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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朋友别忘了请我吃饭
作者/阿肆

这个故事和爱情无关,纯粹关于吃饭。

若不是那一刻动了歪念,校园那么大、死鱼眼一抓一大把,也许真没机会认识他。
新学期刚上来的一个中午,我揣着还剩五毛的校园卡,排在食堂门口长长的充值队伍中,这时隔壁班某同学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说:“哦哟王淼你在排队啊?我路上捡到一张校园卡,正好,你帮我上交了吧。谢啦。”
我瞅瞅眼前至少还有三四十个人堵着的样子,再瞅瞅另一只手上的校园卡:陈思月,机械学院,学号叉叉叉叉。校园卡上照片糊糊的,短发,死鱼眼,看样子像个酷酷的女生。
这卡里应该有钱吧。
那……先借我用用好不啦?
下午第一堂课的作业我还没做,得赶紧填饱肚子回教室抄。
陈思月同学!原谅我吧!!!我在心中默念。
我永远记得,做贼心虚地记得,那一顿我点了两个大菜:没有鸡块的咖喱土豆鸡块和只有洋葱的洋葱炒牛肉。噼里啪啦吃得特别香。

第二天食堂门口排队的人少,我就把自己的校园卡充值复活了。和同学吃完饭往教学楼前的大草坪上一躺,如沐春风,完全忘了陈思月这茬事儿。直到傍晚去广播台开会时才想起来,掏出校园卡自责不已,随口问了问身边机械学院的小樊和小张,唉,你们认识这姑娘吗?
小张拿过去细瞧了瞧说:哈哈哈哈,什么姑娘!他是我们寝室楼的层长。
我惊了。原来他是男的啊。

出于礼貌,我亲自去男生寝室楼还了校园卡。
他白白的,头发干净,比我高一丁点儿,一双仿佛对什么都不屑的死鱼眼。
说起话来却居然是勾人心魂的好听。不叽喳不刺耳,声音低低厚厚的,像每个咬字里都自带立体声混响。
一见到真人,不知是出于心虚还是什么的,我居然心跳加速喉头发紧。
他拿了卡说谢谢,正要走,我突然想起什么,又叫住他。
不好意思!那个……对不起!
什么?
其实……我用你的卡,偷偷吃了两顿中饭……(明明只有一顿啊!临时多编一顿我是出于什么心理?)
哈哈,没关系的。
他笑着说,眼尾眯起来。与此同时,楼道旁飘来微风,捎来一阵愉悦悠扬的桂花香。
那我……还你钱吧!
真的不用。拜拜。
他挥挥手说。
我如同呆鹅般杵在原地,看着他把修长的手指顺势插进衬衫下面的裤袋,上楼了。

回寝室的途中,我感叹这天好蓝啊那树好绿,一路不可抑制地蹦跳,不明原因地傻笑。
后来我通过小张得知到陈思月的部分课表。
放课中午,守株待兔。铃一响,走廊里瞬间胀满了人。
我在拥挤窜动里看到他,就像杂草里面一颗白嫩而显眼的葱——当然,是矮矮的葱。
“陈思月!嘿,是我。”
与他一同迎面走来的男生开始瞎起哄。
“没,她欠我饭。”

就这样,我死皮赖脸地请他吃了好多顿饭。
然后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他的女——噢不——是女子——好朋友。
为什么是好朋友?!
我也想问苍天!为什么啊!!!
我想我已经表现得够明显了。
但他依旧是那样,说话温柔而稳,脾气好又不折腾;我偶尔鼓起勇气对上他的目光,却仍是一双看不出个所以然的死鱼眼。

我室友说你完蛋了,人家九成九是不喜欢你,你放弃吧。
我说:没努力过怎么能放弃呢。
室友:你这样都不算努力吗?每天去找他吃饭?
是啊……我也挺努力了,请他从蒜泥黄瓜番茄炒蛋醋溜藕片吃到酱油大排椒盐鸡柳红烧狮子头,他的心还没被我喂熟。
有时候爱情就是没办法努力。
同时有些人就是没办法死心。

