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挈壶氏 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
内容提要:中国古人的时间观念和计时方法,主要起源于对太阳的观察。汉代大致使用日钟和水钟两类计时器;[1]前者包括土圭、表和日晷,后者包括沉箭漏、浮箭漏和简易的田漏等。本文对这两类计时器的起源、演进以及二者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汉代采用以水钟为主的计时体系,但水钟必须依赖日钟来校准。在此认识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汉代的表与刻漏的形制及使用情况,并追索它们在汉简资料中的踪迹。
关键词:汉代时制 计时器 汉简 表 刻漏
在汉简资料中,有大量的记录时间的文字。尤其是那些西北边地的“邮书课”,不仅记录文书的发送与到达的时间,而且计算其在传送过程中所花费的“时”与“分”,以判定是否“中程”。由此,可知整个边塞地区必定有统一而严格的时间标准。此外,从汉简资料中,还可以归纳出几十种“时”的名称,每1“时”又分为10“分”,计时可精细到“半分”。因此,边塞的各级组织,包括最基层的边燧,还应普遍使用某种相对准确而又简便的计时器。但是,尽管汉简的内容相当繁杂,却似乎难以从中找到有关计时器的记载,这一点颇令研究者困惑。[2]那么,汉代的西北边塞地区,尤其是边燧等基层组织,究竟是怎样来计时的?
计时方法大率源于天文。
古人很早就发现:各种天体,其运行都遵循一定的规律;各种天体在天盖中位置的变化,实际上就意味着时间的变化。其中,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太阳,似较其它天体更便于观察。在先民看来,是太阳的运行导致了昼夜的周而复始,一昼与一夜便组成一天,每一天的时间长度不变,日中与日出、日没等则是明显的时间点。中国古人对太阳视运动的观测历史十分悠久。在商代卜辞中,已有“日中”、“昃”等时称,并有关于分至(春分、秋分与夏至、冬至)的完整记录。这应当都是通过对太阳及其投影的观测来实现的。殷墟甲骨文有一个纪时的字“”(),用为日中时分,其本意象手持木测度日影。[3]这或可视作当时人们已具备与此相应的天文知识,并拥有了原始的计时器的一个例证。
土圭是一种古老的天文仪器。它是一种日钟,用来测量日影的长短。《周礼考工记》:“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贾公彦疏:“土犹度也。”[4]
其使用方法是:在地面垂直立一根杆子“表”,杆子在日光照射下将杆影投到地面,土圭则用来测量地面上杆影的长度。在一天中,杆影最短时是日中;在一年中,杆影最短日是夏至,最长日是冬至。
土圭后与“表”结合在一起,演变成圭表。江苏仪征的一座东汉墓出土过圭表。该圭表铜质,圭中有槽,槽中容表;一端有枢轴,便于启合,测影时可将表垂直立起。表的高度为19.2厘米,约合汉尺八寸。这是现存最早的圭表实物,其尺寸甚小,应是正规圭表的的袖珍件。[5]
日晷也是一种日钟,又称晷仪。在功用方面,它与圭表的主要区别是:圭表用来测量日影的长度,以定时间、分季节,求得全年的日数,推算历法;日晷则用来观察日出、日没,以及通过测量日影的位置来指示当下的时刻。[6]
《说文解字》日部:“晷,日景也。”段玉裁注:“景,即今之影字也。”“日晷”的本义是日影,后人所说的作为计时器的日晷,其实本应称作“晷仪”。《汉书》卷二十一《律历志上》:“乃定东西,立晷仪,下刻漏,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今天仍可见到几件汉代日晷的实物或拓本。一件是清人端方的旧藏,称“托克托晷仪”;一件出土于洛阳金村,称“金村晷仪”;一件出于山西右玉,为周进旧藏,称“右玉晷仪”。[7]
这三件日晷的仪面上的文字都是汉篆,故推定其属于汉代。[8]它们的规制基本相同:一块平整的石面,其中央刻绘出一个大圆,直径约汉尺1尺;将圆分为100等份,顺时针标出69 个刻度,每个刻度各用一条直线引到圆心,另外31个刻度留白;圆心为一不穿透的小孔,用以立晷针。日晷所标出的刻度,可用来测量白昼(及与之邻近的昏旦)。而将圆分为100等份,则反映了当时所通行的“一日百刻”的时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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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范围的区域里,日晷所指示的时间基本上是一致的。古人所谓:“夫日者,众阳之长,辉光所烛,万里同晷。”[10]尽管这个说法夸张,但阳光普照大地万物,投下日影,日晷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为人们提供了设立时间标准的条件。由于太阳在天盖中的位置的移动有一定规律,故日晷测时也相对准确。这都是日晷的长处。但是,上述几件汉代日晷的计时单位都是“刻”,1刻合14.4分钟,而没有更小的单位,不能作进一步的细密的计量。而且,日晷必须依赖日照,不能用于阴天和黑夜。因此,单用日晷来计时是不够的,还需要其它种类的计时器,如水钟,来与之相配。有学者认为,汉代日晷所指示的时间极不精确,因而判定这些日晷只是漏壶的校准器。[11]
漏壶是一种水钟,也叫刻漏,分沉箭漏与浮箭漏。沉箭漏十分古老,也较为简单。它只有单壶,壶的下部有流管,壶中有一直立的浮在水面的箭杆,上有刻度,此即刻箭,又称箭尺。使用时,壶中水通过流管不断泄到壶外,箭尺便逐渐下沉,以指示时间。[12]由于是单壶,壶中水位在滴泄过程中会逐渐下降,从而导致流速不均,故应不等距地划分箭尺的刻度:越接近下端,刻度越疏;越接近上端,刻度越密,这样才能够表示相等的时间间隔。[13]浮箭漏的出现晚于沉箭漏,而性能优于前者。它由供水的漏壶、受水并放置箭尺的箭壶两部分组成。使用时,漏壶的水通过流管不断泄入箭壶,箭尺便随箭壶水位的升高而逐渐上浮。由于箭尺不放在漏壶中,故可以采取措施来保持漏壶水位的稳定,从而导致流量的稳定。而箭尺的刻度也因此可以均匀划分,[14]并实现无间断的长时段计时。二级补偿式浮箭漏的出现更迟,结构也略复杂。它的漏壶有上下两级,当下级漏壶向箭壶供水时,上级漏壶则为下级漏壶补水,从而提高了漏壶水位的稳定度和计时的准确度。较高级的浮箭漏可以有数个补偿壶(包括漫流壶),多级供水,进一步保证流量的稳定。
