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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战 | 努尔哈赤凭啥完成了女真各部的统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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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各部的统一(上)



建州、海西、“野人”女真


后金国是满族建立的一个地方政权。十六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以女真为主,吸收汉、蒙等族人员参加,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满族。满族最早的先人,是夏、商、周时期的肃慎。肃慎的后裔,汉、唐的挹娄、勿吉、靺鞨,宋、辽、金、元、明的女真,为开发东北、华北广大地区,促进中华民族的发展,丰富祖国文化宝藏,作出了重要贡献。


明代的女真,分为建州、海西和“野人”女真三大系统,其下各有若干大小不等的部落。建州、海西女真,原先以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为中心,散布于松花江流域和黑龙江中下游,东至海岸,入明以后,逐渐南徙。建州女真的一支建州卫,明宣德八年(1433)移居婆猪江支流富尔江上游的吾弥府(今辽宁省桓仁县境内)。不久,在酋长李满住带领下,迁往灶突山(今辽宁新宾县境内)浑河上流苏子河畔,并于正统三年(1438)六月向明帝奏报,表示要“仍旧与朝廷效力”。建州女真的另一大支,建州左卫,几经转徙,最后于正统五年(1440)也来与建州卫同住,定居在苏子河。到了明末,建州女真,人丁滋生,部落日繁,分布在抚顺以东的浑河流域,东至长白山,南达鸭绿江。海西女真,陆续迁至开原边外辉发河流域,北到松花江中游。“野人”女真,部落众多,相继迁居建州、海西以东和以北的广阔地区,从松花江下游,到黑龙江流域,东至海岸。


明朝政府对女真诸部十分重视,大力招抚,设置卫所,进行管辖。永乐元年(1403),始置建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女真头人阿哈出为指挥使,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永乐二年(1404)设奴儿干卫,三年(1405)置毛怜卫,到七年(1409),在斡难河、黑龙江、嫩江、精奇里江、乌苏里江、松花江、亨滚河等流域,共设一百三十个卫所,任命了大批女真头人为指挥使、千户和镇抚,并专设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正统十二年(1447),明成祖朱棣


共有女真卫所二百零四及五十八个地面(城、站),万历时,增至三百八十一卫及三十九个千户所地面(站、寨),分设在西起鄂嫩河,东辖库页岛,北达乌弟河,南濒日本海,包括整个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


女真卫所与明朝政府之间,是中央与边疆地方的上下隶属关系,这从明帝赐给各卫的敕书,可以看得十分清楚。《满文老档》载录了明成祖朱棣颁给建州女真毛怜卫指挥使司指挥佥事宁布尔罕的敕书,译录如下: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朕思,帝者治国,为使天下一家,整治大军,使民安康,远近无别,皆委诸臣管辖。尔宁布尔罕,虽居于边境之地,犹思天道而来归者也。知天时,明事务,尔心深远,故自众擢出。朕嘉尔识忠义,何故嘉而不赏?先曾赐尔毛怜卫指挥使司之指挥佥事之职,今特晋尔为同卫怀远将军,世袭指挥同知。尔若愈加坚信天道,善贤恭勤,禁约管辖尔之属下兵民,看守边境地方,使之平安,狩猎,育养牲畜,任意繁殖万物,始终无恶,天必慈鉴,赐福及尔之子子孙孙,进而贵也。其勿轻朕此义,切切。


根据这道敕书,结合《明实录》等文献,我们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结论:第一,嘉奖顺明忠臣,擢任明朝政府地方军政机构官员。明帝敕称,因宁布尔罕“知天时,明事务”,归顺朝廷,服从中央政权,故予嘉奖,前曾授为明毛怜卫指挥使司的官员指挥佥事,现又加官晋级,升为本卫怀远将军,世袭指挥同知。按明制,女真各卫的官员,皆由明帝封授。明政府对女真各部头人,分别封为某卫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等职。后来,有的还因立功或人多势强,被封为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个别的酋长还特别封授龙虎将军的崇高职衔。一般是世代延续,父死子继,无子绝嗣则由亲族承袭,但皆须奏报明帝批准。


