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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大林散文四题
□ 潘大林

  潘大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一级作家,个人专著有《南方的葬礼》《岁月无声》《最后一片枫叶》《天国一柱李秀成》《广西当代作家丛书·潘大林卷》《风雨荷城》《大林作品(三卷)》和长篇《黑旗旋风》等十余种,曾获广西区人民政府文艺创作铜鼓奖、中国作家协会“庄重文文学奖等”。

  文/潘大林 题字/杨 励

  秋日还乡

  从历史文化的角度看,这是一片极少被人提起的、几近被人遗忘的土地:它既没有青藏高原的险峻神秘,没有黄土高原的粗犷雄奇,没有华北平原的广袤壮阔,也没有江南水乡的肥沃妩媚。偶尔被史书提起,也往往与反抗、征服、血腥、苦难连在一起。

  这里山多,却不高,最高的也在千米以下,但无论你站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看到山的影子。这里的土地不肥,想要取得一分收成,你就必须付出数倍甚至十数倍于收成的艰辛和汗水。它没有地域性的文化传统,没有独特的宗教信仰,从语言、风俗直到生活习惯,都属于古老的中原文化的范畴,却又在长期的移徙传播过程中,多少有些迁衍性的变异。

  这便是我的故乡,南方那片丘陵。

  每年秋天,我都要利用一年一度的国庆节假,回故乡去登高扫墓。按照习俗,扫祭先人更看重的是清明或重阳,但我不愿为这类似乎并不怎么光明正大的事告假,用的便都是法定的假日。

  每次还乡,我的灵魂似乎总要受到一番冲击,年岁愈长,这种冲击就愈深重、愈强烈,仿佛有无数根带刺的鞭子在狠命地抽打着我的灵魂,让我食不甘味、睡不安寝,想哭,想喊,想申述,想倾诉,想把内心的所悲所喜所怒所怨一古脑儿地渲泄出来……

  一

  我的故乡,是桂东南云开大山余脉中的一个小村子。说是小,是指地域上的,群山环抱中的一河两岸,黑瓦黄墙,屋宇错落,站在稍高处,即可将千百户农家一览无余。但就人口而论,它就不算太小了,男女老少四千余口,单是与我同宗的就有两千多人。

  人们把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称之为故乡,一个“故”字,最贴切、最传神不过了:它强调的是过去,是时间上的差异,而不是空间上的距离。我现在工作的城市,离老家才不过七、八十公里。这点路程,坐上班车还不用三个小时。尽管如此,尽管我每年都要回家一两次,我却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故乡离我竞已是那样遥远,遥远得在我脑海里只剩下一片模糊的痕迹。

  相信从乡下出来,到城里生活了多年的人都有这种体验:在乡下的日子里,你一定渴望过要逃离它,就像渴望要逃离魔鬼那巨大的阴影。城市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一直与封闭落后的农村相反的崭新面貌,诱惑着那些渴望繁华与喧闹、渴望幸运与享乐、渴望厕身于政治、经济、文化漩涡中心的乡下人。只是当你成为幸运儿,一旦离开乡下,到城里生活多年,经过无数番的挣扎浮沉、失意落寞之后,你又会发现思乡的念头竞越来越痛苦地折磨着你、煎熬着你,使你越来越频烦地在梦中重温起故乡的种种美丽和温馨,直到逼迫得你不由自主地收拾行囊,踏上还乡的路程。然而,等你一旦回到故乡,眼前的一切,又已变得那样的陌生,陌生得甚至使你已很难辨认出它的本来面目。

  我是二十多年前离开老家的。那时的高中毕业生,还没有直接升大学的机会,唯有回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两年之后,被实践证明是可造就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才有千分之一二的被推荐上大学的可能。

  因为这种希望太渺茫了,我高中一毕业,虽然各科成绩名列全校前茅,但还是不顾众多亲友的反对,迫不及待地报考了当时偶尔招点应届毕业生的地区师范。我更深层的隐私,除为了尽早减轻家庭负担外,更主要的,则是为了逃避乡下那经常肚皮贴背脊的饥饿和贫困,逃避烈日下、寒雨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繁重而艰辛的体力劳动。我十分渴望有朝一日能成为每天上班八小时、每餐都能吃饱大米饭、每周加一两次肥猪肉、看一两次电影的城里人。我不想重复父辈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象蚂蚁那样不知秦汉、遑论魏晋的碌碌终生。

  我尽管一度为这种见不得太阳的阴暗心理感到惭愧,但我还是抵御不了城市生活的诱惑,参与了当时几乎是“鲤鱼跳龙门”般的竞争。我生来个子矮小、体质孱弱,从骨子里害怕繁重的体力劳动,但我却不得不拼命地干着所有的农活:春天随大人到冰冷的水田里担秧插田,一任手脚红肿如桃;夏天顶着烈日收割水稻、挑送公粮,把喝五分钱一碗的稀粥当成了世间最痛快的享受;秋天邀上几个尺高寸矮的小伙伴,进大山深处烧石灰,为的是换取一元几角钱的学杂费;冬天则冒着寒风冷雨到河滩上垦荒造田,嘴唇和脸颊干裂得冒出了鲜红的血珠。田里的玻璃碎划破过我的脚板,锋利的镰刀在我的小手上留下了累累伤痕,沉重的打谷机压在两个十五、六岁少年的肩头,抬出两里地外放下,即使半天匀不过气来也没叫过一声苦。乡亲们在评工分时都说我热爱劳动,给了我9分,壮劳力一级工也才是十分。我很珍视这种评价,但只有自己内心最明白:这并不是我所乐意这样拼命的,只不过命运把这一切强加到我头上,我无法回避,就只好咬着牙认了。尽管今天看来,把这些远远超出生理、心理负荷的重压强行地放到一个少年人稚嫩的肩头,已被公认为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我却从不后悔当年所干过的一切,因为它们教会了我的吃苦耐劳和坚韧顽强,而这些,恰恰是从书本上难以学到的。

  多年之后,当我听到美国歌星保罗·西蒙(Paul Simon)《拳击手》(The Boxer)这首歌时,一下就被歌中那个小拳击手的命运感动得热泪盈眶了:一个穷人的孩子为了挣钱谋生,去当了拳击手,他不得不忍受着痛苦和屈辱,一次次被人打倒在地,又一次次地爬起来,即使脸青鼻肿,血迹斑斑,眼里流着泪水一再哭喊“我要回家!我要回家!”但他最终还得留下来,因为他已经别无选择,要出人头地,就只能这样干下去。

  其实,每个人的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我们所能做的,唯有拼尽全力干出个人样来!

