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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业”到底行不行?业主们都纷纷支持,来听听专家怎么说!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诞生了许多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上下游企业,这其中最能引起人们话题的当属物业这一块了。众所周知,房子是用来住的,这是房子的根本属性,住宅小区里面配备物业本来就是为业主们服务的,人们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买一套房子,是想生活的自在、舒服一点,可现实生活中,却不是这样的,有很多的物业和业主之间频频发生各种的矛盾、纠纷,导致现在的人们都纷纷呼吁要取消物业。

现在很多的人在购买房产之后都会配套相应的设施,比如一些的小区商品房都会以海景房、学区房、娱乐设施等等这样的名头去吸引更多的客户,但是这样的房子附加的服务对应的价格也会产生,所以对于一些经济实用人来说也会避免这些结合,但是不管你买什么样的房子,其中有一项服务是你无法避免的,那就是物业。现在的小区和物业一开始就是已经绑定好的,你买房的同时就等于接受了物业的服务。

现在很多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都非常的不满意,甚至都希望能取消物业这一块,当然大家不满意肯定是有原因的,很多业主表示,自己买的房子,物业每个月都超按时的来催缴物业费,不交或者交晚一点就隔三差五的拜访,有一些品德恶劣的还给你停水停电,反而感觉自己更像是租的房子一样,而且一旦小区的路灯坏了或者电梯坏了,上报很长时间也没有人来修,业主们去投诉也是毫无结果。长期以来,业主和物业的积怨是越来越深了。所以取消物业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那么取消物业到底行不行的通呢?今天小扒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家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其一,物业的服务专业化,或许小区购房者自己打理,确实达不到这个水平。作为购房者,小区业主自己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的话,也是需要很大的成本的,并且专业度往往没有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的更高,可能存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情况。

其二、公共区域的收入,是不是应该归购房者所有呢,合理看待。根据2000年开始实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在公摊面积范围内的部分都归属全体购房者所有,自然在小区大门口、下去电梯里、下去楼道这些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也应该归属与购房者所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利用公摊面积区域、公用设施产生经营活动的收入,应该在业主大会等同意之后,合理的进行收入支配,所得的收益主要用于转向维修资金,具体的收入支出应该由业委会监督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其三、公摊区域的车位问题,按理说是公摊给购房者了,不应该再次收费了。有很多的小区公摊区域,被物业拿来化作车位,再次出售给购房者使用,这就属于二次收钱了,这一点的问题,在十几年前可能购房者认识不到,但是随着社会精神文明程度越来越高,大家都看到了这个问题,我们都相信随着公摊面积的明朗化,这个问题也会随着解决的。

物业收费是正常的,但我们都希望物业能真正尽到自己责任,最后,想必网友们住的小区也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吧,大家有什么想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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