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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级别的工伤(含工亡)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及计算方法大全

为方便不同级别的工伤职工核算自身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特列举了各级情形下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相应的计算方法,供参考。同时,提请注意以下问题:1.待遇项目后备注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支付”,是指在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的支付主体,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要及时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核发相关待遇。2.计算依据中的“本人工资”,只有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才存在,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工伤职工的参保情况计算出。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者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工伤保险基金自然会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或 60%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会作出工伤待遇审核表,依据该审核表,结合自身的工伤级别及对应标准,可以计算出本人工资。比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七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万元,七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助月数为13个月,那么,此时的本人工资就是7692.31元/月(10万元÷13个月)。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本人工资就会与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情况不一致。如果本人工资低于劳动者的实际工资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后,工伤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差额。3.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计算相关待遇时,以相应期间的实际工资计算,但实际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者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则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或60%计算。4.根据各地的司法实务意见,对于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工伤医疗费用,一般由工伤职工自己承担。5.以下注明依据“当地具体规定”计算的项目,注意查询当地的规定。查询方法方面,可在“百度”中输入“某某省工伤保险”之类的关键词搜索,然后查看当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之类的文件,找到其中的待遇项目,弄清楚具体如何计算。6.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时,要注意其中注明的享受条件。比如,生活护理费,只有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并确定护理等级后,才享有相应待遇;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只有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才享有。以下列举的各种工伤级别的工伤保险待遇,并不一定能全部享有,要结合自身情况具体判断,此点要提醒注意下。

下面,我们来看各级工伤(含工亡)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相应的计算方法。

一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另有规定,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27个月;9.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90%,按月支付,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低于伤残津贴)。此外,一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一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方法同前。一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25个月;9.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85%,按月支付,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低于伤残津贴)。此外,二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二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方法同前。二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23个月;9.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80%,按月支付,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低于伤残津贴)。此外,三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三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方法同前。三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21个月;9.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75%,按月支付,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低于伤残津贴)。此外,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方法同前。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18个月;9. 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保留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标准本人工资的7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五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五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16个月;9. 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保留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标准本人工资的6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六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六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13个月;9.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七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

八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11个月;9.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八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

九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9个月;9.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九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

十级工伤: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7个月;9.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七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

工伤死亡:

  1. 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核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具体规定,查询当地标准;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和配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受伤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月),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未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部分地区有另外标准,注意查询当地规定);8.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9.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系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时长(月数)。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来源:今日头条号-劳动维权与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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