传说刻漏是由黄帝发明的。《隋书》卷十九《天文上》:“昔黄帝创观漏水,制器取则,以分昼夜。其后因以命官,《周礼》挈壶氏则其职也。其法,总以百刻,分于昼夜。冬至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二分,昼夜各五十刻。日未出前二刻半而明,既没后二刻半乃昏。减夜五刻,以益昼漏,谓之昏旦。”据《周礼》记载,“挈壶氏”是掌管刻漏的世袭官职,“掌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舍,挈畚以令粮。凡军事,悬壶以序聚??。凡丧,悬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及冬,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15]凡有军事和丧事,都要使用漏壶,伴以水火,分昼漏、夜漏,全天值守,当时并已注意到漏壶在冬季的防冻保温问题。“挈壶”、“悬壶”,说明这种漏壶是悬吊起来使用的,故其体积不会太大,有可能是一刻或数刻之漏,即每漏完一壶水,则时经一刻或数刻。
秦代用刻漏。秦宫中有掌管刻漏的官员“率更”。《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颜师古注:“掌知刻漏,故曰率更。”2002年,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出土了3万余枚古代简牍。在已公布的30余枚里耶简牍中,有不少秦代洞庭郡所属迁陵县的官文书。[16]这些文书表明,秦时地方官府是以刻漏计时的。例如,里耶秦简J1(8)133:“八月癸巳,迁陵守丞告司空主:听书从事,起行司空。八月癸巳水下四刻,走贤以来。”J1(16)5:“三月癸丑水下尽。”“七月癸卯水十一刻[刻]下九。”J1(8)156:“四月癸丑水十一刻[刻]下五。”J1(8)154:“二月壬寅水十一刻[刻]下二。”从简文“水下”、“水十一刻[刻]下”等记载看,其所用刻漏大约是沉箭漏,箭尺有十一个刻节。又有简文记载:“夜水下四刻。”[17]则该刻漏计时或有昼夜之分。
汉代的刻漏,亦分昼漏与夜漏,共一百刻。《说文解字》水部:“漏,以铜受水,刻节,昼夜百刻。” 卫宏《汉旧仪》:“至立春,昼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18]《周礼注疏》郑司农云:“分以日夜者,异昼夜漏也。漏之箭,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焉,太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贾公彦疏:“此据汉法而言。”[19]可知汉代的刻漏计时与日晷计时是一致的,都是一日百刻之制。在汉代文献中,有关刻漏的记载颇不少。例如,《汉书》卷九十三《佞幸传》:“(董)贤传漏在殿下。”颜师古曰:“传漏,奏时刻。”《东观汉记樊梵传》:“为尚书郎,每当直事,常晨驻车待漏。”[20]又《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夜漏未尽一刻,以火发书。”《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下之下》:(成帝河平元年二月):“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由“夜漏未尽一刻”,知当时所用时制有“夜漏”,“夜漏”当与“昼漏”分别计时;由“漏上四刻半”,知其所用刻漏是浮箭漏。但应注意,以上记载所反映的都是宫庭和官署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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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仍可见到几件汉代漏壶的实物。[21]其中,“干章铜漏”出土于内蒙古伊克昭盟的沙丘中,其壶身有铭文:“干章铜漏一,[22]重卅二斤,河平二年四月造。”壶梁上阴刻“中阳铜漏”四字。“干章”、“中阳”,皆西汉西河郡属县。“河平”,西汉成帝年号。该漏壶重8.25公斤,通高47.9厘米,壶内深24.2、径18.7厘米。壶底有流管,其末端孔径0.31厘米。壶盖上有双层梁,壶盖与二梁的中央有上下对应的3个长方孔,可用以安插箭尺。[23]这应是该壶被认定为沉箭漏的主要依据。实验结果表明,“干章铜漏”属实用器,是“一刻之漏”,即每泄完1壶水历时1刻。[24]“巨野铜漏”也是一件实用器。该漏壶出土于山东巨野县一座西汉墓葬,墓主可能是汉武帝子昌邑哀王刘m。该漏壶高79.3、口底径各47厘米,重74公斤。[25]研究者认为,此漏壶无盖,无箭尺扶梁,平底,尺寸大,应是浮箭漏之供水壶。[26]
刻漏可以计量较小的时间单位,也可以在阴天和黑夜工作,弥补了日晷测时不细和依赖日照的短处。但刻漏也有缺点。当漏壶泄水时,水的流速、流量会受水压变化的影响,水质与气温的变化等也是干扰的因素。宋代以后,出现了恒定水位的漫流壶,水压不稳的问题得到解决,但刻漏仍然不易精准。明末徐光启指出:“漏壶,水有新旧滑嬖虺偌惨欤漏管有时塞时磷则缓急异。正漏之初,必于正午初刻。此刻一误,靡所不误。故壶漏特以济晨昏阴晦仪晷表臬所不及,而非定时之本。”[27]可知刻漏一直要靠日钟在正午(即太阳到达中天时)来校准时间。
事实上,古人历来是将日钟与刻漏配合在一起使用的。《后汉书》志第二《律历中》:“孝章皇帝历度审正,图仪晷漏,与天相应。”《隋书》卷十九《天文上》:“至开皇十四年,~州司马袁充上晷影刻漏。充以短影平仪,均布十二辰,立表,随日影所指辰刻,以验漏水之节。” 在文献中,晷、漏常常并提。如《晋书》卷十一《天文志上》:“东壁北十星曰天厩,主马之官,若今驿亭也,主传令置驿,逐漏驰骛,谓其行急疾,与晷漏竞驰也。”古人甚至用“晷漏”来指刻漏。《文选》左太冲《魏都赋》:“晷漏肃唱,明宵有程。”张铣注:“晷漏,刻漏也。”[28]北京故宫的交泰殿有一具清代漏壶的实物,造于乾隆九年(1744)。该漏壶形制巨大,为浮箭漏,共有3级供水壶,其中包括1个用以调匀水势的平水壶(漫流壶)。曾有研究者就这具漏壶的使用方法进行过实验。其实验报告称:在使用该漏壶之前,要先对准正午时间,然后打开供水壶泄水;当水泄入受水壶中,箭尺浮起,漏壶便开始计时;漏壶的水在使用几天后就要更新;换水需择晴日,以核对午正。[29]而午正的确定,则又须依赖日晷。
以上,对中国古代所使用的两类计时器――日钟与水钟的历史以及二者间的关系等作了简要的探讨和小结。本文将以此为起点,对这两类计时器在汉代的使用情况进行研究,并追索它们在汉简资料中的踪迹。
在西北边塞汉简中,有一种专门登记戍所内各种与防务相关的器具和装置的簿书,称为“守御器簿”。这些簿书是珍贵的原始档案资料,记录了边燧所使用的各种兵器和传发信号的装备,以及粮食、水器、斧凿,乃至关、钥、狗笼等杂物,颇为详细。汉时边燧的日常戍务,其重要者,如候望敌情、收发烽号、传递过往文书等,都必须记录时间。而如前所述,汉简中记录时间的文字又确实数量繁多。由此推想,在汉简中,尤其是在那些“守御器簿”之类的记载里,或应有计时器的名称。然而,据研究者称,“守御器簿等,均不见日晷、漏壶”。[30]
