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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两级联合异地执法

 海南划定生态红线并严格保护。右图为在一类红线区的三亚赤田水库,禁止任何开发建设活动。

  临高海富橡胶厂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仅用一块瓷砖隔挡。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环境案件查处工作,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日前牵头组织省、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赴海口、澄迈、临高等地联合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为执法更到位、保障更有力,有效解决“不敢查、不会查”实际情况,此次执法大练兵突出强调异地执法,分别从海口、三亚、澄迈、洋浦等地环保部门抽调8人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兵分两路共排查企业60家,发现涉嫌存在废水偷排、未批先建、危废管理不规范等环境问题企业53家,涉及食品加工业、化工制造业、洗涤业等。

  目前,这些企业已被当地环保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食品公司私设排放口偷排废水

  7月26日下午,海口市美兰区环境监察局配合省联合执法组在检查时发现,位于美兰区顺达路的海南南国食品有限公司,其生活污水管道在对外排放管道预留了一个排放口。

  经查,原先企业用隔水铁板隔住,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但由于日常管理不到位,隔水铁板年久失修被污水腐蚀,且企业没有及时更换和堵住,导致生活污水管道满时就溢流,与生产处理后的中水混流后向外环境排放。

  记者在现场看到,管道设置在企业大门口后侧,当执法人员打开污水口井盖时,从管道中传出一股十分难闻的味道,令人作呕。

  据悉,这家企业曾经于2015年因涉嫌废水超标排放被海口市环保局公开处罚过。

  17家企业涉嫌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未批先建”问题,是此次联合异地执法的重点内容。联合执法组检查中发现,检查的60家企业中有17家涉嫌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7月27日上午,联合执法组来到位于澄迈县的老城经济开发区。在老城开发区美泰洁洗涤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厂房里的一个简易棚内,部分从足浴城、酒店及宾馆运来待清洗的毛巾随意堆放在地板上。地板表面泛着一层污浊的油光,周边环境极其恶劣,而且企业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

  联合执法组现场指出,这家洗涤厂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必须依法处理。按照执法组提出的要求,澄迈县老城开发区环保局联合经发局、安监局、老城供电公司、老城消防中队等部门对洗涤厂进行了现场处置,采取了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封停等强制措施。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海南宏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家企业的废机油桶随意露天摆放,没有危险废物储存间。

  当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提出查看环评手续时,负责人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且现场未能提供相关环评手续。为此,供电公司对企业进行了断电处理。记者了解到,被依法断电的企业若想恢复供电,需向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交申请,管委会将对申请的企业进行材料审查,待审查通过后才可予以供电。

  橡胶厂危废管理混乱雨污不分

  7月27日下午,联合执法组对临高县的海富橡胶厂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车间外周边任意堆放着杂胶;危废管理不规范;调节池存在渗漏,雨水口和污水口未进行分流;封存的液氨储罐中仍存有液氨,存在安全隐患。

  在现场,企业相关负责人指着雨水排放口辩称:“我已经对雨水口和污水口进行拦截工作。”而记者看到,负责人口中所谓的拦截工作,仅是用一块瓷砖对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进行隔挡,且瓷砖可以随意调节,隔挡条件极为简陋。

  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进行整改,要求企业将雨水排放口与污水排放口进行完全隔挡,消除偷排、直排隐患。目前,企业已依法移交至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监察总队获悉,对上述涉嫌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目前当地环保部门均已依法立案调查处理。下一步,联合执法组将加强巡查“回头看”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并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坚决防止反弹。

  ■ 相关报道

  紧跟发展推进环境立法 加强监督保持生态优势

  海南为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

  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近年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建设美好新海南的使命,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修订,加强环境立法并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为海南青山绿水构筑起一道道法治屏障。

  ☞ 衔接上位法,紧跟发展修订相关法规

  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对海南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这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只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借助立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部分。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海南省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环境的期盼越来越高,不少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推进相关法规修订。

  去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就是遵循“严守生态底线”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的一个具体体现。这部法规中,预留适当的发展和环境容量空间,明确具体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强化管控措施和政府的监管职责,构筑起绿色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

  随着海口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已经成为海口市扬尘污染的重要成因。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要求,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全程采取边拆边淋、洒水等防尘措施,未完全拆除前使用密闭防尘网围挡建筑物。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将为巩固和扩大海南“生态省”建设成果,保护海南生态环境,壮大海洋大省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 通过立法引导发展和解决现实问题

  采访中记者发现,将生态环境作为可持续发展生命线的海南省,尤为注重通过立法来引导发展和解决问题。海南在海洋环境管理、海岸带管理和优良空气管理上的探索,尤为如此。

  渔业发展与珊瑚礁保护直接冲突,曾经长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优良的海岸带上建设项目总想“见缝插针”,这些都造成了环境、生态上的极大压力……

  为保证海域珊瑚礁生态系统保护,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对砗磲及其制品,从海上采挖捕捞到市场交易直至物流运输,作了全面禁止的规定,并明确加大处罚力度;为强化对海岸带的保护,修订《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将海岸带范围内的部分陆地和部分海域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提出严格管控要求。

  海南优良的空气环境质量,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价值属性不断攀升。但在日益严重的汽车尾气排放面前,也面临下降隐忧,如何破解?为此,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从加强源头防控,规范排放检测,强化防治违法责任,为保护海南优良空气质量提供保障。

  ☞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持优良生态环境

  山常绿,水长清,海南优良环境的保持,离不开执法监督检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也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落实监督责任的一大特色。

  据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跟踪整改等方式,并连续多年开展“环保世纪行”,促进各级政府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近年来,这一活动加大了对海防林破坏、海岸带污水直排、城镇内河湖水的治理等问题监督力度,如今,相关部门和市县已积极整改。

  7月21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座无虚席,一场特殊的“考试”在这里举行。据悉,由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举行的联组会议,正在对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会上,询问采取了一问一答形式,提问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应询人均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针对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推动方案实施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副省长何西庆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等9个应询单位的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实事求是做出了回答,积极回应了委员们关注的问题。

  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开展专题询问,丰富和拓展了人大监督的形式和渠道,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成效,更好地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年7月初开展的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题调研暨2017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分别赴海口、三亚、琼海、文昌、临高5个市县,开展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整改进度。

  “正因为有生态立法的保护和后续执法的监管,海南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生物多样性保持丰富状态,污染负荷较小。”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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