  我终于考取了师范,用扁担一头挑着装杂物书籍的肥皂箱,一头挑着简单的行李被帐,满怀憧憬地踏上了离开故乡的漫长的人生之旅。

  那时候我义无返顾,甚至没有回头留下无限眷恋的一望。

  今天,当我以一个活得还算体面、事业略有所成、连乡亲们提起来也多少有点称道的城里人重归故里之际,我非但没有半点荣归的欣悦,相反,沉甸甸地溢满心头的只有无数数不清、道不白的悲凉和无奈。

  我终于多少地理解了以退位宰相的尊荣回归故里却因“儿童相见不相识”而满腹感慨的贺知章,理解了“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宋之问,理解了“旧路青山在,余生白首归”的刘长卿,也理解了“一片归心似乱云”的辛稼轩——即使是位极人臣、威名赫赫的游子,在古老的故乡面前,他也只能是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

  二

  “星星不是那个星星,月亮也不是那个月亮,山也不是那座山,梁也不是那道梁。”故乡,永远都只能是梦中的故乡。眼前的故乡,就已完全不是我童年时代故乡的模样。

  东面太乙山,西面铜鼓山,南面天堂山,依然是那样的巍峨高峻,但山上早已没了浓密阴森、遮天闭日的原生松林。原先坡头村尾那粗可合抱、直冲云表的橄榄、香樟、金丝楠,早已砍伐殆尽,代之而起的是一片片尚未长成的松林、苗圃和茶园。就连在村头矗立了一百数十年的那几株古樟,尽管曾是一代又一代归家游子心目中的村标,如今也已了无踪影。树根下一度香火十分旺盛的社公庙,也已夷为平地,成了一片宽大的晒谷场。当年社公庙前初一十五的顶礼膜拜、起福还愿,不知为我讲述了多少惩恶扬善、因果报应的故事。

  站在这片空空如也的晒谷场上,我眼前升腾起一股股袅袅的青烟,透过青烟,我仿佛看到一张张染着汗渍的熟悉而黧黑的面孔,他们紧闭双唇,满脸肃穆,按辈份分行排列起来,平日里强悍蛮横的汉子,也都老老实实地匍匐在那块粗大青黑的社公石前。石案上摆满油光发亮、香气诱人的烤乳猪、熟阉鸡、猪肉块和形形式式的果品糕点。我也虔诚地尾随众人身后,听从礼赞人的指挥,如捣蒜般把头磕到地上。一片呢呢喃喃的祝祷,如蜂飞蝶舞般轰轰闹闹,我勉强分辨出个大概意思,不外是感谢神灵去年的荫庇呵护,祈求保佑今年风调雨顺、人丁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我偷偷地瞥一眼那块被尊为一方神主的圆石,读着那副“社为一方主,公乃百姓皇”的对联,好像看到了一个危然端坐的老者,在平静慈祥地注视着俯伏在他跟前的芸芸众生。我本能地对他生出敬畏,深深以为它就是冥冥之中全村命运的主宰,有了他的垂怜和护佑,人们的日子才过得平静安宁,才能使恶人有心向善,好人一生平安……

  在这里,迷信尽管不是宗教,却往往具有宗教裁判的力量,其威力之强,有时甚至远远超出村规民约甚至政令法律之上。记得村里曾有一个顽皮的小孩,冬天里偷懒不去上学,偷偷跑到社公庙来玩,偷吃了石桌上的供果,又在古樟朽坏的树洞里燃起稻草取暖,没料余火把渗透了樟树油的洞壁点着了,直到次日早上人们发觉时,那樟树已被活活烧死,枯黄的叶子从高空中纷纷扬扬地飘撒下来。村民们惊醒过来,根据有人提供的线索找到那个孩子,那孩子却矢口否认是自己放的火,村人便让他跪在社公前立下“如果是我放的火,天打五雷轰”的毒誓,才放过了他。然而没过多久,一个寒冷的冬夜,那孩子晚上睡觉时用火笼塞进被窝里取暖,熟睡中踢翻了火笼,引起火灾,那孩子竞被活活烧死了。人们惊愕之余,便把这个偶然的巧合联系起来,说这全是因为烧毁社公树又撒谎抵赖的报应。自那以后,村民对社公就更为畏惧虔敬,说话行事也更为小心,总感到冥冥之中,有一面神明之镜在明察秋毫地照射着自己。“文革”中,天不怕地不怕的红卫兵把古樟砍了,把社公庙砸了,但多年之后,就在晒谷场旁边一株手臂粗的小榕树下,又有人立起一块半人高的石头,蒙上红布,成了新的神祗。

  人不可能没有信仰,思想一旦出现真空,迷信往往就成了最合适的填充剂,也往往是一种最有效的劝善力量。

  村边的那条小河,给我的回忆就更多了。清凌凌的河水九曲十八弯,形成了一个又一个深深的河湾。我们经常到河里捉鱼捞虾、游泳嬉戏,对付那些狡猾的鱼,我们网、钓、装、摸、毒、炸……不管我们用尽什么手段,河里的鱼却一直没见少。可如今,浊乎乎的小河瘦得像一条锈迹斑斑的钢锯片,硬生生地把河床锯低了好几尺,河水浅得仅可没膝,别说是巴掌大的河鲤,就是绿蓬蓬的水草也没剩几根了。当年如老人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蹲伏河边,不知疲倦地衣衣呀呀唱着重复单调曲子的碾房、水车、纸坊,连遗址都难以辨认。一次又一次战天斗地、改河造田的群众运动,几乎把童年所有关于故乡小河的美好印记,都已抹得一千二净。

  时光不再,童年不再,故乡也已不再!难怪斯坦贝克会说: “家除了在记忆的储存中,已不复存在”!

  当然,故乡开始变得丰稔,变得成熟,变得殷实富丽。那一幢幢马赛克铺面、甚至装点着碧绿琉璃瓦的钢筋水泥楼房,取代了原先那千百年一贯制的黑瓦黄墙泥砖房。进进出出的叔伯兄弟,穿着不再补丁叠补丁的光鲜衣裤,戴着亮锃锃的手表,嘴里叼着带过滤嘴的烟卷,坐在突突冒烟的摩托车上,陌生得让我暗暗吃惊。而当年我们在寒风冷雨中一锄一铲开垦出来的水田,如今有不少已成了宅基地。大片早早圈下却迟迟来不及建房的空地里,便疯长起了半人高的荒草。我的双手本能地抽搐起来,似乎又感到受了尖利冰冷的沙粒石块的砺磨,当年靠无数汗水和艰辛一寸寸抠挖出来的肥沃,眼看着又重新被埋进了荒芜。

  风展红旗,热火朝天的开田造地场面看不到了,老少爷们在田头地尾集中读报纸、唱语录歌的声音听不到了,大家围坐在墙根下共享一根水烟竹筒、闹哄哄地评工记分的场面也没有了,人们脸上长年累月的疲惫和菜色也消失了。乡亲们受益于这个时代的,实在是很多很多,然而,失去的难道仅仅是贫困、饥饿和褴褛吗?