至少还没有表白。至少还没有被拒。
至少你声音还在我耳边。至少还能试着去解读你猜不透的死鱼眼。
那就当你的好兄弟吧。豁出去。

欣慰的是,他倒也没有任何“谈恋爱”的迹象与征兆。而且,他初恋早已跟他划清界限两三年。
《暮光之城2》上映的时候,我让他陪我去看。那时候我们已经熟到可以一起从图书馆自习晚归去路边摊吃烧烤聊有的没的。大概一起看电影这事终归有点儿暧昧,跟他软磨硬泡了半礼拜才答应。
去的是宿舍楼边上的私人小影院,昏昏暗暗,黑漆漆中坐下,一摸沙发,还黏乎乎的,感觉异样。同场的还有其他两对男女。
由于是枪版,盗版瞎配字幕非常坑爹,中途有好几次看不下去。
看到一处,女主对狼人说的“You are so hot”被译成了“你真热乎”时,我瞬间笑疯,想用手肘戳戳陈思月。结果发现他睡着了,头倒向另一边,微弱光线中只见发丝隐约的轮廓。
前一脚我还在狂笑,后一脚我就倏地安静下来,听着自己心突突突猛跳,随后有点儿扭捏地、慢慢地把肩膀靠过去一点,又一点。我想,在概率学统计上,应该会有“人类昏睡时侧着的头部有50%的可能从一边倒换向另一边”这个(扯淡的)选项吧。
果不其然,到电影终于有点儿精彩的时候,我感觉到一个重重的家伙落在了我肩上。
我微微颤抖地僵直脊背。后来所有怪力乱神的剧情我都没看下去,脑里几乎是自动消音的。
快散场的时候他的头又侧向另一边。散场亮灯时我才把他推醒了。
装作啥也没发生似的我说:这十五块实在太不值了,太不值了!画质太差,字幕喂狗!
实则内心戏里正在上演一幕小人得志:简直超值,太超值!洒家真是料事如神,智慧过人!

大概是因为太激动,回去后我才发现左肩上有块微微发湿的印子。
妈呀!是陈思月睡觉时流的口水!!!
于是,当天穿的这件衣服被我视作珍宝,一周没舍得洗。
后来有天我晚饭回来,发现这衣服湿漉漉地晾在阳台上。
室友见我回窝,便作娇嗔状说:你个懒货!我看你这件衣服上周穿了三天没洗过,还一直挂床边都要发臭了,刚才就大发慈悲帮你洗了,还不快来叩谢本宫。
啊……啊……啊……!!!
你不能想象当时我有多气急败坏。

再后来,我忽然发现陈思月开始老躲着我了。
守株待兔的教室逮不到人,图书馆也不见踪影,发短信老是回“不了,你跟你室友去吧”。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就去男生宿舍门口堵陈思月的好兄弟室友。
他说:你还不知道啊?他初恋又来找他复合了。
我仿佛听到脑子里咔擦的一声。
所有的酸楚和害怕都从被厚脸皮小心包裹着的玻璃盒子里漏了出来。
他室友上楼后,我就蹲在那片我和陈思月最初相遇时飘来桂花香的,而此刻已经凋零枯秃的树丛里,埋着头、捂嘴哭了起来。
你走不进他的心里,也许并不是因为他不愿对你开门,而是他不能,他心屋里已经住进了唯一的人。

我阴郁了一礼拜。看到关于爱的字句就眼睛湿润,做广播节目切到一首伤感情歌就跑到广播室外哭得泣不成声。
慢慢,慢慢,我就想明白了。
其实我没必要那么伤心,因为陈思月从来都不曾属于我,从来都只是我的“好兄弟”而已,既然从未独占,又谈何失去?
对啊,我是没征服你,可是我有我们的友谊,我曾单方面动机不纯的友谊。
至少这友谊,从未曾失去。
所以我给他发了条消息。
混蛋,别老躲着我。有女朋友别忘了请我吃饭。
他过了两小时才回:对不起。好!

寒假发小邀我出去旅行,当时我正刷着陈思月的校内网。
他很少更新,我在他内容不多的页面上看到他转发的关于行走云南的文章。
他转:想再尝尝玉龙雪山的雪。
我便对发小说:我们去云南怎么样?

新学期开课后,我照常偷问到了陈思月的部分课表。
用了守株待兔的老招。结果他亦没防备。
但我仿佛在他发现我的那瞬间里,从他的死鱼眼中逮到了一丝亮晶晶的、惊喜(而非惊吓)的情绪。
经过三个月,我似乎已经可以坦然面对,心跳只是快了一丢丢。
我深吸一口气,说:今天就不请你吃饭了。怕你嫌我烦。我来是想给你这个。
我把手上的玻璃小瓶子递给他,里面晃动着透明的水。
寒假我去了云南……哈哈哈好山好水好无聊。这瓶里装的是我在玉龙雪山上采的雪,现在化成了水。你不嫌弃的话回去冰一冰,用刨冰机处理一下,就又是雪了。
陈思月接过小瓶子,愣住了。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么不知所措的表情。
哈哈哈,别太感动。谁让我们是这辈子的好兄弟呢。
我笑哈哈地说。
好了,回头请我吃饭。我先走了,室友等着呢。
这一次——好像是我第一次在陈思月面前,潇洒地转身,潇洒地告别,潇洒地离开。
从前都是我很一厢情愿且霸道地说要目送他,让他先走,让他先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哈哈哈,原来先转身的感觉是这么的……好。

