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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带来的改变

□本报记者 尚慧彬 通讯员 黄洪勇 许 云

“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打开带铁栅栏的不锈钢门,医务人员走出来后,要立即把门锁好。”428日,记者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采访时,该院精神五科主任王传升说,“这种随时锁门的病房,是精神病专科医院不同于其他医院的主要表现之一。”

而自从去年51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以来,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医务人员的工作方式、行为模式都在发生着改变。


是约束,更是保护

“《精神卫生法》虽然对医院的医疗救治行为增加了很多规定,但这些规定也是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务人员的一道‘护身符’。”王传升说,“以往我们承担了一些本不该承担的责任,但现在我们可以拒绝那些不合法的要求。一些细致的规定,对我们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

在王传升看来,以往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都是由医院的规章制度规范的,而现在是按法律规定规范的。现在的精神病专科医院病房里,患者可以自由地打电话,亲友也可以随时探视,这是《精神卫生法》赋予患者的权利。当然这也给医院的管理带来了一些不便。

“有的患者一直打电话,家人不堪其扰,希望我们把电话收走。有的患者家属则十分溺爱患者,偷偷把一些违禁品带进医院,比如酒、打火机等。医务人员经常要和他们‘斗智斗勇’,把这些东西找出来,以防对患者造成伤害。”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的一位护士告诉记者。

“按照《精神卫生法》的要求,对于患者的保护性约束更规范了。执行过程会在一个有全面监控的病房里进行,医务人员的一举一动都有纪录可查。实施约束的24小时内,我们会告知患者家属。这样一方面保护了患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只要按照要求做,医务人员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王传升解释说。

“不过,这也给我们的管理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过去办理入院手续只需要十几分钟,现在则需要一个多小时。”王传升说,“根据《精神卫生法》的告知程序,需要患者家属签字的文件比过去多了,很多患者家属都表示太麻烦了,这也导致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了很多,因为需要记录的东西成倍增加。”记者翻阅王传升办公桌上放着的3份出院患者病历,发现每份病历都像一本书一样厚,里面包括各种病程记录、治疗记录、告知书,上面还签有医生、护士、家属的名字。

引发争议的“自愿原则”

《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前,许多精神卫生专家就担心,法律实施势必会影响一些患者的治疗。《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一年间,这种担忧不断得到印证。

“不少人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对于那些病情不严重、不符合收治条件的患者,我们只能等到病情严重时才收治入院,但这又往往错过了患者的最佳治疗时机。”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院长吕路线说,“及早治疗对精神病患者意义重大,希望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据吕路线介绍,一位美国作家在一本书中写道,他的儿子患有精神疾病,但由于美国精神卫生法实践中的极端偏向,最终导致他的儿子进入监狱而不是进入医院治疗。吕路线坦言,他担心这样的问题会在人口基数巨大的我国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一位患者的母亲告诉记者,她的女儿从去年开始就出现抑郁、失眠、怕见人等问题,带女儿来医院看病时,本来可以及时进行住院治疗,可当医生问女儿愿不愿住院治疗时,女儿因为怕见人,坚决要求回家。医生说只要不是患者自愿接受治疗的,就不能住院,她们只好回家了。后来女儿的病情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自残行为,这才又送到医院。“要是早点儿治疗该多好,可是又不能让医院违法。”想起女儿的病情,这位母亲抹起了眼泪。

据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医务科科长娄涛介绍,去年,该院共收治6000多名患者。这其中真正自愿要求住院治疗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不到10人,其余的都是有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等行为、以非自愿治疗患者收治入院的。这其中不排除有一些有必要住院治疗但未能住院治疗的患者。

此外,流落在社会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也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在“自愿原则”下,如何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成为让不少部门的相关专家左右为难的问题。


盼望明晰部门责权

“去年暑假,新乡医学院的学生进行了一次精神卫生知识农村知晓率调查,发现精神疾病在农村的知晓率有了很大提高。”新乡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教授李玉凤说,《精神卫生法》实施以来,确实对精神疾病的防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得病后懂得积极寻求专科治疗的人更多了。因此,尽管收治患者的条件更加严格了,但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住院率并未下降。

但也有知名专家戏言,《精神卫生法》应该叫“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管理法”。缘何如此?据介绍,《精神卫生法》规范了民政、公安等多部门的防治职责,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虽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会按照法律规定去做,但其他部门仍有“置身事外”的感觉。有人统计,《精神卫生法》中提到“有关部门”的有15处之多,而这个“有关部门”具体指谁并未明确。“我们一直以为,法律出台后,紧接着会有一部实施细则,但目前看短期内不会有了。”李玉凤说。

“比如有患者打人了,被公安局送来,又找不到监护人,这种情况下,我们治好之后,只好找公安部门,但他们往往不会接收。但按法律规定,谁送来谁接走,他们不接我们也没办法。再比如,一个患者的父母都不在了,出院后我们只能把他送到他户籍所在社区,可是社区说管不了、不能接收。”娄涛说,“根据法律规定,治好后不能再住院,我们让病人留下来也是违法的,这让我们特别头疼。”

据了解,《精神卫生法》出台后,一些城市设置了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之类的综合协调机构,但河南并没有相应部门。“我们也向政府打报告,要求设立这样一个办公室来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但政府本着精简机构的原则没有批准。”河南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张伟平说,“目前,我们牵头制定了精神卫生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有了疑难问题,各部门一起协调解决。我们也希望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全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让精神疾病患者有人治、有人管、有人出经费。”

此外,省卫生厅与新乡医学院联合,举办了精神卫生防治培训班,对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同时,张伟平也希望,政府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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