  二十多年,已给故乡增添了无数年轻而陌生的面孔,他们远远地打量着我,我在他们的目光中读出了猜测和戒备,读出了难以逾越的鸿沟。直到我面对一两位已鬓发飞霜、皱纹满面的童年好友时,我更是强烈地感受到了岁月的无情,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沧桑。他们连忙推搡着儿女,强迫他们叫我某叔某伯甚至某叔祖,这高高在上的辈份,使我把正要脱口而出称呼他们“阿水”“勾九”之类小名,硬生生地吞回肚里,就象咽下一块无法化解的柠檬冰。

  我随着热情的乡党,逐一穿堂入室,参观他们的新居,听他们志得意满地介绍备尝艰辛的建屋历史,看他们房前屋后种的柑橙荔枝番石榴,看他们满圈满池的猪崽牛蛙樱头谷鸭,再爬上高高的阳台,遍览高低错落的左邻右舍,指点远远近近的山川形势,再回首自己那还是曾祖父在大清末年一手建下、如今已摇摇欲坠却仍住着弟弟一家的百年老屋,禁不住既为乡亲们生活的日渐富足而高兴,也为自己的贫弱无能而悲哀。

  我只好谴责自己:面对着日渐进步的故乡,这真是不应有的缠夹不清的伤感。只是,千百年来在这类感情上缠夹不清的,又何止是我一个呢?

  三

  即使是面对自己的家,自己生于斯、长于斯且无时不魂萦梦牵的家,我也同样感到隔膜,感到陌生:房前屋后绿叶婆娑的番石榴芒果树没有了,代之而起的是一畦瘦小的甘蔗和几株新栽的低矮的柑橙。时光之苔染黑了陈年的瓦面,岁月之风又剥落了屋墙的灰皮,偌大一个空屋架子愈发显示出江河日下的没落破败和淹蹇窘迫。屋厅山墙上的空空燕巢、桁首上高悬的暗旧蜂窝、檐口里参差幸存的几根鸟羽,都令人有鸟去巢空之叹。暮色中,唯有一只蝙蝠像黑色的幽灵在回旋翻飞,依稀还是童年时所见的样子。然而,它还是我当年的那只蝙蝠么?我仿佛听到一种声音破空而来,然后卜然坠地,成十个童稚惊叫着围拢过去,关切地注视着在地上挣扎欲起的蝙蝠。那惊叫声中当然有我,还有我众多的弟妹和表弟妹们—全家的孩子吃饭时,往往都要单独围坐一桌。父母叔伯姑婶也都簇拥过来,宽容地望着我们这些后辈。最后出现的是慈眉善目的老祖母,她连叹“罪过罪过”,吩咐我们把那些受伤的小生灵轻轻托起,拿到高高的墙头上,让它休憩半晌,再独自振翅飞向空中。

  我的曾祖父是个普普通通的民间医生,直到现在,我仍然惊诧于他在清朝末年那生产力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居然能积攒起一笔不小的钱财,花60块银元,在一片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低洼水田之中,独力建起一幢偌大的屋宇。据说当年的风水先生就已确凿无疑地告诉过他,这片屋宅座北朝南、溯河向山,注定无法大富大贵,顶多只能出些贫贱的读书人。不知道曾祖父出于何种考虑,在那科举将废、清王朝岌岌可危的情势下,他依然我行我素地选择了这片宅基地安顿下来。或许,他本身就只是个惟愿悬壶济世、不求功名仕进的读书人,他看中的就是这个与村邻分离、却又遥遥相望的安静环境一一后来,我从继承了曾祖父衣钵的一位叔祖那里,就曾看到过曾祖父遗留下来的大量藏书:那些线装石印或木雕印刷的《黄帝内经》《金匮要论》《伤寒论》和袁子才的《小仓山房尺牍》以及《韵对屑玉》等等,满满当当地排列在高高的书架上。

  我的祖父也曾有心向学,但进的已是新式师范学堂,他同样也聚敛了架床叠屋、充筐盈壁的藏书,虽然有不少仍是线装竖排本,但多已是《世界共和与各国法制》《法律与道德之关系》《哥伦布寻获美洲》之类充满了近代气息的篇名。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翻捡那些发黄的书卷,抚摸着那些圆润黑亮的大字,虽然一字不识,心中却无端地生出某种欣悦和敬畏。

  祖父身后有四男一女,他一边务农,一边兼乡村塾师,家境虽然贫寒,但他仍然竭尽全力送儿女们去读书。从家里到圩上的国立完全小学有成十里路,父亲曾多次对我说过,他们兄妹为了上学,每天天不亮就得起床赶路。冬天天寒地冻,黎明前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他们就从收割过的田野里拖上一捆捆干燥的稻草,点燃了像火把般高举起来,然后在火光中一路狂奔,熊熊的光焰犹如一条火龙,在黑沉沉的野地里飞快地窜动。

  父亲和叔伯们认得了字,就开始自己买书。另一位叔祖甚至一度在乡里的小圩上开过一闾书店,后来生意萧条了,就把所有卖剩的书搬回家来,以至一个个书柜把老家的阁楼都堆满了。我依稀地记得童年时曾翻看过那些书,许多书的封面或封底都印有一个醒目的标记,还有一句“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警告语。后来我才懂得,那些标志便是中国现代文化史上大名鼎鼎的商务、中华、开明等书局的注册商标。

  平时,祖母是不轻易让我们这些孩子随便翻书撕书的,更不准我们拿书页去当手纸。她一再警告我们: “书上的字是有神灵的,谁拿去抹屁股,谁就是亵渎神灵,是要屁股生疮、脚底流脓的!’’可后来,为了不致在一次又一次的运动中惹来麻烦,祖母便把所有的藏书付之一炬,她长时间地守候在那熊熊焚烧的火堆跟前,用一根禾叉不时地翻转那些一时烧不透的书页,纸灰就像黑色的大蝴蝶,在通红的火光中纷纷飞扬,祖母的脸上浮现出肃穆虔敬的神情。这时候我仿佛觉得,大字不识几个的她似乎已完全参透了这些书本所蕴含的精义所在。

  多年之后,我懂事了,便想寻找一些当年幸存的书来读,爬上阴暗的阁楼,在众多的笼箱柜架里翻捡了老半天,终于一无所获,才彻底地失望了。或许老祖母早已想到,那些书只属于已逝去的一代,它们本身作为某种沉重的负担,是不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来承继的。

  四

  我每年回乡扫墓,都习惯从曾祖父开始。这样做,实际是出于一种十分功利的考虑。我们老家一带先人的坟茔,不像北方人往往只集中于某片墓地,而是各居一处,每人占一块风水宝地,儿孙们则如对奖券一般,寄希望于某个先人葬中了某处吉穴灵壤,以保佑后辈大富大贵或大红大紫起来。由于各个墓地相距甚远,在短短的一天半天时间里不可能前往一一扫祭,就只好择其近者要者了。