李约瑟说,汉代关于日晷之记载甚少的原因,也许是由于此物在当时太过普通和为人所熟悉的缘故。刘复也认为,日晷价值不昂,是民间用品,而中国史书和士大夫的记载往往对于民间的事物不大理会。[31]这种观点未必正确。汉代有记述日影观测与日晷的专书,著录于《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太岁谋日晷》二十九卷。……《日晷书》三十四卷。”且日晷一直作为国家与宫廷所使用的重要的天文仪器之一,见载于历代正史的《律历志》和《天文志》。即使是在今天,日晷的制作与安放都需要较高的工艺技术和天文知识水平,并非易事,何况在科学尚未发达的汉代。故日晷应当不是寻常之物。不过,汉代确实使用一种十分普通乃至易为后人忽略的测时器具。中国古人在很早就懂得观测日影,他们所使用的最古老、最简易的天文仪器就是表。表可与土圭配合使用,其结合体即上文提到的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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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本经》:“天地之大,可以矩表识也。”高诱注:“矩,度也。表,影表。”[32]简单的表就是一根直立的木柱,高度一般为古尺八尺。《吕氏春秋慎小》:“夜日置表于南门之外。”高诱注:“置,立也。表,柱也。”[33]古尺八尺约相当于一个成年男子的身高。《周礼考工记》:“人长八尺,崇于戈四尺……人长八尺,登下以为节。”[34]此可作为一个提示:古时可能曾有过以人身测日影的习俗,表高八尺为其遗存。[35]《周髀算经》卷上:“周髀长八尺,夏至之日,晷一尺六寸。髀者,股也;正晷者,勾也。”这里的“晷”,即日影;“周髀”,当指测影之表。又曰:“今立表高八尺以望极,其勾一丈三寸,由此观之,则从周北十万三千里而至极下。
荣方曰:周髀者何?陈子曰:古时天子治周,此数望之从周,故曰周髀。髀者,表也。”[36]可知此“髀”的确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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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君卿注:“用其行事,故曰髀;由此捕望,故曰表。”而从字音来看,“髀”字属帮母、支部,“表”字属帮母、宵部,它们的声母相同,韵母也相近,二者间或有通假的可能性。[37]
用表可以测方向。《周髀算经》卷下:“以日始出立表,而识其晷。日入复识其晷。晷之两端相直者,正东西也。中折之,指表者,正南北也。”[38]“晷”指表影,这里说的是如何用表来确定正东西与正南北。其具体方法如下:把地面整理成水平,将表垂直固定于地面;以表为圆心,在地面画一个圆;日出时在表影与圆相交的点作标记,日没时又在表影与圆相交的另一点作标记;用直线连接这两个点,连线就是正东西的方向;再将这条直线的中点与表(圆心)相连,连线就是正南北的方向。此方法简单而易行,用一根杆子就可以完成。
用表测时与用表测方向有密切的关联,因为二者能够在同一种活动中实现。表影在整个白天,从日出到日中、再到日没,变化十分显著,故人们可藉此来揆度时间。表其实就是简易的日晷。日晷在石板上测日影,表在地面上测日影,[39]尽管前者比后者更精确、优化,但基本是原理一致的。而表的制作与安放较日晷简便,且形制大,标志作用突出明显,因而使用范围更广。
通过观察表影的方位变化,可以计时;通过观察表影的长短变化,可以定节气;通过测量表影,可以定方向。在夜晚,还可以用表来观察恒星的上中天。
汉时亭邮和大道设表。《说文解字》木部:“桓,亭邮表也。”《汉书》卷九十《酷吏传》如淳注:“旧亭传于四角面百步筑土四方,上有屋,屋上有柱出,高丈余,有大板贯柱四出,名曰桓表。县所治夹两边各一桓。陈宋之俗言桓声如和,今犹谓之和表。”师古曰:“即华表也。”“亭邮”、“亭传”,皆驿亭之属。又《论衡》卷二十《须颂篇》:“道立国表,路出其下,望国表者,昭然知路。汉德明著,莫立邦表之言。”刘盼遂认为,此“邦表”当作“邮表”。[40]又《古今注问答释义》:“程雅问曰:'尧设诽谤之木,何也?’答曰:'今之华表木也。以横木交柱头,状若花也。形似??槔,大路交衢悉施焉。或谓之表木,以表王者纳谏也。亦以表识衢路也。秦乃除之,汉始复修焉。今西京谓之交午木。’”[41]
这种称作“桓”的表颇高,“有大板贯柱四出”,也称作“桓表”、“和表”、“华表”和“交午木”。它可能与古老的“邮表”有一定的关系。《礼记郊特牲》:“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飨农及邮表、禽兽。”郑注:“邮表,谓田所以督约百姓于井间之处也。诗云:为下国邮。”[42]自清代以来,曾有不少学者对“邮表”进行过研究。阮元认为:“表”是分界之木;“邮”是井田间可以传书之所;“邮表”是在表上垂缀毛裘之物,以显明标志。[43]俞樾认为:“邮”、“表”、“”为同一物,疆界立木为表,缀物于上,若旌旗之旒;“邮”与“旒”通,“”与“缀”通。[44]杨向奎、李中清提出:“邮表”是西周“陪敦”的演变,与汉代的亭关系密切。[45]这些学者都肯定了“邮表”的标识、界标作用,这一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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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蜡祭时与“农”及“禽兽”等同受飨祀的“邮表”的性质还值得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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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考工记》:“匠人建国,水地以县,置以县,x以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贾公彦疏:“云置者,亦谓柱也。云以县者,欲取柱之景,先须柱正。欲须柱正,当以绳县,而垂之于柱之四角四中。以八绳县之,其绳皆附柱,则其柱正矣。然后x柱之景,故云x以景也。”[46]
这里所说的是立表测影的方法:在水平的地面立一根柱,柱上悬八条绳子,若绳子全都贴附柱身,就表明“柱正”,即柱与地面垂直,然后就可以用来观测日影和极星。[47]立表时“置以县”,则此处表的形象与在表上缀物的“邮表”或有相似之处。[48]郑注说“邮表”是“田所以督约百姓于井间之处”,可知“邮表”不仅是边界的标志,也是田官办公与集合百姓的地点。将表设在此处,可以通过测定节气和计时来安排农事,也便于传布政令。
该地点大约也就由此逐渐演变成亭邮。关于“邮表”的形制与性质等,笔者拟另文详考,兹不赘。