封授女真卫所官员时,明帝都要赐给“诰、印、冠带袭衣”。“冠带袭衣”是明朝的官服,明朝官员各按品级职衔穿戴不同的冠、带、朝服和常服。诰是诰敕。印是官印,由礼部铸给。女真卫所官将接受“诰、印、冠带袭衣”,既表明今后他们都是明帝的臣仆,应对皇帝效忠,服从调遣,恪遵国法;又意味着他们得到了明帝授予的权力和特权,可以凭藉明朝官员的资格,行使明朝政府给予的权力,管治属下军民。因此,明代文献中常有女真官员奏讨诰敕、印信、冠服以便治辖部众的记载。明帝也曾将这个意思,多次谕示女真各部首领。例如,《明英宗实录》记载,正统九年(1444),“敕谕兀者卫都督剌塔、亦里察河卫指挥哈剌、纳木河卫指挥沙笼及大小头目人等曰:昔我祖宗临御之时,尔等父祖遵事朝廷,特设卫授官,给与印信,管束人民,保障边境”。


第二,责令各部酋长为帝尽忠效劳,不许谋反叛逆。明帝敕称,宁布尔罕既然担任明朝官员,就要“坚信天道,善贤恭勤”。所谓“坚信天道”,就是谕令宁布尔罕坚决忠于明帝,因明帝是“奉天承运皇帝”,所行之事,皆系奉天之命,宁布尔罕当然要遵依帝旨,当然应该为君效劳,也就是要“善贤恭勤”。尽忠效劳的具体内容很多,如引导属人耕田种地,猎捕禽兽,依时朝贡,遵守国法,服从调遣,等等,而最主要的是“始终无恶”,即不得叛逆,要严格“禁约管辖”部众,不许他们为非作歹、抢掠盗窃,不许危害地方安宁。明朝政府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多次降敕训诫。成化三年(1467)四月,以建州、海西女真各卫经常劫掠人口和牲畜,明帝特遣中军署都督佥事武宗,敕谕考郎兀等四十四卫首领,晓谕朝廷厚恩,强调女真卫所是“朝廷属卫”,人丁是“朝廷赤子”,命令各部头人“全臣节”,“守国法”,停止行劫,否则将发大军征剿。其敕如下:


敕谕考郎兀等四十四卫都督撒哈良等曰:尔女直卫分,乃我祖宗所设,世授尔以官职,积年朝贡,所得赏赐,亦已厚矣,正当感恩图报,以全臣节。今乃背义忘恩,纵其部下,犯我边境,边将屡请起调大军,直捣尔境征剿。朕念尔处人民,俱是朝廷赤子,中间有善有恶,不可一概诛戮,特广天地之量,姑置不究。仍降敕示尔,尔宜敬顺天道,深体朝廷好生之德,戒谕部属,令其革心向化,改过自新,即将原掠人畜一一送还,以赎前罪,自今各安生理,依时朝贡,永享太平之福。若仍长恶不悛,大军一出,追悔无及矣。尔其钦承朕命,毋怠毋忽。《明宪宗实录》卷四十一。


从上所述,散处东北广大地区的各部女真,被明朝设立卫所后,封授官职,赐敕颁印,穿戴明朝官服,隶属“朝廷统治”,谨守“朝廷法度”,按时朝贡,为帝效劳,听从差遣,服从裁处,立功受奖,违法被惩。这些事实表明,女真卫所是纳入明朝政府版图的“朝廷属卫”,是受到中央政府管辖的地方军政机构,所有女真“俱是朝廷赤子”,都是隶属明帝的庶民。


太祖世系


一、“肇祖原皇帝”猛哥帖木尔


关于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祖先,《武皇帝实录》等文献,有一段十分生动的记述。该书载称,在长白山东北布库里山下,有一个湖泊,叫布儿湖里,恩古伦、正古伦、佛古伦三位仙女来浴于泊,浴后,佛古伦吞食神鹊衔来的仙果,感而怀孕,生下一子,“生而能言,倏尔长大”,姓爱新觉罗,名布库里雍顺,相貌非凡,举止奇异。佛古伦给他一条船,叫他顺流而下,将来当为国主。布库里雍顺乘船到了鳌朵里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南),平息了当地的纷争,被推为城主。这就是满洲的始祖,也是努尔哈赤最早的祖先。


这种说法固然并不准确,但是,这个美妙动听的传说,也不是全无根据的,它曲折地反映了努尔哈赤的祖先,曾经是女真某个部落的酋长。就此而论,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据可靠的文献记载,努尔哈赤的先祖,有籍可查的,当上溯到元末明初的建州女真一个部落的头人猛哥帖木尔,这就是《武皇帝实录》载述的努尔哈赤的六世祖都督孟特木,后来追尊为“肇祖原皇帝”。早先,猛哥帖木尔驻牧斡朵里(即上所说鳌朵里),是元朝封为斡朵里万户府的万户。