  辈份距我太过遥远的先人,尽管或多或少有着血缘上的关系,但却无多少恩泽施惠于我,感情上没有多少联系,也就不想为他们负出太多的辛苦劳累。曾祖父则不然,我虽然从未见过他,但我却在他一手惨淡经营、含辛茹苦建造起来的老屋中生活了十数年,听叔祖们转述过关于他荜路蓝缕、艰苦创业的故事,以至我觉得他在作古多年之后,仍在仁慈、温厚地关注、庇佑着我们这些后辈。如果我不去扫祭他,感情上就总有一种忤逆般的负罪感。至于曾祖母,当年我曾亲自参与了她的二次葬,墓地离得实在太远,我们已多年末去扫祭,想来坟茔上早已荒芜得令人不复辨认了。

  顺着山势曲折爬行,绕过几个山坳,我们转到父亲的墓前。半堆黄土,荒草萋萋,一块简易的水泥墓碑还是在“文革”浪潮风起云涌之际,由父亲所供职的公社党委立下的。每当看到墓碑上那些一丝不苟的楷体字,我都油然地升起一股感激之情,感激那位不知名的刻碑者在那如火如荼、人心散乱的岁月里所持有的那份执着和耐心。我记得,那是1986年的春夏之交,地方上所有的政权机构几乎全都瘫痪了。我最后一次护送已是病重在身的父亲到他任职的公社去,准备收拾行李去住院。他不时地以右手压住疼痛的肝区走完了二十多里山路。那时候,公社大院里里外外都贴满了“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坚决砸烂XXX的狗头”之类杀气腾腾的大标语、大字报,甚至许多领导的房门也被糊满了。那些平日昂首挺胸走路的基层干部们,也只好低下高贵的头颅,小心翼翼地从大字报的隙缝里进出,稍一不慎,就会招来更猛烈的炮轰。奇怪的是,我那当公社党委组织委员的父亲的门前竟意外地网开一面,给与了充分的活动空间和自由。至于是否因为父亲平日的人缘不错,还是因为造反派们对病重的父亲心存恻隐,就不得而知了。我曾在一篇小文章中这样描述过父亲给我的最后印象: “我陪他回任职的公社去,一路上,他总是不时地停下来,跟田里劳作的相熟的农民打招呼,有时干脆走下田去,接过犁把乐嗬嗬地犁上几道。他本来就是个农民,干农活几乎已成了他的嗜好。不知为什么,人们都知道他得了病,关切地问起,他总是嘿嘿一笑: ‘没事没事,大不了跟焦裕禄去。’

  没想到,他那玩笑话竟一语成谶!他于四十二岁上仓皇辞世,甚至使我直到今天,仍无法原谅他在死神面前的无能:他过早地把一个中年男人所应担负的家庭责任,一古脑儿地推卸到了我那身材并不高大的母亲和13岁的我的身上!

  我静静地站在父亲墓前,二十多年时光,当然早已冲净了心头的隐痛。看着漫山遍野转绿回黄的荒草和高低错杂的松树,看着天空中不断变幻出种种形状的云彩,我忽然感到了时间流逝的迅疾。我们常常指天发誓,要与时间赛跑,要跑在时间前面,但就在我们一再发誓的刹那间,时间早就弃我们而去,把我们远远地抛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它所卷起的岁月风尘,不知不觉就染上了我们的鬓角眉梢。人生实在是太短暂了,短暂得让我们迫切地生出一股要干点什么的欲望。人的一生,能干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唯有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干好一两件自己想干的事,恐怕才能算是不枉此生。

  我们依次扫祭了伯父和祖母——祖母在我心目中一直占据有重要的位置,她的善良和勤劳,她的仁慈和宽厚,她的顽强和坚韧,在村里有口皆碑,实在堪称劳动妇女的代表。她先后养育了四男一女,又抚育了十数个孙儿女和外孙,直到86岁高龄辞世,从没见她与什么人吵过架,也从没听她对命运抱怨过什么。她去世后,许多乡亲都来给她送葬,我以她的葬礼为线索所写的中篇小说《南方的葬礼》曾先后获得了广西首届青年文学创作奖和广西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我并不认为自己的小说写得怎么好,我只是想说,是祖母给了我最富有价值的创作灵感和人生启迪。

  我曾经动过念头,想把祖父的遗骸和祖母移葬一起,但“文革”中的劈山造地运动,把祖父的坟茔推平得早已无迹可寻,我在自责失职之余,唯有解嘲地想:人的灵魂毕竟是自由的,在冥冥之中,这对曾经相濡以沫数十年的老夫妻,他们的灵魂应该是早就欢聚一堂了,又何必我们这些尘世中的凡夫俗子去瞎操心呢?

  在祖辈的亲人中,能够幸运地夫妻同葬一穴的,只有排行十七的祖叔和祖婶。在祖叔那长达近九十年的人生经历中,几乎有七十年光阴是在远离故土去外地谋生的。祖婶一直追随着他,飘萍似地搬迁过一个又一个地方。直到临终之际,祖叔最后的愿望,仍是要把他和祖婶的骨灰拿回老家安葬。尽管他十多岁就已离开故乡,尽管他已无法再跟我述说他真实的心事,但我固执地确信,在感情的天平上,故乡生活的十数年比之他漂泊异乡的七十年,不知要沉重多少倍!只有回归故土,他才会像孩子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回到娘亲的怀抱一样,他的灵魂才会找到安适的栖息之所。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古往今来,这份浓得化不开的乡情、缠得解不开的死结,早已融汇进一代又一代游子的血液和骨髓之中,任你千年万代也是改变不了的啊!

  南方的秋日,虽说绿树不凋,生机依然,但满山半人高的茅草,却争先恐后地疯长出了连片的芒花,犹如一面一面白色的旗幡,随风摇曳偃仰,于天阔地迥之中点染出一片萧瑟,书写出几分苍凉。

  山坡上,远远近近地散落着一座座或大或小、或新或旧的坟茔。一座巨大的石灰坟巍然耸立其间。从它那宽阔的坟围、高大的坟头和雄厚的石碑,不难想见坟主生前地位的煊赫和建坟工程的浩大:炎炎的烈日之下,无数民工赤裸着热汗淋漓的上身,或挑或抬,把建坟用的砖石灰沙,从遥远的山外一步一步运上山来,又经过十天半月的劳累艰辛,才总算完成了这个给死人居住的阴间府第——本来,以这么多的材料和人力,足可以为活着的穷人建起好几幢挡雨御寒的房屋了!