“交午木”也应当有更多的功用。设在亭邮、大道的“交午木”可为邮人和行旅指示方向。《仪礼大射》:“度尺而午。”郑玄注:“一从一横曰午。”[49]《b梁传》昭十九年:“羁贯成童。”范宁注:“羁贯,谓交午剪发以为饰。”[50]则“交午”即纵横交错。“以横木交柱头”、“大板贯柱四出”的“交午木”,应当是指向正东西与正南北,因为古人正是用表来测定这些方向的。 “交午木”的另一个重要功用应当是测定时间,尤其是测定“日中”。将横木贯穿木表并指向东西方向,“交午木”在正午时就会在日照下显示正“十”字形或“T”形的日影;将横木贯穿木表并指向南北方向,这根横木的日影在正午时就会与木表的日影迭合为一条直线。作为日钟的表,其指示时间较为粗疏,不及日晷,但测定“日中”却很精确,与日晷相似。
在古代时制中,对“日中”的测定极为重要。“日中”,即太阳到达中天之时。此时的日影最短、最清晰,指向正北,白昼的前后两部分――上午与下午在此划分。因为“日中”是一个明确可靠、又易于测定的时间点,而且它不像日出、日没那样受季节变化的影响,所以古人十分重视测定“日中”,并以之为标准,来校准水钟。
以往,学者们在研究刻漏的时候,往往也涉及刻漏和表、晷的共同使用,[51]但对其意义的重视是远不够的。尤其是,没有指出:作为日钟的表与日晷(指宋代以前的地平式日晷)的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测定“日中”,从而为一定区域内的人们提供统一的时间标准。诚然,用表与日晷测定“日中”,其本身也是一项计时活动,但它的意义不止于此。它的更大的意义,乃是提供了时间标准。而无论从人们的社会活动的需求来说,还是从人们对计时本身的需求来说,时间标准的获得都至关重要。古时既无统一完善的报时体系,也不具备大规模生产标准化水钟的条件。下文将会谈到,在两汉时代,哪怕同地、同时,人们所使用的水钟也不尽相同。且如前所述,用水钟计时本就难于精准,即便水钟的形制相同,其个体间也极易出现快慢的差别。因此,人们在使用水钟的时候,必须依赖“日中”提供的统一的时间标准。也就是说,刻漏是不能够单独使用的,它必须有日钟的配合,必须靠表或日晷测定“日中”,以校准时间。
附带说一下,在宋人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汴梁虹桥桥头的两侧有直立的高柱。[52]有研究者认为此即表木。[53]将这些柱与《古今注》中交午木“以横木交柱头,状若花”,“形似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等记载对照,似略能相合。但其是否汉时“交午木”之遗象,汉时的具体情况如何,以及作为标识的表和用来测时的表在形制上有否差别,尚待更深入的研究。
汉时边燧亦称亭燧。《说文解字》部:“燧,塞上亭,守火者。” 亭燧属于边塞系统的最基层,它既有在军事方面的防御的功能,又有邮传的功能,西北边塞汉简中的大量的文书传递记录就是证据。王国维《敦煌汉简跋十一》:“又诸简皆记受书日时,曰“日下哺时”、曰“日食时”、曰“日中时”,又皆燧卒致之燧长,或燧卒受之,以次传送至他燧。可见汉时邮递之制,即寓于亭燧中,而书到日时与吏卒姓名,均有记录,可见当时邮书制度之精密矣。”[54]亭燧的军事职能与邮传职能都离不开计时,这应是其设表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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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北边塞汉简里,有不少关于“表”的记载。登录在边燧“守御器簿”中的,如:[55]
[简1]
●橐他莫当隧始建国二年五月守御器簿 (1538)
长斧四 沙二石 瓦帚二 (1540)
长椎四 马矢二石 H苣六 (1554)
长四 木薪二石 小苣二百 (1553)
连梃四 芮薪二石一 狗二 (1555、1551)
长二 枪四十 狗笼二 (1550)
弩长臂二 羊头石五百 坞户关二 (1557、1551)
木面衣二 破釜一 铁戊二 (1548)
烽火幂板一 烟造一 a一 (1544)
K橐一 布烽三 坞户上下级各一 (1549)
布纬三、L九斗 转射十一 小积薪三 (1552)
惊米一石 深目六 大积薪三 (1539)
惊L三石 草烽一 汲器二 (1541)
马矢橐一 布表一 储水罂二 (1545)
茹十斤 鼓一 木椎二 (1547)
[出火遂]二具 烽干二 G四 (1558、1556)
皮草萆各一 瓦二 (1542)
承累四 瓦箕二 (1543)
●橐他莫当燧始建国二年五月守御器簿 (1546)
(居延新简EJT37.1538―1558)[56]
[简2]
守御器簿
长斧四皆缺敝 K马矢橐各一毋 芮薪木薪各二石
长椎四| 茹十斤| 瓦箕各二斗少一
长四| 出火遂二具 沙、马矢各二石|
长杆二| 皮冒革萆各一毋冒 羊头石五百|
木面衣三| 承垒三| 枪四十|
弩长臂三| 破釜一| 小苣三百|
H苣九| 狗笼二| □户墼三百
狗二
射□| 户关二| 户上下合各一
深目四| 接G四| 储水婴二
布烽三| 木椎二| 汲落二
不具|
布表一| 户戊二| 大积薪三
鼓一| a一| 药盛橐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506.1)[57]
[简3]
积薪八毋捋不涂 坞上樽虏少二
大积薪二未更积 坞上大表一古恶
小积薪二未更 堠上不骚除不马矢涂
望虏隧长充光 毋卒卧盖席 毋候兰
诸水婴少二□ 毋干马牛矢内毋屋
汲桐少一 狗少一见一不入笼
沙少三石见一石又多土 毋角火苣五十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64.32)[58]
[简4]
门关戊随 地表币
坞户穿 地表埃
□□残I □□
□少一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68.109)[59]
[简1]至[简4]都出土于居延地区。由简文可知:
1,[简1]是橐他候莫当燧的“守御器簿”,[简2]的内容与[简1]相似,也是某燧的“守御器簿”;在此二簿中,“布表”与“烽”、“鼓”列在一起;表的名称是“布表”,其上或缀有布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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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3]属望虏燧,其性质与“守御器簿”相类,但专记诸器的缺损情况;简文中有“坞上大表”;
3,[简4]残缺较多,从简文内容看,其性质与[简3]略同;值得注意的是,此簿所记器物中有“地表”。
