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量的实务工作中,一些出纳填制的记账凭证总是会存在缺陷。比如:
对原始票据不询问业务的具体情况便接收;
摘要文字过于简单或表述不清,甚至时间、人物和事项填写不全;
将不同的业务事项填写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
将多笔付款金额合并为一笔填写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这种做法虽然理论上可行,但在未来的查账、对账中将会耗费相当大的精力);
按报账单据的合计金额入帐,不按系统部门拆分,不利于未来的项目或系统核算。
一位曾经被审计的财务负责人经历过一件事:
当审计部门将所有凭证、账表都审完后,竟然没有提问一句。
原来,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账证、账表、账账、账实对应相符,无须提问。而十几位财务人员没有一个被请来问询的。审计结果当然是很不错的。
是的,一张高质量的记账凭证所承载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经得住任何人以“不问自明”的原则来审视。
有的财务人员并不希望凭证记的太清楚,理由是缺乏避税意识。
这种做法似乎在现实中较为普遍,但在国家致力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势之下,也该收一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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