上世纪没什么好的教科书,而博登海默又刚好被选中翻译过来,再加上无良出版商对书籍的炒作,仅此而已。如果你关注这些年来法理学教科书的市场,就会无比赞同将博登海默的无聊强制塞给法学院的莘莘学子是应当被谴责的事情。

总之,如果你想检验一份法理学书单用不用心的话,看它有没有推荐博登海默吧。

3、没读过但很有名的:

《牛津法哲学手册》:去年才翻译过来的巨著,贫穷让我望而却步。

莫里森《法理学》:曾经刑诉老师强烈推荐过的书,但一直没有时间去看。

《当代法律哲学与法律理论导论》:买的时候已经绝版,就没看,但诸多推荐,作者考夫曼和xxx。

《在法的门前》:看到过推荐,但没有看。

4、其它入门的材料或书单

a.斯坦福哲学百科:人手必备,无需介绍。

b.法律理论博客:一个大陆法理论研习者的网上圣地。

c.法理学研讨课(课程要求的阅读材料会比这份书单要艰深一些,但它会帮助你更好的掌握这一领域的讨论):

c1.法理学导论公众号(已停更)

c2.陈景辉:从洞穴奇案到规范法理学

c3.雷磊:由艰难选择引发的法理思考

c4.舒国滢:法理学研讨课授课大纲

c5.朱明哲:法理学研讨课教学大纲

5、为什么没有进一步的书单?

很显然如果你去读了上面的入门书,你能在其中看到一堆进阶书单,充分利用上述入门书中的指引,你能找到几乎所有方向(法学方法论、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的经济分析、批判法学与女性主义法学、法人类学等)公认重要的本学科著作(至于再往后的当前的讨论,那可能是专业研究者要理解的事情了)。

在我看来,学科书单这种东西人们只需要一个入门的起点,仅此而已。

五、关于大陆学者写的入门书

不是我针对谁,当前大陆学者的教材绝大部分写的都不好,法大《法理学原理》除外。

对于专著(关于“我说了什么”的书),显然不适合在一份入门(关于“别人说过什么”的书)书单上列出,所以全都不予讨论。

对于大陆法学界所谓的“入门书”,比如《西窗法雨》、《政法笔记》什么的,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书单会推荐它,读一读本书单的书就会知道它有多水。

六、怎么评判一份书单好不好?

答案一个字:“用”

书单好不好用,照着试试就知道了,反正这份书单最多一个月你就能试试能不能达成你寻找它时所预想的目标。

至于评论本书单要不要读完全部书?当然不需要,这是写给你用的,好不好用你说了算,都读完了你还要书单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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