以上记载表明,汉时诸边燧大概皆有表。表在简文中与烽并列,或说明其可用为烽号。《塞上烽火品约》:“匈奴人昼入甲渠河南道上塞,举二,坞上大表一,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举堠上二苣火,毋绝至明。殄北三十井塞上和如品。”[60]此处“坞上大表”与举“”、燔“积薪”、“举堠上苣火”等,都是发布警报,故研究者多认为“表”是表帜。[61]但表有不同的种类,做表帜并非其唯一用途。如[简4]所记载的“地表”,其位置当在地上,故大约不是用来发布烽号,而是用来观测地面的情况的,或亦可用来观测投射于地面的日影。又,居延新简中还载有“小表”。[62] “小表”的形制当小于一般的表帜,其或即用来测时的“八尺之表”。
表与鼓的并列,似乎也提示了表的测时之用。陈梦家认为:“汉简鼓、表并用,似限于报时报平安。”[63]目前所见“烽火品约”中均无鼓号。只有一枚敦煌简提到了鼓号:“□□□晨时鼓一通,日食时表一通,日中时表一通。”[64]但该简不是警报的记录,而大约是诸燧之间按时联络的记录,这种联络与唐代边塞的“平安火”相似。[65]或许,诸燧之间亦有隔一定时段用鼓号校对时间的需要(尤其在天色阴晦而无法观测日影的日子似有此需要),与今日之“对表”相类。晨昏击鼓是一项古制。《墨子号令》:“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晨见,掌文鼓纵行者。”[66]此处的鼓,是城中司时的令鼓。在居延新简中也有晨昏击鼓的例子:“有鼓一,受助吏时尚。鼓常县坞户内东壁,尉卿使诸吏旦夕击鼓,积二岁。”[67]“旦夕”,即晨昏。
虽然“守御器簿”等文书中不见“日晷”、“漏壶”,但在居延的考古发掘中出土了击鼓的“”棒和类似“晷”的残片。故有学者猜测:汉代边燧系统的计时工作及所用器具皆属高级机关掌管,由候官、部候长等通过击鼓传令的方式统一向各燧通报时间。[68]可是,据学者的田野考察,汉代西北边境的烽燧处于广阔的戈壁沙漠,四季多风,音响之传播极差,“远距数里的烽燧之间,鼓声是难以起到报警作用的”。[69]按此,鼓虽可以司时,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受到很大限制。若由上级机关长距离大范围地用鼓为诸燧报时,则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极易出现延迟和差错。而且,如前所述,汉简中关于时间的记录相当精细,有“时”、有“分”,这样的报时工作显然不可能全部由上级机关包揽。故诸边燧除了设表,还应各自具备与“表”配合使用的水钟。
有研究者指出,汉代边燧地处荒僻,数量成百上千,“不可能每燧皆有漏壶”。[70]以上认识大约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漏壶相当贵重,基层和民间难以拥有;只有大型漏壶或复壶,才能进行长时段的精细计时。这些观点都值得商榷。其实,漏壶也有粗简而价廉的;那些结构简单的小型漏刻,只要使用得当,也可以满足测度长时段的需要,且精确度不低。
首先应指出,在文献里,有不少军事活动中使用“漏刻”或“漏”的记载。有意思的是,在使用“漏刻”或“漏”的同时,还伴有 “立表”。在兵书中的例子,如:
明告战日,漏刻有时。大将设营而陈,立表辕门,清道而待诸将吏。至者校其先后,先期至者赏,后期至者斩。(《六韬犬韬》)[71]
《六韬》是先秦兵书。“辕门”,军营大门。在营门立表,其目的应是校准“漏刻”,以检查诸将吏是否按时到营。在“辕门”设表,亦见《尉缭子将令第十九》:“出国门之外,期日中设营。表置辕门期之,如过时,则坐法。”[72]这是又一个用表测定“日中”的例子。在正史中,更有以“立表下漏”之法测定“日中”的明确记载,如:
(司马穰苴)与庄贾约曰:“旦日日中会于军门。”穰苴先驰至军,立表下漏待贾。贾素骄贵,以为将己之军而己为监,不甚急;亲戚左右送之,留饮。日中而贾不至。穰苴则仆表决漏。【索隐按:“立表谓立木为表以视日景,下漏谓下漏水以知刻数也。”“仆者,卧其表也。决漏谓决去字新┧。以贾失期,过日中故也。”】(《史记》卷六十四《司马穰苴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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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使潘璋邀其径路,觇候者还,白羽已去。范曰:“虽去不免。”问其期,曰:“明日日中。”权立表下漏以待之。及中不至,权问其故,范曰:“时尚未正中也。”顷之,有风动帷,范拊手曰:“羽至矣。”须臾,外称万岁,传言得羽。(《三国志》卷六十三《吴书吴范传》)
前一条出自《司马穰苴列传》,司马穰苴是春秋时齐国大夫。“军门”即“辕门”。“立表下漏”以待“日中”,不仅显示了“表”与“漏”在使用中的联合与相属,也显示了“表”在正午校“漏”的作用。[73]后一条出自《吴范传》,吴范是三国时孙权僚属。此亦“立表下漏”以待“日中”的例子,前后两条极似。
军中以“立表下漏”之法计时的制度一直沿用到后世。宋代的有关记载,如:
绍兴乙卯,岳武穆公受命讨杨幺……乃谓钦曰:“宣抚与太守监司待于城上,立表下漏,以俟公来,过期即进兵,董统制已列强弩火箭以俟命。”(岳珂《百氏昭忠录》)[74]
明代的有关记载,如:
梁公之煦育吾曹殆婴儿,然至出军令,立表下漏,军正左右视,士立骈植,毋敢以毫忤者。(王世贞《苏松そ梁公哉记》)[75]
以上数例皆记军中之事,又前引《周礼》所载“挈壶氏”亦军事将领司马的属官,可知在中国古代的军事活动中,用“表”、“漏”计时的制度曾延续两千年以上。这当与军事活动对计时的准确划一要求严格有关。这也是军事系统中使用刻漏,以及表的重要功能之一是校准刻漏的确切的证据。
刻漏并不都是贵重之物。农家使用的田漏就是一种粗制刻漏,其历史相当悠久。1981年,云南省大理大展屯二号汉墓出土了一批陶质明器,包括楼、仓、农田模型等。其中,有一件筒形器“仅残存下半部,泥质灰陶,腹壁近底处有一圆孔,孔径2.6厘米,残高11.5、底径13厘米”。[76]该筒形器与粮仓、农田模型等放在一起,研究者认为这可能是“田漏”的模型。[77]
宋人留下了一些吟咏“田漏”的诗文:
瓦罂贮溪流,滴作耘田漏。不为阴晴惑,用识早暮候。辛勤无侵星,简易在白昼。同功以为准,一决不可又。(梅尧臣《田漏》诗)[78]
占星昏中,寒暑已不疑。田家更置漏,寸晷亦欲知。汗与水俱滴,身随阴屡移。谁当哀此劳,往往夺其时。(王安石《田漏》诗)[79]
可知当时农家除了通过昏晚占星来推算寒暑季节外,还通过“置漏”来测度时间,而这种“耘田漏”是用“瓦罂”制作的。李壁注王安石《田漏》诗曰:
《东坡远景楼记》:“四月初吉,b稚而草壮,耘者毕出,立表下漏,鸣鼓以致众。择其徒为众所畏信者二人,一人掌鼓,一人掌漏,进退作止,惟二人之。七月既望,b艾而草衰,则仆鼓决漏,买羊豕酒醴,以祀田祖。”观此诗,则田之有漏,江西、蜀中皆然。[80]
是宋代乡村在农忙期间也用“立表下漏”的方法计时,并以鼓为号。[81]
元代王祯在《农书》中记载了田漏的制作与校准方法:
田漏,田家测景水器也。凡寒暑昏晓,已验于星;若占候时刻,惟漏可知。古今刻漏有二:曰称漏,曰浮漏。夫称漏以权衡作之,殆不如浮漏之简要。今田漏概取其制,置箭壶内,刻以为节,既壶水下注,则水起箭浮,时刻渐露。自巳初下漏而测景焉,至申初为三辰,得二十五刻;倍为六辰,得五十刻。画之于箭,视其下,尚可增十余刻也。乃于卯、酉之时,上水以试之,今日午至来日午,而漏与景合,且数日皆然,则箭可用矣。如或有差,当随所差而损益之,改画辰刻,又试如初,必待其合也。农家置此,以揆时计工,不可缺者。[82]
“既壶水下注,则水起箭浮”,说明该田漏属浮箭漏。其箭尺是这样刻画的:在正午之前“巳初下漏”,同时“测景”,即测日影;3辰得25刻,倍为50刻,刻画在浮箭上,50刻之下再增画10余刻;然后在日出、日入(卯、酉之时)两次上水试验(测昼漏与夜漏),“今日午至来日午,而漏与景(影)合,且数日皆然,则箭可用矣”。则其制作与校准亦依赖正午时对日影的观测。在《农书》的“田漏”图中,“田漏”放置在田边,由一供水的木制大桶、一受水的大瓮两容器组成;桶的安放位置比瓮高,注满水,其下部有流管(或泄孔),桶中水由此漏出,经瓮口流入大瓮;瓮口有一根条状物竖直露出,应即浮箭。箭尺依据在一定时间内的实测来刻画,制作并不繁难。不过,《农书》“田漏”图中的田漏体量相当大(供水桶的高度超过成年男子,受水瓮亦齐肩高,二器的直径似皆在半米以上),不一定适合军用。其浮箭又没有细密的刻度,不能计量小于“刻”的时间单位(从图上看,其计时单位似乎只是“时辰”),这一点也与汉简资料中的有关记载不合。那么,汉代边燧有否可能使用一种与田漏简易程度相似,但计时较为精细且又轻便的的小型刻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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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漏在汉代有一个演进的过程。据研究,在汉武帝以前,人们所使用的刻漏是沉箭漏;约在汉武帝时,发明了浮箭漏;至迟在东汉初,发明了二级补偿式浮箭漏。[83] 前者为单壶,后两者为复壶。不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同类型的漏刻是并存的。例如,尽管沉箭漏的发明早于浮箭漏,但沉箭漏“干章铜漏”的年代却晚于浮箭漏“巨野铜漏”。从“干章铜漏”壶身的铭文“河平二年”(前27)来判断,该漏壶制作于汉成帝时,属西汉晚期之物。而“巨野铜漏”所出墓葬的墓主可能是汉武帝子昌邑哀王刘m。《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昌邑哀王m,天汉四年立,十一年薨。” 天汉四年即前97年,刘m在位11年,当死于汉武帝后元二年,即前87年。据此,“巨野铜漏”的制作时间约在西汉中期,而“干章铜漏”至少要比它晚60年。不同类型漏刻的并存,说明计时器的更改是不大可能在短期内普遍实现的。
不同类型的漏刻并存的另一原因,是它们各有其用。其实,像“干章铜漏”这样的单壶刻漏也自有其解决问题的办法。使用此类小型刻漏“一刻之漏”或数刻之漏的时候,当壶内的水位降低到一定程度,只要再次补水至满(或以另一注满水的漏壶替之),重复地接续计时,就可以满足测度长时段(如“昼漏”、“夜漏”)的需要。据对“干章铜漏”的实验研究,“一刻之漏”的日误差不过1刻左右,甚至更小。[84]从目前所见资料看,沉箭漏的容水量大概都不大,多属“一刻之漏”或数刻之漏,形制大致与“干章铜漏”相仿,壶中箭尺无法连续测度稍长的时段,更遑论百刻。但是,只要恰当地划分刻度,其箭尺却可以计量小于“刻”的时间单位。通常说来,单壶刻漏的整支箭尺所测度的时间是1刻(或数刻),而复壶刻漏由于实现了连续无间断计时,其整支箭尺所测度的时间要长于前者。故单壶刻漏往往更便于计量较小的时间单位。而且,在长时段的计时过程中,由于单壶刻漏是接续工作的,需要频繁补水或更换漏壶,故易于防止流管的淤塞,对水质、气温和环境等均要求不高。
而复壶刻漏的情况则不同。由于复壶刻漏的准确度取决于流量的稳定性,故其供水壶必须有较大的内径,[85]这就导致复壶刻漏的整体尺寸较大,从而又导致其重量较大。例如,“巨野铜漏”就重达74公斤,而这仅是一具单级浮箭漏的供水壶(漏壶)的重量,其箭壶、箭尺及容水的重量尚未计入。此外,复壶刻漏对水质、气温和环境亦有较高要求,如需要使用井水,需要控制温度,需要置于密闭的建筑内,等等。对其守护稍有不周,就会影响水的流量。[86]两相对比,单壶刻漏的体量与重量较小,搬动和携带较便,使用条件也不很严格,似乎更适合军中配备。当然,小型漏壶有其明显的缺陷,即补水的时间间隔短,需要人来值守。不过,对于处在警戒状态的军事防御组织来说,值守一般不成问题,故弥补此缺陷并不困难。
在西北边地汉简中,有依据刻漏纪时的零星记载。较为明确的,是以下两条:
[简5]□□平明里大女子上书一封。居延丞印。上公车司马。建平五年二月辛未,夜漏上水十刻起。(《居延汉简释文合校》506.5)[87]
[简6]东第一封橐一,驿马行。西界封书张史印。十二月廿七日甲子,昼漏上水十五刻起,徒商名。永初元年十二月廿七日,夜参下哺分尽时,县泉驿徒吾就付万年驿。(《敦煌悬泉汉简释粹》ⅥF13C②:10)[88]
[简5]中的文书,有“居延丞印”,当“起”自居延县府;[简6]中的文书,有“西界封书张史印”,以驿马传送,当“起”自“西界”之官署;可知二简所记录的时间皆系依据官署内的刻漏,其计时单位为“刻”。“夜漏上水”、“昼漏上水”,说明所用的刻漏为浮箭漏。[89][简5]出自居延,[简6]出自敦煌,是两边郡所用时制相同。按此,该地区内的各边燧亦当使用与此相同或相似的时制,拥有相应的水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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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那些记录和反映边燧活动的汉简中,却使用了与[简5]、[简6]不同的纪时方式,如:
[简7]鸡后鸣九分。(《居延新简》EPT51:6)[90]
[简8]人定R分半分。(《居延新简》EPT27:51)[91]
[简9]诣居延都尉府。五月壬戌下哺,临木卒护受卅井城北??卒则。癸亥蚤食五分,当曲卒汤付□□卒□。执胡□□收降卒□□。定行九时五分,中程。(《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29.4)[92]
[简10]南书一封,居延都尉章,诣张掖大守府。十一月甲子夜大半,当曲卒昌受收降卒辅。辛丑蚤食一分,临木卒□付卅井卒弘。界中廿八里,定行□程二时二分。(《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17.27)[93]
[简11]月十二日庚辰夜大晨一分尽时,万岁扬威隧长许玄受宜禾临介徒张均。(《敦煌汉简释文》2189)[94]