明洪武元年(1368),大将军徐达率兵取大都(今北京),元亡,顺帝北遁,东北地区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洪武初期,故元遗将各据一方,丞相也速据大宁,丞相也先不花屯开原,平章洪保保驻辽阳,平章哈剌不花占复州,平章高家奴聚平顶山,平章刘益屯得利嬴城,左丞相纳哈出据金山,互相争战,掳掠人畜,“野人”女真也频繁劫掠,东北大乱。猛哥帖木尔感到难以应付,遂率众南迁,移居图们江下游训春江(珲春江)流域,依附于高丽国东北面朔方江陵道都统使李成桂,此即朝鲜《龙飞御天歌》所谓“入侍潜邸”。洪武二十五年(1392),李成桂取代高丽恭让王,自立为君,改国号为朝鲜,猛哥帖木尔数至其都城“献方物”,成为朝鲜的吾都里万户。


永乐元年(1403)六月,明成祖欲招抚女真,设立卫所,遣使朝鲜,宣告“皇帝敕谕”说:“女真吾都里、兀良哈、兀狄哈等招抚之,使献贡。”十月,设建州卫,以阿哈出为指挥使。二年(1404)四月又遣使臣王可仁赉敕,前往女真地区,宣布“朕即大位,天下太平,四海内外,皆同一家”,谕劝女真各部归顺,如果听从“朕言”,则“给与印信,自相统属,打围牧放,各安生业,经商买卖,从便往来,共享太平之福”。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8页。以下此书简写为《李朝实录史料》。明成祖朱棣从建州卫指挥使阿哈出那里了解到猛哥帖木尔聪睿练达,有归明之心,于永乐三年(1405)三月特遣使臣王教化的专往招抚,并谕告朝鲜国王,令其协办此事说:“皇帝敕谕朝鲜国王:东开原毛怜等处地面万户猛哥帖木尔能敬恭朕命,归心朝廷,今遣千户王教化的等赉敕劳之。道经王之国中,可遣一使与之同行。故敕。”《朝鲜太宗实录》卷九。


朝鲜国王李芳远(李成桂第五子),以猛哥帖木尔是“东面之藩篱”,不愿让他及其他流寓境内的建州女真受明封职,或返回明朝,设法阻挠,特赐猛哥帖木尔“庆源等处管军万户印信一颗”、清心丸十丸、苏合元三十丸及其管下八十二人木绵布、白苧布若干匹,并数遣官将前往,诱劝猛哥帖木尔“勿从朝廷使臣之命”,力沮其归明之愿。


这对猛哥帖木尔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是受明封赐,他日率领部众返回故国,还是长期流居朝鲜,永为其臣?如以明帝为君,离开旧居二十余年,宫殿已换新主,明帝会怎样对待?朝鲜国王能否放行,是否将断绝粮盐布帛供应,多方威逼,甚至遣军剿杀,闹得家破人亡?设若拒明之命,永居朝境,既将遭受异邦压制,又失去了以后归返故国的大好机会。


正在这徬徨难定的时刻,王教化的到了猛哥帖木尔居住的地方,多方劝抚,并宣读了永乐皇帝的敕谕。敕书说:


前者阿哈出来朝,言尔聪明,识达天道,已遣使赉敕谕尔。使者回复,言尔能恭敬朕命,归心朝廷,朕甚嘉之。今再遣千户王教化的等,赐尔彩缎表里,尔可亲自来朝,与尔名分赏赐,令尔抚安军民,打围牧放,从便生理。其余头目人等,合与名分者,可与同来。若有合与名分,在彼管事不能来者,可明白开写来奏,一体给与名分赏赐。故敕。《朝鲜太宗实录》卷九。


这道敕书讲了六个问题:


第一,由于猛哥帖木尔“识达天道”,即能适应元亡明兴的局面,愿意放弃过去为元臣僚的“万户”职衔,敬遵中原新君的旨意,“归心朝廷”,因而得到了永乐皇帝的嘉奖,遣派使臣前往招谕。


