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步兵地雷 又称防步兵地雷或杀伤人员地雷,是指设计成在人员出现、接近或接触时爆炸而使一名以上人员丧失能力、受伤或死亡的地雷。设计成在车辆而不是人员出现、接近或接触时引爆,并且装有防排装置的地雷,不视为杀伤人员地雷。
主要用途是:①造成人员伤亡;②阻止敌方士兵排除反坦克地雷;③拒绝访问领地;④向部队防线周边提供安全[2] 。
其优点是制造成本低低廉、可以全天候全地域使用、布设简单,只需要很少的培训、重量轻体积小,不会带来难以承担的后勤负担。缺点是不分目标触发就炸、妨碍友军步兵机动、不能重新使用,另外,常规地雷长期有杀伤能力,在整个战场上的位置与记录不准确,会在冲突结束后继续带来潜在危害 。
反步兵地雷可分为常规反步兵地雷和智能反步兵地雷,有冲击波型和破片型两种。
智能地雷是指如果不引爆,将会在一个设定时间后自爆,通常为4小时到15天,如果自爆装置失灵,地雷将会在120天内失效。
地雷是一种滥杀无辜型武器,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士兵还是平民,只要引发就会受到伤害。在地球上,平均每个月有800人死于地雷,估计有1亿颗反步兵地雷仍被埋在70多个国家的地下,另有1亿颗库存,国际红十字会估计,按目前排雷的态势,如果不再新埋地雷,需要330亿美元使地球摆脱地雷 。
正确来说,反步兵地雷应该是「反人员地雷」。在战争过后遗留下来的反人员地雷所杀伤的平民,比它们在战争中所杀的步兵还要多。据统计,单在柬埔寨战後便有35,000人被地雷炸断脚而被迫截肢。排除地雷不但危险,需时很长而且昂贵。埋有地雷的土地长时间不能使用,影响当地人的生计。一般而言,经济上较贫困的国家根本不可能有能力进行大规模排雷工作。
1997年9月18日,联合国在奥斯陆签订了《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大部分国家已经加入,美国、俄罗斯、韩国、新加坡、中国、古巴、印度、伊朗、缅甸、朝鲜、巴基斯坦和越南12个国家还没有加入,不过,到2009年,12个国家中只有印度、缅甸和巴基斯坦3个国家还在积极生产反步兵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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