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政策拓宽渠道。出台《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从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税费减免和资助政策、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条件等九个方面就促进大学生就业具体措施做出明确规定。 二是搭建桥梁强化服务。年初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风行动”公益性人力资源招聘月活动,共有399家企业进场,提供20086个岗位,涉及机械泵阀、服装鞋类、五金钮扣、教玩具等多个行业,求职报名26600人次,达成意向2833人。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组织专人优先受理,优先发放,帮助他们尽早就业创业。 三是重视培训提升技能。面向已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进城务工青年、农村青年、企业青年等青年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培训,实行“政府引导、团委协调、机构承接”的培训模式,构建融就业技能培训、创业素质教育、管理知识培训为一体的教育培训服务平台。针对大学生村官、农村创业青年等群体,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和创业技能的培训;针对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外来务工青年,联合科技局、县农办,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项目;针对青企协会员、青联委员、创业青年,开展“创业论坛”活动,发挥青年就业创业导师帮扶优势,满足青年创业需求。截至6月,累计开展培训3750余人次,其中大学生创业培训139人次,高技能人才培训458人次。 四是开发岗位促进就业。开展公益性岗位进村工作,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550个,每个行政村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公益性岗位工资由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行政村支付,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行政村,县财政按规定予以300元/月的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积极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三支一扶”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程,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公共服务窗口设立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见习期,见习单位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助,政府补助为最低工资标准的50%。2013年共21家企业、17家事业单位作为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试点单位,提供350个见习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