在这五简中,[简9]、[简10]即本文开始时提到的“邮书课”。“临木”、“城北”、“当曲”、“执胡”、“收降”、“扬威”、“临介”等皆燧名。由以上诸简可知:汉代西北边燧用“时”与“分”纪时;“时”的名称有“鸡后鸣”、“人定”、“下哺”、“蚤食”、“夜大半”、“夜大晨”等;纪“时”不用数字,“分”用数字;1“时”等于10“分”,精细度可达“半分”。需要注意的是,一日百刻的“刻”之下亦有“分”,[95]而此处简文中出现的“分”乃是“时”之下的“分”。二者虽然皆称作“分”,但其实是不相等的时间单位。关于汉简所见汉代的“时”“分”、时称和时段的划分等问题,笔者将另作专文探讨,兹亦不赘。
不同的纪时方式,应是由所依据的水钟类型不同所致。[96]对于汉代的时制,目前学界尚无定论。较为流行的,有一日分为十二时、十六时、十八时等三说。[97]但无论取哪一说,由于1日等于100刻,故1“时”必大于1刻;又由于1“时”等于10“分”,故此处简文中的1“分”必小于1刻。由此,可以推知边燧所用水钟当能够计量较小的时间单位。在汉代,边燧的自然环境和工作条件都相当恶劣,然而因其职责的性质,在计时方面却要求较高。通过对汉代计时器的发展、种类和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从边燧汉简所显示的精细度颇高的纪时方式来看,当时边燧所使用的水钟应当是表和一种小型刻漏。这种小型刻漏或即沉箭漏,但并非“一刻之漏”,而大约是相当于数刻之漏的“一时之漏”,或数时之漏。
前文所引“守御器簿”中,[简1]、[简2]、[简3]都在其所记录的众多的物品中包括了两种水器:
[简1]:“汲器二,储水罂二。”
[简2]:“储水婴二,汲落二。”
[简3]:“诸水婴少二□,汲桐少一。”
简文中的“汲器”、“汲落”、“汲桐”,应为同一种水器。“汲”,取水。“汲器”,取水之器。“汲落”的功用当同“汲器”。“桐”读为“桶”,“汲桐”即“汲桶”,也是取水之器。而“储水罂”、“储水婴”、“诸水婴”则同为另一种水器。“婴”读为“罂”,“诸”读为“储”。罂是大腹小口的陶器。《说文解字》缶部:“罂,缶也,从缶a声。”罂为大缶,可用来储水。应指出,在[简1]、[简2]、[简3]中,取水之器和储水罂都是并列出现的。除记录缺损器物的[简3],在[简1]和[简2]中,“汲器”或“汲落”不仅与“储水罂(婴)”列在一起,而且数量相同,都是两件。这表明它们可能是配伍使用的。
当然,汉简“守御器簿”中所记载的“汲落”与“储水罂”等可能只是单纯用于取水、储水的器具。但值得注意的是,[简2]所记录的取水器的名称是“汲落”。[98]“落”字有“漏”的含义。《慧琳音义》卷六十六“漏泄”条注引《考声》云:“漏,落也。”《希麟音义》卷三“渗漏”条注引《字书》亦云:“漏,落也。”[99] 故“汲落”颇像是水钟所用水器的名称,而“汲落”和“储水罂”的配伍关系也恰与漏壶和储水器的关系相似。在通常情况下,无论是沉箭漏还是浮箭漏,当工作时,漏壶先要汲水,把壶装满,然后再不断地将水漏落到另一个储水的容器中。因此,对于“守御器簿”所记载的成对的水器“汲落”与“储水罂”,或许可以猜想:它们既有可能是取水和储水之器,也有可能是水钟。或二者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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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文所引《农书》等文献记载,像田漏之类简易的刻漏,实际上对所用水器的要求并不严格,木桶和瓦罂、陶瓮等都可以做供水、储水之壶。其计时的准确与否,是由箭尺的制作和校验来决定的。而箭尺的前身大约是军中使用的箭杆,或竹或木,质轻而价微。加之箭尺只是刻漏的一个部件,不能独自成器,此或即“守御器簿”等对其忽略不载的原因。
在考古调查中,居延遗址的一些地点,如肩水金关的F9,甲渠候官的F1、F16、F20、F23等房屋遗址内,曾发现了一种“灰陶瓮”。[100]它们“敛口、卷唇、大腹,可容水30公斤左右”,“被半埋在地面以下,有的位于房屋一角,有的临近灶台”。[101]这些陶瓮的容量不算很小,但未知其高度、内径等详情。它们被半埋到地面以下,其用意应是为了避免碎裂,也使之更加安稳。若将这些陶瓮用为水钟的受水壶(或储水器),则可与地面以上位置较高的漏壶形成落差。但它们是否即[简1]、 [简2] 、[简3]所记载的“储水罂”,以及它们是否被用作水钟,尚待研究。
在本文所讨论的几种计时器之外,中国历史上还先后出现过由晋代僧人惠远发明的“莲花漏”,[102]北魏道士李兰发明的秤漏和“马上奔驰”漏,[103]北宋燕肃发明的“莲花漏”,[104]南宋的“漏盂”和“香篆”钟,[105]以及元代的“灯漏”和“沙漏”等。[106]根据有关资料判断,这些计时器的产生年代均较晚,与汉代无涉,故置而不论。
综上述,中国古人的时间观念和计时方法,主要起源于对太阳的观察。汉代大致使用日钟和水钟两类计时器;前者包括土圭、日晷和表,后者包括沉箭漏、浮箭漏和简易的田漏等。汉代西北边燧所使用的计时器应当是表和刻漏,这种刻漏可能是一种简易的小型沉箭漏。由于水钟计时较细且不受阴天、黑夜的影响,故汉代采用以刻漏为主的计时体系。但水钟必须依赖日钟校正,要由日钟测定“日中”作为时间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日钟是通过在白昼观测日影来计时的,而白昼会因季节更替而出现消长的变化,这就导致了古人对于测定白昼之起点与长度的重视。以上这些认识,应当作为了解汉代时制的基础和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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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叙述方便,本文将土圭、表和日晷等依据对太阳影子的观测来计时的器具统称为“日钟”,将沉箭漏、浮箭漏和田漏等依据对水的漏失与时间流逝的对应关系来计时的器具统称为“水钟”。“水钟”系袭用李约瑟(Joseph Needham)对该类计时器的叫法。见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天学》第一分册,《中国科学技术史》翻译小组译,科学出版社1975年版,第336页。
[2] 参看宋会群、李振宏:《秦汉时制研究》,《历史研究》1993年第6期。
[3] 甲骨文 ,即“”,《京人》1812,《合集》30365。参宋镇豪:《中国风俗通史夏商卷》第五章《农业生产俗尚》,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444页;《释昼》,《甲骨文与殷商史》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该字后与“昼”字混而合用。王宇信主编的《甲骨文与殷商史三》随想 - 知乎
2023年11月25日 尤其是调停的停字,对于准确释京、宫、邑、郭、停有借鉴意义;图2督与昼的区别;当然宋镇豪先生也沒有考虑过商人不仅仅形成五行阴阳(后人以后是战汉形成,错,是商代,我收藏的柄形器可...