第二,明帝谕劝猛哥帖木尔“亲自来朝”,以便给予“名分赏赐”。“名分”,就是官职。明帝依据设立女真卫所封授头人职衔的先例,要猛哥帖木尔亲自入京朝贡,从而封赐官职。猛哥帖木尔若接受这个职衔,就成为明帝的臣仆,当上了明朝政府的地方官员,就要“抚安军民”。这个“抚安军民”,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方面,猛哥帖木尔既然蒙受君恩,荣任要职,就得到了明帝授予的“抚安军民”之权,即得到了统治属下人员之权,可以凭藉这个权力加强自己的势力,巩固自己的地位。另一方面,猛哥帖木尔身为明臣,有义务为朝廷效劳,要忠于皇上,不能为非作歹,叛逆不法,也就是说要管辖部属,安分守法,禁止他们扰乱边境,劫掠人畜。这是一切女真卫所官员必尽的义务。因为这次是谕劝来朝,重点在招抚,故这层意思没有详述。


第三,帝谕给予猛哥帖木尔“赏赐”。“赏赐”虽只二字,却包含了重要的具体内容,有相当多的物质利益,即可以通过入京朝贡领取银帛衣帽等优厚赐物,出售土特产品,买回(或领赏)耕牛、农具、食盐等生产、生活必需用品,若遇特大天灾人祸,还可奏讨赐物(米、盐、牛等),渡过难关。


第四,明帝并不强迫女真卫所人员放弃旧俗,改从汉制,女真可以照样“打围牧放”,以农为主的可以照旧耕田种地,打牲的继续进山猎捕兽禽,采挖人参,捞拾珠子,“从便生理”,一切都可依照多年传统继续进行。


第五,明帝不干预猛哥帖木尔属卫内部人员升降事务,给予他保举官员的权力,哪些头目当封,应授何职,皆由猛哥帖木尔“开写来奏”,依奏批准,授予“名分”(官职)。这样一来,不仅维护了猛哥帖木尔在部落中原有的影响,而且有利于扩大他的势力,提高他的威望,巩固他的地位。


第六,有了这道敕书,成为明朝官员,猛哥帖木尔就找到了一个强大的后盾。过去,他只能以一个部落的女真头人的资格,与朝鲜往来,不得不称臣纳贡。如果朝鲜国王施加压力,甚至发兵征剿,只有孤军奋战,以少敌众,以弱对强。现在不一样了,受封之后,就是明朝地方军政机构官员,就是大明天朝的臣属,就可寻求明帝的支持,对付朝鲜的压制。


根据敕谕及王教化的劝说,猛哥帖木尔决定率领部众,归顺明帝,但又怕朝鲜国王阻拦和侵凌,因此一面收拾行装,准备亲赴明都受封,一面又设计敷衍,对朝鲜官将东北面都巡问使吕称佯说,如若进京,虑被其他女真及倭寇掳掠,“以是忧疑未决”,对大护军李愉,则伪告“我等不从朝廷招安”。朝鲜国王信以为真,放松了警戒,并于五月派专使入明,告称猛哥帖木尔因避其他女真袭扰,来到本国东北居住,授予“镜城等处万户职”,不愿返明,奏请将他及其管下百余户留下,继续在朝鲜附藉当差。明帝甚怒,于七月初五训诫来使,不仅不允其请,而且严厉责备国王不放猛哥帖木尔是对君不敬,宣称:“猛哥帖木尔,皇后之亲也。遣人招来者,皇后之愿也。”使臣急忙返朝,朝鲜国王立即上奏认过,表示迅即督送。但就在使臣回朝之前的十几天,猛哥帖木尔已于九月初三日同王教化的离家出发,前往北京朝拜皇帝去了。


猛哥帖木尔进京叩拜后,永乐皇帝授以建州卫指挥使之职,“赐印信、钑花金带”,赐其妻幞卓“衣服、金银、绮帛”。猛哥帖木尔害怕受到朝鲜兵马袭击,于永乐九年(1411)迁往建州卫释家奴居住的奉州,在今吉林市南辉发河流域一起耕牧。永乐十一年至十四年间(1413—1416),明廷另设建州左卫,以猛哥帖木尔掌卫事。


猛哥帖木尔对明朝中央政府十分忠顺,除遣部众进呈礼品外,还多次赴京朝拜,贡献马匹方物,仅据《明实录》的记载,从永乐十一年至宣德八年(1413—1433)的二十一年里,他就亲自入京朝贡七次,明廷依例宴待,赐给彩币、表里等物。