之后就再也没有刻意去粘他了,偶尔路上碰见会一起吃饭,考试前仍会相约一起去图书馆奋战,他看他的CAD,我看我的线性代数。
这样不给他负担,也是他最希望的吧。而我也,轻松……了呢。

毕业后,我们还保持着联系,两三个月见一次的频率。
他和初恋女友仍是分手了。但他在公司里遇到一个人事部的姑娘,特别聊得来,他说和她在一起很轻松。
这么仔细想起来,她还和你有点像。他说。
哈哈哈,那不错,像我这么善解人意又幽默风趣的妹子可不多。你快点把她拿下。我说。
嗯。
有女朋友别忘了请我吃饭!
嗯。

我没告诉他,其实不久前我做过一个梦。
梦见陈思月和我都七老八十了,有一天在人民公园帮孙子孙女挂牌相亲的时候彼此偶遇了。陈思月问我是不是默默爱了他好多年,我回“老不正经,自作多情”。陈思月说:“我其实…特别对不住你。我一直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但那时候我不能回应你,我还没放下心里的人,我不能这么卑鄙……”我颤颤巍巍地打断他:“别说这有的没的了,怎么着,你家是孙子孙女?我家这孙女可好了,今年26……”
然后我就醒了。醒的时候摸到脸颊上两行半湿半干的泪;我笑了。

去年年末我们又聚了一次,陈思月带上了他夫人。
证已领,酒席今年国庆办。
我和他夫人果然一见如故,晚餐前半局就已熟络得相见恨晚。
她点菜简直同我如出一辙,聊下来也有很多类似爱好。
不如你赏脸来做我们伴娘吧,哈哈哈,我把之前定的伴娘踢走一个。她笑着说。
不行不行,我要做也是做伴郎。而且要帅过新郎的那种。我边说着,边夹了块咖喱土豆放嘴里。
这眼前的咖喱土豆鸡,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我吃得特别香的那顿饭。
“你们家陈思月啊,我以前老跟他说,有女朋友别忘了请我吃饭,但结果,他欠我这顿饭欠了好久。”
我说。
“不过嗯……真的是好吃!今天我继续放话,你们俩,生了熊孩子别忘了请我吃饭,还有记得认我做干爹。噢不,干妈,哈哈哈哈。”

我是真的发自内心替他高兴,为他能有这份水到渠成的幸福。
另外,我明白了相遇的时间很重要,早一点或晚一点遇到可能都是徒劳。
但,徒劳又怎么样呢?
如果我没有在自己最活蹦乱跳死皮赖脸的年纪遇到他,青春该无聊得多可怕。那才是一种浪费吧。
人生嘛,总有事与愿违。何妨遗憾当唯美,狼狈作点缀,静水深流亦不悔。

我有一个(主要用于自我安慰的)歪理。
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或许就是成为他的好朋友,不必担心因为过于亲密而日益松懈的爱意(或日益刻薄的索取)会导致某天分离或者撕逼。这样,始终保持着最为恰当的安全的距离,你就可以守护他一辈子。
而且当现实不如意时,你也可以暂时躲进“假如我和他在一起,应该会很幸福”的假想里,像一个防空脑洞,等你逃避完整理完再钻出来时,又能原地满血复活、从容不迫地面对生活了。
因为最好的结局谁也都夺不走了,它永远躺在你的想象里了,不去实践,就不会破损。
看到这里,你一定想说我是个怂包。
是自欺欺人也好,是不被理解也罢。
我想,我倒是愿意做个怂包。

希望陈思月你一切都好。更希望我能把我的水到渠成找到。
千万别比我死得早,我还要看你升官发财做爸爸当爷爷成外公,你还要看我晒事业秀老公抱儿子逗孙女;最好能一直做你阴魂不散的好兄弟,一起分享生命的奇妙。

纵然有些事你不必知道;或者说,请继续装作不知道。
譬如。
曾经有句告白,最终变成了若无其事的关怀。
譬如。
曾经有个人,总欠着我一顿饭。
那顿我最想吃却吃不到的大餐。
那顿,我人生中最完美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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