  我走近大坟,墓碑上的文字已剥落殆尽,依稀可辨的只剩下“大清……五品……康熙……”等字样。按级别,这位老兄也就相当于今天的司局地厅这一级,在京官中这等官吏多如牛毛,自然算不上什么大角色,但在地方上,可就是个前呼后拥、仪仗森严而令路人侧目的大人物了。遗憾的是,这位老兄的姓名和宦迹都已杳不可考,坟前蔓长着的茅草荆棘,几乎已把他这个偌大的冥府掩埋起来。想康熙年间至今,也不过三百来年,但无论是历史还是这位老兄家族的后人,显然都已无情地忘却了他。

  在土地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管高贵还是卑贱,不管谦谦君子还是市井无赖,不管声名煊赫者还是默默无闻的人,土地都一视同仁地接纳他们,让他们在温厚宽容的怀抱中重新归于泥土。

  然而,每个活着的人却都想挣脱平庸的羁绊,活出个轰轰烈烈、不同凡响来。于是,流行的价值观念认可并扩大了人际之间的差距,在人世间铢锱必较地划分出等级森严的贵贱尊卑来。无数或政治或宗教的理想所标榜的人人与生俱来的平等,便成了一句空话。西方某作家曾这样愤世嫉俗地说过: “无论他是总统还是大主教,脱光衣服都跟我们一个鸟样!”这实在只是小小百姓无可奈何的自我解嘲而已。你敢说一个人则住重重警卫守护的高楼深院、出则坐价值数百万且带防弹玻璃的轿车,说话总有人记录下来当文件签发,一旦落入敌手就不惜牺牲无数普通士兵性命也要抢救出来,即使病人膏盲仍不惜以最昂贵的价钱去购进世界上最好的药物来治疗的人,他的价值会等同于街道旁一个靠摆烟摊养家活口的小贩或者一个逢人点头哈腰、分分钟要看上司眼色行事的小职员吗?

  如果说,只有最深厚广袤的土地,才是人生最铁面无私的判官,那么人的生存意义又该如何评价呢?

  五

  “这边这个是六嫂,再远那个是十哥,对面山坡泥土还新的,就是不久前才去的廿一公祖……”弟弟指点着几堆新坟,道出了几个十分耳熟的称呼。犹如被电流击中一般,我的心激烈地悸动起来,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眼前迅速浮起。这些乡亲,居然一个个都不在人世了!年轻的六嫂,其实比我大不了几岁,论辈份,我还应该是她的叔辈,只不过碍于年纪,我才随着后一辈叫她六嫂罢了。她长得高大丰满,圆脸凤眼、肌肤白皙,在闭塞的小山村里,已算得上是个少有的美人儿。她老家在一个比我们村更闭塞、也更贫困的大山旮旯里,到我们村相睇那天,老侄六兄几乎把村里所有稍值点钱的“现代化装备”,从单车、衣车、手表、收音机等三转一响直到热水壶、手电筒,都借到他家去摆阔。她结婚那天,才发现满屋的陈设都不翼而飞了。晚上,我们在墙跟下听房,那时村里还没有电灯,大概是新娘想找电筒去方便,找了老半天没找到,闷头憋了许久的六兄这才道出实话,没等他说完,新娘早已压抑地抽泣起来……

  幸而她没有计较六兄一手设下的这个骗局,没有哭闹着一气之下跑回娘家,而是认命了,死心塌地随着六兄过日子。她手长脚壮、腰粗臀厚,是乡下人最中意的那种“手脚大好做工,屁股大好生仔”的女人。她果然不负众望,家里家外一把手,天天早出晚归,什么重活脏洗都抢着干。队里历来最争执不下的事是评工记分,但每逢评到六嫂,大家都毫无异议地评她为10分——跟最高分的男劳力一样。

  有一年夏收,我跟她分在一个组,和她抬打谷机到另一片田去,水田里的泥巴又粘又滑,我一不小心被稻草绊倒,额角磕在打谷机上,顿时痛得眼冒金星、天旋地转,额头上肿起一个鸡蛋大的包来。六嫂连忙跑过来拉起我,察看伤口,又不由分说地撩起衣襟,把一只雪白的奶子伸到我的眼前,吓得我只好闭上眼睛,急忙躲闪,她却死命揪住我,一股滚热的乳汁叭地溅射到我额头上,又淋漓地渗流进我的眼睛和嘴角里。她温软的手掌轻轻地为我揉着伤处,好言安慰道: “不要紧,很快就会好的,不破相就不会影响你娶媳妇。”我只觉得满脸火辣辣地烧着,窘得连句感激的话也说不出来。

  “她生了四个女儿,还想追着生个儿子,到第五胎,儿子生不出,反而要了她的命。”弟弟下结论般道出了六嫂最后致命的原因,我默然了。像她这样命运的农村妇女,又何止千千万万?她们都曾经像鲜花般开放着自己美丽的青春,给人奉献出一腔馥郁的温情,可到头来给自己结下的,往往都是令人不堪品味的苦果。更可叹的是,她们肯定从来就无暇追悔过自己的选择!

  “十哥死于胃癌,原来人只是瘦,不想吃,都以为是一般胃病,治不治无所谓,也没那么多钱上医院,就拖着,后来检查出是癌症晚期,就没法治了。”弟弟指着另一座坟茔,说起了我们的一位族兄。

  十哥曾去当过兵,那正是火红的“文革”岁月,他家里没人识字,就把我当成了唯一可通信的对象。或许是远离故土,思乡心切,他几乎每月都要给我写信,所用的信笺、信封和邮票上,都红彤彤地印着毛主席像和最高指示。十哥的字粗大刚硬,学的是变体的隶书,别具一格,充满个性,在我当时看来,似乎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字了。他在信上谈部队的生活,谈外地的见闻,谈自己作为一个革命战士必须为拯救世界上三分之二还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劳苦大众做出贡献的远大抱负,直谈得激昂慷慨、荡气回肠,令我也为之怦然心动、热血沸腾。可是后来,命运还是把十哥送回到山村里来。他沉默了,好象自己犯了什么见不得人的过错似的。其实他什么过错也没有,只不过觉得当兵多年,还是改变不了当农民的命,他连自己也看不起自己了。我听说他在部队当过多年班长和文书,便问他为什么不争取提干什么的,他恨恨地瞪我一眼,气呼呼地说: “当官靠老乡,在部队里没靠山,提什么干?”吓得我从此再也不敢问他部队上的事了。

  而对面山坡上的那位廿一公祖,则是我们村上辈份最高的人。按潘氏祠堂的那首对联, “谦实庆荣锡,信美裕良昭”,一族宗亲的辈份是早就排定了的。我属“锡”字辈,廿一公祖似乎是“谦”字或“实”字辈的人。因各房人丁发展进度不一,有的“实”字辈也许蹒跚学步,但“信”字一辈却已有年近古稀的了,于是便出现了襁褓中的叔祖捧着侄孙媳妇的奶子大快朵颐的喜剧性场面。

  廿一公祖的前半生,似乎没正经干过什么营生,种田不是好手,就东奔西跑,为人挑过盐巴布匹,当过猪中牛贩,抬轿子吹喇叭扛棺材,几乎无所不干,只因好酒贪杯,绝无积蓄,便终身不娶。直到六十好几那年,生产队有一方荒山无人愿管,他便自告奋勇,领了生产队统筹的一石几斗米,独自进山去开荒垦殖,种松种杉种八角玉桂,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多年之后,那方荒山变成了一片林海,开始有了收成,他却老得再也走不动了……

  “廿一公祖的那片山场怎么样了?”我十分关心这件事,因为当年我曾到那片山场看过,还写过一篇小报道,公社的广播站居然给播了,让我在乡亲们面前人五人六地神气了好些日子。这微不足道的成功,给了我巨大的激动和喜悦,我甚至以为,那大概就是我写作生涯的滥殇了。

  “别提啦,”弟弟懊丧地说,“公祖一去,人们就把那片山林分光砍光了,唉!”

