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是酱婶的。昨天看书的时候发现某本已出版的语法书上说,所有的动词都是有进行时的,书中以understand为例,举了下面这个例子
While you were explaining this difficult topic to me, I was understanding it for the first time.
我不打算站在作者的对立面去反对他,我在国外的时候也很罕见地遇到过老外说I am understanding XXX 的情况。但是对于一般的英语学习者而言,我希望你明白的是,这是对进行时态的滥用(overuse)。
另外一个对进行时态滥用的例子,就是麦当劳人人皆知的广告语,如下:
「I am loving it」早已深入人心,但是我要告诉你一个可能颠覆你认知的事实:从语法上来讲,这句话是完全错误的。
为了消除你的疑虑,下面我来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汉语将verb翻译成「动词」本身就容易造成一定的误解,因为大家自然而然的认为verb就代表某种动作(action),其实并非如此。英语中的verb来自拉丁文的verbum,本来的意思相当于 word 这个词,既可以表示动作(action)也可以表示毫无变化的状态(state)。
love 就是一类表示「无变化的持续状态」的动词,我们称之为状态动词(stative verbs)。类似的还有understand,know,appreciate,belong等。这一类词有一个特性,它们描述的是一种持续性的,无变化的状态。从语法上讲,这类词汇没有进行时态。
比如我们不能说 I am loving you. 听起来很奇怪,难道我此刻爱着你,以前和之后就不爱了吗?显然不是如此,这里的love表明一种持续着的无始无终的的状态,所以用一般现在时 I love you 更为确切——我对你的持续不变。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进行时往往带有一种主观意志。比如 I am working on it. 表明我主观意志在支配我工作,我主观上我可能想回家睡觉。从这个角度而言,上面的 I am loving you. 同样站不住脚,love是由心自发的持续性的感情,并非是我主观支配自己去爱。同样的道理,英语从不说 I am knowing XXX. 因为「知道」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并非由主观意识驱动。
既然语法上这是一句错话,难道是麦当劳这么没文化,这岂不是太丢脸了?
首先,英语的广告语,新闻标题,slogan等为了某种修辞的目的,往往并不太遵循一般的语法规则。这里love的进行时用法是一种基于表达习惯的用法(idiomatic use),它并不规范。这里因为强制用了loving,所以似乎就加入了一定的主观意识:除去持续的爱的状态之外,也在传递某种喜爱的情绪(emotion)用来激发起广告受众的共鸣。
所以,有时候不要被老外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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