猛哥帖木尔经常为明帝效劳。永乐二十年(1422)三月,明成祖朱棣率领大军亲征鞑靼和宁王阿鲁台,猛哥帖木尔随军征战。事后,为防鞑靼报复,猛哥帖木尔上疏说:“达达(鞑靼)常川往来搅扰,边境去处,住坐不得”,奏准迁往朝鲜会宁居住。


明帝以猛哥帖木尔忠顺尽力,一再嘉奖,宣德元年(1426)正月晋为都督佥事,赐冠带,八年(1433)二月再进右都督。其弟指挥佥事凡察奉兄之命,于宣德七年(1432)二月入京贡献马匹方物,领受钦赐钞币、绢、布,三月又因“招谕远夷归附”之功,升为都指挥佥事。


明廷以原三万卫千户鞑靼杨木答兀掳掠军民牲畜,逃往斡木河流域,令猛哥帖木尔和凡察将其裹胁的辽东兵民送还京师,并派辽东都指挥佥事裴俊带领官兵一百六十名,前往“招取杨木答兀下漫散人口”。宣德八年闰八月十五日,杨木答兀勾引阿速江等卫“野人”阿答兀、弗答哈等三百余人“前来抢杀”,寡不敌众,十分危急。这时,凡察及猛哥帖木尔之子阿谷等,人人奋勇抵挡,负伤力战,猛哥帖木尔带领部众前来救援,杀退敌兵,迎接裴俊到斡木河本部住地。十月十九日,杨木答兀又“纠合各处野人”八百余名,围住猛哥帖木尔、凡察、阿古歹等家及裴俊营寨,烧毁阿谷大门。身为大明都督,聪睿机智、英勇顽强、威震各部的女真名酋猛哥帖木尔,为效忠明帝而奋勇战死,阿谷及其他在家男子亦皆死难,妇女牲畜被掠,努尔哈赤的先祖遭到了巨大灾难。


二、五世祖董山


明宣德八年(1433)十月十九日猛哥帖木尔战死以后,其子董山(亦名董仓、充善)与阿谷之妻,被“七姓野人”掳去,家财尽失,部众死亡亦多,余者“流离四散”,“存者无几”,唯凡察逃脱。凡察竭力收集余部,并上奏明帝,请求发兵征剿阿速江等卫“野人”头目弗答哈等。明帝两次遣使赉敕,谕令弗答哈归还所掠人马资财,又以凡察救援都指挥佥事裴俊有功,升为都督佥事,掌建州左卫事。不久,董山及阿谷之妻为毛怜卫指挥哈儿秃等赎出。年轻的董山返回阿木河后,外有仇敌“野人”迫胁,朝鲜兵马亦“往来搅扰,不得安稳”,内有叔叔独掌卫事,亡父多年辛苦创建之业,毁于一旦,部众零落稀少,屈服于叔,处境十分困难。要摆脱这个危局,最迫切的是必须尽速离开朝鲜,返回明朝,先解决外忧,以后再与凡察叔叔商议卫事。因此,凡察与董山一再上奏,请求迁往灶突山苏子河畔,与建州卫李满住部合住。几经周折,长达三年之久,正统五年(1440),凡察、董山终于率领部分属民,逃出朝鲜,来到苏子河口,人疲马乏,衣食艰难。明帝闻悉,敕谕凡察说:“今已敕辽东总兵官曹义等,安插尔等于三土河及婆猪江迤西冬古河两界间,同李满住居处。尔等若果粮食艰难,即将带回男妇口数,从实报与总兵镇守官,给粮接济,听尔自来关给。……尔等既改过复归,须要始终一心,敬顺天道,不许复怀二三之意。尤宜约束所部人员,谨守朝廷法度,自在耕牧,安分生理,永享太平之福,毋仍侵犯邻境,以取罪愆。”《明英宗实录》卷七十一。


董山虽然年轻资浅,势力单薄,但骁勇善战,锐意进取,竭力招集旧部,重振家业。他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从叔叔凡察手中夺回建州左卫的大权,以便重振父威,并进一步更好地进行称霸女真的事业。首先是印信之争。明帝因猛哥帖木尔被杀,建州左卫之印被“七姓野人”抢去,乃颁新印,令凡察掌管。正统二年(1437)十一月,董山袭封建州左卫指挥使后,上奏明帝说“旧印已获”,其意显然是要继承父业,独握印信,掌管建州左卫。凡察知悉,立即上奏,求留新印,含义也是对左卫权力的争夺。正统三年(1438)正月,英宗敕谕凡察、董山,宣告:“一卫二印,于法非宜。敕至,尔等即协同署事,仍将旧印遣人送缴。”董山的要求,虽未完全批准,但至少已取到了“协同署事”的成果,可以分享一部分权力,开始打破了凡察独掌印信、独主卫事的局面。此时,他们正忙于筹备迁徙,故这一争端暂告中止。