  我的心蓦地一沉,半晌无语。

  一个人的存在,实在是太渺小了!那些所谓轰轰烈烈、拜相封侯的英雄豪杰,尚且很快就会消失于无形,那些平凡庸碌小人物的终生努力和生趣,更会轻而易举地被残酷无情的时间幻化为一堆黄土或一丛衰草,难道他们的生存就是如此的虚空和无意义吗?

  不!不!!不!!!

  我心底有一个洪大的声音,像一口巨大的铜钟在猛烈的撞击中发出振耳欲聋、惊心动魄的浩响,然而,余音袅袅、愈来愈弱之后,它又显得是那样的空洞、悠远、细微直至散为死寂。

  人们害怕死亡,千方百计地拒绝死亡,显然并不都是为了贪图俗世的享乐,他们或辛勤劳累于生儿育女,或孜孜不倦于物质建设,或殚精竭虑于科学发明,或乐此不疲于道德文章,明知道这一切,都无法于他们身后带走,显然就是想给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只是到头来,他们到底留下什么没有?未来世界历史所能记住的,不就只是几个孤单而寂寞的名字么?

  更多的人似乎什么都没留下,又似乎什么都留下来了。作为恒河沙数般的个体,人们简直渺小得如同蚁蝼没什么两样,唯有作为类的力量,他们的智慧之火才能洞穿古今,绵绵不绝地燃亮过去、现在和未来……

  六

  人的一生,或长或短,都会和这个世界发生联系;或多或少,都会和其他人连在一起。连持“生存空虚说”的叔本华也承认:一切事物都是相关联、相依凭的,个体不能单独存在。我想,人的生存意义,显然就存在于与他人的联系之中。他们的爱与恨,他们的愤怒和欢欣,他们的奉献和抱怨,他们的理解和宽容,他们的志趣、风韵、气度、操守、所思所想、所作所为乃至一些粗暴、蛮横、促狭、冷酷、残忍的个性,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又会由受者再延及他人……即使是一个早天的婴儿,他或她曾给与母亲带来过的喜悦、母爱和悔痛,同样也不会只限于母亲一个人。

  从这个意义上看,一个人就是一滴水,没有千千万万滴水,就没有小溪池塘、江河湖海;反之,没有小溪池塘、江河湖海,孤零零的一滴水就失去了任何存在的意义。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我才开始朦朦胧胧地理解了死亡,理解了海明威在《战地钟声》卷首所引的约翰,堂恩的那段箴言: “任何人的死亡都使我受到损失,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所以别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敲响。”

  按照民间的说法,因果报应,六道轮回,灵魂应该是长存不灭的。那么,我们的灵魂早在百万年前、第一伙猿人出现之际就已存在了,无数灾祸、劫难和沧桑,早已使我们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但尘世中数不尽的享乐与欢愉,诱使我们千百次地再生于这个早已人满为患的俗世,吃过了,喝过了,玩过了,乐过了,做过了自认为该做的一切,再极不情愿地撒手而逝,让后人或痛恨唾骂或颂扬惋惜,而这一切嗡嗡营营的声音尚未消散,或许你又已钻进某个呱呱坠地、鲜嫩红艳的肉身之中,开始了你新的一轮漫长而短暂的人生之旅。

  这当然虚妄。死亡就是死亡,就是毁弃,就是寂灭。时间是一柄冰冷而执着的挫刀,一一挫掉无数珍贵的生命和记忆。尽管如此,嫩红的生命和更鲜活的记忆,仍会顽强地在人寰之树上萌长出来,它们一点也不在乎等待在前面的终极结局是什么。对它们而言,生存的过程就是一切。

  秋阳正暖,落霞满天。斑驳的夕照中,一株枯瘦的老松树无声地落下几只干燥的松果。就在那片焦黄的败草中,来年温暖的春雨洒过,蓬勃地崛起的,又将是几棵生趣盎然的新苗。

  是果就要发芽,是花就要开放,是树就要挺立,是草就要为春天缀上一点新绿。即使结局终归腐土,但它们毕竟顽强地生存过。

  也许,这就是生命的全部真谛。

  最后一片枫叶

  多年前的一天,祖母对我说: “阿林,我带你去看看外祖。”

  “外祖?”

  “是的,就是我妈妈。”

  “你的妈妈?你也有妈妈?”我大为惊奇。在我心目中,祖母已是一家的至老至尊,她可从没说过她还有妈妈。

  “傻仔,世界上谁没有妈妈呢?”祖母微笑着拍了我一下。

  于是,我便骑着一根竹马,吊儿郎当地跟在拿着一小袋米面鸡蛋的祖母身后,蹦蹦跳跳向外祖家走去。祖母的母亲,按规范的称呼,应是“外曾祖母”,但在我们当地,却习惯地称为“外祖”。我猜想外祖的相貌,天真地以为,她也应该象祖母那样,丰润的脸上装点着几道皱纹,皱纹中饱含着无限笑意,浅浅一笑,就聚合成一簇盈盈的花朵,把如水般纯净的慈祥散溢开来,沁人心脾。

  那时,我祖母才60来岁,我却没想到,外祖就应该是80好几的人了。

  深秋,田野里一片金黄,灿烂的阳光抚摸下,大地弥漫起一股稔熟的香甜,直透肺腑。迎着不冷不热的风,攀过不高不矮的山,淌过不深不浅的小河,斗折蛇行的小路,把我们引到一棵巨大的枫树下,后面的山坳里,有个不大不小的村子。

  “到了。”祖母的声音很轻很轻,脚步也迈得很慢很慢,似乎身边走过的不是一棵树,而是一段很长很长的岁月。

  我抬起头,枫叶已飘落殆尽,合抱粗的枫树把无数铁黑的枝丫,无言地刺向湛蓝的秋空,被切割得支离破碎的阳光,如金币般叮叮当当散落下来,地上俯拾皆是它们那眩目的睁亮。

  “啊,还有一张枫叶!”我惊叫起来。那最后一片枫叶,就在我头顶不远的枝丫上,猩红如血,在阳光和蓝天的映衬下,显得出奇的艳丽鲜亮,透过它那些玲珑剔透的叶脉,分明可以看到有一股顽强的生命汁液在哗啦啦地流淌,那声音,更鼓荡得你满腔的热血也沸腾起来。

