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扩散核武器条约》(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由美、苏两国共同提出,于1968年6月1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同年7月1日开始美、苏、英同时在华盛顿、莫斯科、伦敦签署并向其他国家开放签字。条约于1970年3月5日生效,到1995年5月,共有178个国宝签字参加该条约。中国于1992年3月9日正式加入该条约,并在加入书所附的声明中阐明了中国对不扩散核武器的全面立场。
条约由前言和正文11条组成,主要内容:各有核武器缔约国承诺不将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直接或间接让与任何非核国家,亦绝不协助、鼓励任何非核国家制造核武器及以其他方式取得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器械;非核武器缔约国担允不接受、不制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核武器,不索取或接受制造核武器的任何协助;条约保障不防碍任何国家为和平目的而推进核能的研究、生产和使用;任何国家集团有权缔结无核区协定;要求退出的国家应于3个月前通知所有缔约国和联合国宣传。条约有效期25年。
该条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核武器问题的第一个多边国际条约。它是60年代美、苏进行核竟争与合作的产物,条约不触及美、苏的核武器实力,不妨碍它们生产和使用核武器,其实质是为避免大国核均势局面被打破。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不主张也不搞核扩散。20世纪80年代末,国际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尤其是1991年苏联解体,标志着以美、苏为首的两大政治军事集团对抗的两极已经结束。尽管条约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但条约的三大目标(防止扩散核武器;停止核军竟赛,推动核裁军;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已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该条约对防止核武器扩散有重要作用,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1995年5月11日,联合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审议和延长大会与协商一致方式决定,无限期延长该条约。
- 1899年6月12日
生物化学家李普曼出生
1899年6月12日,美国德裔生物化学家弗里茨·阿尔贝特·李普曼(Fritz Albert Lipmann,1899、6、12-1986、7、24、)出生于德国一个犹太家庭。1949-1957年,任哈佛医学院的生物化学教授。自1957年起,在洛克菲勒大学教学、研究。
李普曼由于发现辅酶A及其作为中间体在代谢中的重要作用,与汉斯·克雷布斯共同获得1953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 1851年6月12日
粉末检波器-物理学家洛奇出生
1851年6月12日,英国物理学家洛奇(Sir Oliver Joseph Lodge,1851、6、12-1940、8、22)出生。洛奇在法国物理学家爱德华·布兰利和意大利物理学家奥内斯特的基础上,研制了粉末检波器。在1894年8月14日的皇家学会讲座(会议主题“赫兹和他的继任者的工作”)上,洛奇展示了用粉末检波器、继电器、电铃、打字机组成的接收机,演示了基于赫兹的电磁波实验,曾接收到55米远的莫尔斯电码。
一年后马可尼在他的成果的基础上完成了无线电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