正统五年(1440)迁住苏子河以后,董山与凡察的矛盾,又重新尖锐化了。第二年正月,以董山部属指挥使塔察儿等来朝,“为董山乞恩”,明廷遂升董山为都督佥事。这样一来,在官阶职衔上,董山便与凡察一样,可以平起平坐,互不相下。


凡察感到形势逐渐不利,遂想取消董山协同署事之权,欲图独掌,但遭到了明帝的拒绝。正统六年(1441)六月,明帝降敕,谕告凡察、董山说:“往岁冬,因尔一卫存留二印,已尝遣敕,谕尔凡察、董山协同署事,将新印进缴。今尔凡察乃奏董山不应署事,都指挥李章加等又奏保凡察独掌卫事,此事朕处置已定,岂容故违。敕至,尔等即遵依前敕,存留旧印,随将新印缴来。”《明英宗实录》卷八十。随即又令辽东总兵官曹义遣人往察二人不和之故及部众意愿,上报处理办法。


曹义召见凡察、董山,询问部众意见后,于该年八月上报朝廷说,“部落意向,颇在董山,而凡察怏怏,终难安靖”,建议增设建州右卫,“以处凡察”。明帝同意,于七年(1442)二月分建州左卫,设建州右卫,升都督佥事董山为都督同知,掌左卫事,都督佥事凡察为都督同知,掌右卫事,董山收掌旧印,凡察给予新印收掌,从二人奏保,擢升塔察儿等人官职,并敕谕董山说:“尔奏保都指挥佥事塔察儿等十人,皆尝效劳于边,悉升官职,听尔部分。……尔与凡察,旧本一家,今既分设两卫,特遣敕谕尔处大小头目人民,听从所愿分属。自今宜严饬下人,毋相侵害,以保尔禄位,延及子孙。”《明英宗实录》卷八十九。谕凡察之敕,亦与此同。


据辽东总兵官曹义的察询及朝鲜边将了解的下情,建州左卫的女真人,大多倾向于猛哥帖木尔之子董山,若按敕谕所说,“听从所愿分属”。那么,董山的建州左卫,人员理应比右卫多得多。不管怎样,董山总是基本上取胜了,成为建州左卫的“掌卫事”都督同知。


分卫之初,三卫之中,建州卫最强,右卫次之,左卫最弱。建州卫第一任掌卫之人,是有名的酋长阿哈出,其女于洪武年间嫁与燕王朱棣。从阿哈出到其孙都督佥事李满住,祖孙三代,没有遭到重大打击,四十余年的经营,兵强马壮,人丁众多,家赀富豪,是当时女真各部实力最强的大酋长。右卫的凡察,虽经变乱,但毕竟年富力强,又独掌了一段卫事,也聚集了相当多的人员。左卫董山,处境最差,父兄惨死,祖产尽失,年轻望浅,人丁不多。但是,形势是不断变化的,由于董山的艰苦奋斗,尽量利用明帝的厚待,招兵买马,势力迅速膨胀,兼之李满住、凡察相继老病,不到二十年,董山便一跃而为威震各部的女真名酋了。


董山掌卫初期,对明朝中央政府十分恭顺,多次入京朝贡,一再遣派属下头目奏报消息,引导部众效劳边疆,得到明廷好评。兼念其父死于国事,从优礼遇,厚赐布帛,允其购买耕牛农具,又从其所请,由都督同知晋为右都督,袭其父故职。可是,明朝官将,常欺女真,勒索银财,招致女真严重不满。董山又看到蒙古也先势大,屡攻明朝,并曾掳获正统皇帝,因而更改初衷,乘机作乱,伙同李满住、凡察,多次入境劫掠人畜,杀害官民。