  外祖的家,其实只是一个家的一角。她的三个女儿都已做了别人的祖母。没有儿子,她就独自住在一间低矮昏暗的偏房里,既是卧室,又是厨房,还有一只气味浓烈的便桶放在屋角里。其它屋子,成了她侄子、侄孙的居室。

  我的眼睛好一会才适应屋内的光线。“娘——”随着祖母的一声喊,我终于看清了她的妈妈、我的外祖。

  那是怎么样的一个老人啊:低矮、瘦小、赢弱、微驼,卷曲地坐在一截圆木上,守着跟前三块砖头拼成的土灶,灶上支着一只瓦锅,随着毕毕剥剥的火焰,瓦锅里响起一串咕噜噜的沸腾。明明灭灭的火光,映照着外祖的脸,差点没把我吓一大跳:斑白蓬乱的头发下,几乎已看不清眉眼,只剩一团松树皮般灰黑皲裂的皱纹和几块粗大的老人斑。如果不是皱纹偶尔下意识的蠕动,实难使人相信那就是生命,就是外祖,就是我祖母的妈妈!妈妈,一个多么美好、圣洁和永恒的字眼啊,怎么给人的竟会是这么一个令人心悸的形象?

  “哦,是大妹……”外祖慢慢睁开眼睛,凹陷的眼窝就像渺不可测的深渊,把过去岁月里所拥有过的一切:青春、美丽、爱情以及数不清的艰难困苦,都深深地掩埋住了。

  “娘,我是二妹。”祖母更正说。

  “什么?”外祖费力地侧过脑袋,显然,她的耳朵也不好使了。

  “我——是——二——妹!”祖母俯在外祖的耳边,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喊起来,眼里闪出了晶亮的泪珠。

  祖母把我拉到外祖跟前,自豪地介绍说:“娘,这是我的大孙子,叫阿林。”外祖抓住了我,她那双手干硬冰冷,索索发抖,令人不禁生出十分恐惧的联想。我暗暗往后退缩,祖母却在身后用暗暗推着我,用不可抗拒的的语气命令道: “阿林,叫外祖,快叫外祖!”——在我印象里,她还是第一次这么严厉地对我说话。

  “外祖……”我怯怯地叫了。

  “大声点,外祖听不见。”

  “外祖——!”我可着嗓子叫起来,心中的那份恐惧,似乎随着喊声消散了许多。

  “嗯。”外祖含糊地应了一声。

  “阿林读书了,他还会写字了呢。”祖母兴奋地向她母亲眩耀着我,语气里充满着孩子气般的虔诚。 “写个字给外祖肴,就写在外祖的手心里——”她把外祖的手摊开,那只手,骨节暴突,筋络纵横,单薄得象纸一般,轻飘飘的,让熠熠的灶火映成一团暗红。

  我忽然想起村头枫树上那最后一片叶子,想起那种把生命之火燃到了极致的艳红。我迟迟疑疑地伸出滚网嫩白的手指,在外祖的手心一撇一捺写下了学校里学会的第一个字:人。

  外祖的手合上了,抓住我的手轻轻摸娑,我似乎感觉到有一股热流,缓缓传遍了我的全身。外祖的脸上终于现出一丝笑意,昏暗的眸子里遽然闪过的光亮,如电光火石般展现了她内心的欣悦和满足。这时候,我感到的已不再是害怕,而是一股小草对大地般的依恋。

  祖母开始为外祖整理房间、拆洗被帐,里里外外一阵风似地奔忙,那活泼轻快的身影,分明就是个向母亲殷勤邀宠的少女。许多年前的外祖,大概也曾这样取悦于她母亲的吧?

  我拿出一只鸡蛋,揭开灶上的瓦锅,想为外祖做一锅香喷喷的鸡蛋粥——就象祖母平时为我做的那样。我拿鸡蛋在锅沿上磕破,掰蛋壳的两笨拙的拇指却啪地插进了蛋黄中,鸡蛋破裂了,蛋清蛋黄溅了一地。

  外祖显然看到了这一幕,忍不住像孩子般咯咯咯笑起来,嘟哝道:

  “看你笨的!”一股很年轻的感觉似乎突然回到了她身上。她麻利地拿起另一只鸡蛋,准确地打进了粥锅里。

  夕阳西斜之际,我们要回家了,外祖硬让一位侄孙女搀扶着,一直把我们送到村头,颤巍巍地举起了干枯的手。

  “娘,你多保重……”祖母深深地向她母亲鞠下一躬,转身离去,再没回过头来。

  路过枫树下,我抬头一看,却见那片如血的枫叶恰好随风而落,分明带着轰隆隆的声响,飘飘摇摇直晃到我头上。我一把抓住它,悄悄放进了心口里……

  不久,年近九旬的祖母溘然辞世。尽管她身后留下了数十乃至上百个外孙、外曾孙、外重孙,可她自己却连一个简单的姓氏都没能留下,就象人世间从没有过她这个人似的。那次我对她的探望,就永远成了唯一。

  多年以后,祖母也在86岁高龄上离开了我们。她去世前一年,我带着两岁多的女儿回去看望她。当女儿闪动着畏怯的目光,白嫩的小手被祖母那枯藤般的双手抓住拉进怀里之际,我仿佛又看到了二十多年前自己站在外祖跟前的那一幕,看到了那片熊熊燃烧的枫叶,在湛蓝的天幕上热烈地书写着生命的箴言。

  再过若干年,但愿也会有那么一片枫叶,在秋日里为我熊熊地燃烧……

  怀念乌鸦

  乌鸦是鸟类中的幽灵,穿一袭漆黑的长袍,像一个上了年纪的修女,长相丑陋,声音喑哑,行动诡秘,似乎总是与愚蠢、贪婪、死亡、祸害之类事物连在一起,因而从来就不曾是过人类的朋友。传说中它总是为人们带来不祥之兆,人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厌恶乃至仇视它。

  它的出现总是那样的不合时宜,如果你正逢喜事,它那叠叠不休的聒噪,肯定会轻而易举就搅黄了你的愉悦。如果你正沉浸在沮丧或者悲哀之中,它那黑色的身影更会象一片乌云,沉甸甸地磐压在你的心头,让你窒息得简直透不过气来。

  春天里,农民在地里播下花生种,春雨洒过,却总有不少种子长不出芽来,那多是乌鸦干的好事,它们早就利用自己那尖利的爪和喙,翻开泥土,把种子偷吃了。如果它们成群结队而来,整片地里的种子就算是白下了。农民们虽然想出用稻草人、插树枝等土办法来吓唬它们,但往往收效甚微,因为狡猾的乌鸦早就识破了这种拙劣的“空城计”。

  于是,人们想到了用枪,那种铁砂撒开可以“打击一大片”的原始火器。在这场战争中,人类是当然的赢家,他们把一只只鲜血淋漓的乌鸦尸体收集起来,就在花生地头埋下——因为乌鸦喜欢成群结队地啄食腐烂的东西,人们是不屑于享用这种不洁的鸟肉的——地头冒出的浓烈的尸臭,足以令其同类对花生地退避三舍的了。

  我也曾经以自制的火枪,参与了这种对乌鸦的屠杀。我用一根以伞柄锯成的食指大、尺来长的铁管,连上一只底部凿穿小孔的子弹壳,用铁丝固定在木枪架上,灌进火药和铁砂,以橡皮带着的撞针,击打在作为引信的急纸上, “砰!”火光一闪,硝烟弥漫,远处的乌鸦尤如大风中的纸灰纷然远举,我却丢下炸裂了的土枪,捂住眼睛蹲下地去。

  在这次不成功的狩猎中,我的眼睛幸而只被燎一下,烧掉了眉毛而已。

  多年之后,我回到老家,倘佯在田野里和山地上,终于发现了一个无法逆转的事实:在那片土地上,再也找不到任何乌鸦的身影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它们就如同阳光下的雾气一般,从这片对它们一直充满敌意的土地上消失得了无痕迹。

  我不知道它们是彻底的灭绝还是远走高飞了,面对这片寂寞的土地,我突然感到,当年我们向它们开枪,到头来受伤的却是我们自己。如今,我们无论是喜悦还是悲哀,都不会再有一只乌鸦来烦扰、提醒、劝诫、预警或者干脆就是诅咒你。你那人到中年已变得愈加宽大的心室,需要充填的原来远远不止是报喜庆贺、恭维安慰之类甜言蜜语。何况,当年我们又有谁能理解多少乌鸦在我们生活中的真正意义?其实又何止是乌鸦,正日渐退出我们这个以人类为主宰的世界的,还该有多少被我们一直视为仇敌的毒蛇猛兽、虎豹豺狼等等异类?它们或许本来就是上帝给我们派来的朋友呢!

  人类实在是太聪明、太高贵、太强大、太自以为是、也太不费厄泼赖了,全凭自己的利害好恶,把那些看着不顺眼的族类,都统统蒙上大奸大恶的罪名,然后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必欲尽诛之而后快。总有一天,当地球上只剩下我们孤零零的人类,寂寞地面对着鲜红的太阳升起落下之际,我们该是多么渴望有一只鸟儿——那怕是一只长相丑陋、声音喑哑、行动诡秘的乌鸦,出现在我们的阳台上,偷偷地啄食我们费尽心机种起的那盆红草莓……

  渴望精致

  曾几何时,为了与火热的时代生活相适应,我们追求的是宏大、刚强、粗犷与豪放,似乎不这样就不足以显示我们的进步和力量。

  回过头来审视才终于发现,我们收获的只不过是生硬、疏漏和粗砺,就象河滩上被山洪带下的那片野蛮的乱石,这些乱石中,有我们数十年来所辛辛苦苦构建起来的许多东西,自然也包括我们的文化与艺术。即使如此,由于它们都贴着闪闪发光的时代标签,爱屋及乌,我们在评价它们的时候,还是宽宏大量地给与了许多最高级的言辞。

  我们一直在躲避着精致,以及诸如华丽、细腻、婉约、繁复这样的东西,总觉得它们应该与饱食终日、颓废没落之类意趣不洁的事物连在一起,是属于另一个站在我们对立面的有闲阵营的东西。

  这实在是天大的误会。精致没什么不好,人们追求精致过程,其实就是走向成熟、丰盈和富足的历史。当人们手握木棍石块去追猎那些行动如飞的猎物,每天花上大量的时间和汗水尚且不能确保填饱肚子的情况下,他们那点可怜的业余时间仓促制作出来的器具,就只能是那些黝黑粗陋的土陶。而后世景德镇的兴旺发达,则基本上取决于全社会的稳定繁荣,取决于人们是否有钱或者有闲,有钱或者有闲,就成了追求玲珑透剔的造型、精细繁复的花饰的基本条件。实难想象,在兵荒马乱、灾祸频仍、保存性命已是第一必需的情况下,人们还能静下心来画一只描金漆盘或是雕刻一具象牙风景。
我曾经在别人家里看到过一列十分别致的专门装放二十四史的书架,每套史书都独自占有一个大小宽窄不等的空间,每个空间相互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每一格又分别与一年的二十四节气相配,在柜门上则雕刻着与这个节气物候相应的花草树木,配刻着一首触景生情兼而论史的七言短诗。书柜边上还雕刻着各种精美复杂的立体花纹。抚摸玩赏着这些美不胜收、令人目不暇接的黑亮纹饰,中国数千年的朝风暮雨似乎就在你的身边翻卷洄漩,激荡得你心底潮涨潮落、云起云飞……

精致是丰富、是稔熟、是品位、是深刻、是高度、是章法,是形而下的具象,也是形而上的灵魂。它与宏大并不排斥,宏大只是结构,精致却是细节。一幅气势恢弘的长城万里图的刺绣,我们在逼近跟前去欣赏的时候,就会发现每一根细如毫发的色丝,都由绣女那样恰到好处地刺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一部结构庞大的交响乐,它由复调、对位、和声等手法所组成的旋律织体,缜密细致到了不可以随便变动一个音符的地步,体现了作曲家苦心孤诣的艺术追求。一座高耸人云的哥特式的大教堂,它的拱门廊柱、雕梁画栋、壁画窗棂,于精美繁复之中让人看到了一个能够超越时代的大建筑师的独运匠心。而从一些浮躁的现代主义流派的作品中,我更多地看到的,却是对形而下的鄙薄,对章法的轻视,对细节的忽略和对精致的亵渎。

追求精致,当然也就需要时间,更需要顽强的意志和过人的毅力。我们阅读《红楼梦》,且别说那纵横交错的人物关系、情节线索和细节刻划,就是那数以百计人物名字设计的奥妙与精当,就足以令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参详不尽、叹为观止了!我想象着当年曹雪芹在大冷天里一边喝着稀粥、一边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地琢磨他笔下那些珠圆玉润的名字的情景,不禁怅然喟叹:类似这样的大作品,肯定不是今天我们这些尽管已衣食无忧、但仍痴想着或飞黄腾达、或炒股发财、或过把瘾就死的心情浮躁的现代作家所能够写得出来的了。

我们即将留给后人的,难道就只能是一堆堆粗制滥造、黑不溜秋的现代土陶?我们难道不能把手中所有的活计打磨得更玲珑透剔、更精致完美一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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