明廷初因忙于应付蒙古,抽不出军队,又恐三卫进一步和“北虏”联合,只好对董山等人采取招抚、劝诱和训诫的方式,但内心十分恼怒,一待边警稍弛,立即决定发兵征剿,并派使往谕女真各卫,分化瓦解,诱令入贡。一向机警多智的董山,错误地估计了形势,以为明廷会宽恕其过,便带领家属十余人及左、右卫大小头人,于成化三年(1467)四月,“以听抚来朝,贡马及貂皮”。明廷先以“山等常纵部落犯边”为由,集女真头人于阙下,降敕训诫说:


尔等俱系朝廷属卫,世受爵赏,容尔在边住牧,朝廷何负于尔。今却纵容下人,纠合毛怜等处夷人,侵犯边境,虏掠人畜,忘恩背义。论祖宗之法,本难容恕,但尔等既服罪而来,朕体天地好生之德,姑从宽宥。今尔回还,务各改过自新,戒饬部落,敬顺天道,尊事朝廷,不许仍前为非,所掠人口,搜访送还,不许藏匿。若再不悛,必动调大军问罪,悔将何及,其省之戒之。《明宪宗实录》卷四十一。宫殿周围,武士环列,重兵把守,四面被围的区区数百女真,怎敢反抗,只有忍气吞声,听其斥骂,还要“顿首输服”。出阙之后,董山等人气愤不平,部下指挥,有的“出谩骂语”,“褫厨役铜牌”,明帝又降诏痛责。董山等人更为愤怒,“扬言此还,即纠合海西野人抢掠边境”。宪宗令礼部遣行人护送(实即押送),并赐敕严厉训斥说:


尔之先世,僻居荒落,后为部落所逼,远来投顺,我祖宗怜尔失所,赐与近边地方,使尔住牧,设立卫所,除授官职,父死子代,世世不绝。自尔祖尔父以来,或边方效劳,或岁时进贡,朝廷升赏宴劳,俱有定例。我之所以加恩于尔者不为不厚,而尔之所以享有室家之乐,官爵之荣,数十年间部落莫不听尔约束,邻封不敢辄加以兵,是谁之赐欤?尔等正宜尽心竭力,为我藩屏,以报大恩,乃敢悖逆天道,纠率外夷,寇我边境,掠我人畜……如或执迷不悛,以前寇扰边方,朝廷必调大军征剿,悔无及矣。尔等其省之戒之。《明宪宗实录》卷四十二。


一而再、再而三的指责、训诫和威胁,本已使得一贯骄纵的董山等酋长脸上无光,威风扫地,但问题还没有完,明廷并不就此罢手,一俟行人“护”送董山等到达辽东广宁,即命靖虏将军总兵官武靖伯赵辅等宣读敕旨,将董山拘留,遣其家属数人还告部落,责令归还所掠人口,不许再犯边境。七月二十七日,董山等一百一十五人被带到帅府,听旨之后,愤恨不服,“逞凶肆詈,袖出小刀,刺杀通事”,在驿“夷人”哈喏哈等一百零一人,亦各持刀,乱刺馆伴兵卒,但人少势孤,被赵辅捕捉,杀死董山等二十六人,其余押于狱中。


九月二十四日,明令赵辅等率兵五万(朝鲜记载为七万八千),征剿建州左卫、右卫,生擒九十七人,斩杀六百三十八人,俘获男妇一百五十一人,“获其马牛器仗无算,焚其巢寨,房屋一空”。朝鲜国王亦奉明帝诏旨,遣中枢府知事康纯率兵一万余,进攻建州卫李满住部,斩李满住及其子古纳哈等三百八十六人,生擒李满住之妻等男妇二十三人,获牛马二百二十九匹,焚烧庐舍一百九十五座及其积聚二百一十七所。


骁勇善战的女真名酋董山,中了明廷之计,就这样杀身问斩,家破人亡,努尔哈赤的祖先遭到了第二次大的灾难。


董山有三个儿子,长名拖落(又写为脱罗、妥罗),次名脱一莫(妥义谟),三名石报奇(锡宝齐篇古)。石报奇就是努尔哈赤的四世祖,其子福满,追尊为“兴祖直皇帝”。成化五年(1469)七月,脱罗“悔过来朝”,建州左卫都指挥佟那和劄等奏保脱罗袭父职,帝命降袭都指挥同知,“令统率本卫人民,依前朝贡,再犯不贷”。脱罗对明朝中央政府十分忠顺,亲自进京朝贡十二次,并以“在边有传报擒送之功”,升为都督佥事。弘治十八年(1505)脱罗病故,其子脱原保袭职后,亦朝贡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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