知乎
[4]《周礼注疏》卷四十一《冬官考工记玉人》,《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922页。
[5] 南京博物院:《江苏仪征石碑村汉代木椁墓》,《考古》1966年第1期;南京博物院:《东汉铜圭表》,《考古》1977年第6期。
[6]关于汉代日晷的功用,研究者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汉代日晷是地平式,不能精确计时,只能用以测太阳出没时的地平经度,定昼漏的时刻;有人认为汉代日晷是赤道式,用以测地方真太阳时,定白天的时刻;有人认为汉代日晷的功用是测方向。参潘鼐:《彩图本中国古代天文仪器史》,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73页。
[7] “托克托晷仪”,端方《陶斋藏石记》卷一著录,端方名之为“测景日晷”,“盘高八寸九分,宽九寸,日晷直径七寸九分半,字径二分,篆书”。汤金铸、周恰⒙聿乐、刘复等学者都研究过此晷仪。陈梦家根据晷仪背面铭记,指出其出土地点为“山西托克托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南)。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金村晷仪”,长28.4、宽27.5、外圆直径24.5厘米,现藏加拿大安大略皇家博物馆。“右玉晷仪”,《居贞草堂汉晋石影》著录,此仪残损。参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05-207页。或说“金村晷仪”是赝品,见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73章,第2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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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参陈梦家:《汉简年历表叙》,《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73页。
[9]可参看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出土的日晷之照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古代天文文物图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43页。
[10] 见《汉书》卷七十五《李寻传》。
[11] 如周呛吐聿乐(H.Maspero)。参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天学》第一分册第314页。
[12] 陈美东认为,漏壶最初可能是在其内壁划有刻度,或是在壶内安放固定的刻箭,通过对液面的测量来显示时间。陈美东:《我国古代漏壶的理论和技术――沈括的〈浮漏议〉及其它》,《自然科学史研究》第1卷第1期(1982),第31页。
[13] 参全和钧、阎林山:《关于西汉漏刻的特点和刻箭的分划》,《自然科学史研究》第4卷第3期(1985年),第213页。
[14] 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中国天文学史〉,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03页。
[15]《周礼注疏》卷三十《夏官挈壶氏》,《十三经注疏》,第844―845页。
[16]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龙山县文物管理所:《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1期。
[17]引自《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水下四刻”注,《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10页。
[18]《汉旧仪补遗》卷下,孙星衍校集《汉官六种》,四部备要本。
[19]《周礼注疏》卷三十《夏官挈壶氏》,《十三经注疏》,第844―845页。
[20] 吴树平:《东观汉记校注》卷十二《樊梵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53页。
[21] 它们是:河北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出土的“满城铜漏”,陕西兴平西汉墓出土的“兴平铜漏”,内蒙古伊克昭盟的沙丘内出土的“千章铜漏”,山东巨野西汉墓出土的“巨野铜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古代天文文物图集》,第39―41页;山东省菏泽地区汉墓发掘小组:《巨野红土山西汉墓》,《考古学报》1983年第4期。其中“满城铜漏”和“兴平铜漏”属明器。
[22]“干章铜漏”,旧释作“千章铜漏”。裘锡圭指出,铜壶铸铭“干”字作篆体,顶上分叉,是“干”而非“千”,《汉书地理志》西河郡“千章县”系传抄刊刻之误。裘锡圭:《考古发现的秦汉文字资料对于校读古籍的重要性》,《裘锡圭自选集》,河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53页。今从其说。
[23] 内蒙古伊克昭盟文物工作站:《内蒙古伊克昭盟发现西汉铜漏》,《考古》1978年第2期。
[24] 据华同旭的实验,“干章铜漏”泄尽1壶水历时12.26分钟,约相当于1“刻”(14.4分钟),其差值应是两千年来流管磨蚀孔径增大所致。华同旭:《中国漏刻》,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152页。
[25] 山东省菏泽地区汉墓发掘小组:《巨野红土山西汉墓》,《考古学报》1983年第4期。
[26] 华同旭:《中国漏刻》,第33-36页。
[27]《明史》卷二十五《天文一仪象》。
[28]《文选》卷六《赋丙》左太冲《魏都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74页。
[29] 徐文麟、李文光:《清代计时用的“水漏壶”》,《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7期。
[30] 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2页。
[31]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天学》第一分册第303页。刘复:《西汉时代的日晷》,国立北京大学《国学季刊》第三卷第四期(1932年),第580页。
[32] (汉)刘安:《淮南子》卷八《本经训》,《诸子集成》(七),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6页。
[33]《吕氏春秋》卷二五《慎小》,《诸子集成》(六),第326页。
[34] 《周礼注疏》卷三十九《冬官考工记轮人》,《十三经注疏》,第907页。
[35] 参伊世同:《量天尺考》,《文物》1978年第2期;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第199页。冯时并指出,八尺这一高度有特殊的数学意义,因为一个直角边是8,另一直角边取6,斜边则为10,便形成一组勾股数,既适应盖天理论,也方便计算。清人孙诒让认为,表长八尺“取天高八万里”。见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八十二《冬官匠人》,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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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周髀算经》卷上,《四部精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91页,第194页。
[37] 李约瑟认为,甲骨文里的“卑”字作手持杆状物、上有太阳在后之形,其原义可能与测影的表有关;“卑”即“碑”或“馈保亦作“髀”,均可指“表”。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天学》第一分册第259页。疑其说对于该字形、义的理解皆未安,故此处不取。
[38] 《周髀算经》卷下,《四部精要》,第203页。
[39] 参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第211页。
[40] 《论衡须颂篇》刘盼遂案:“'邦表’本为'国表’,浅人不知汉讳而改之也。上文两言'国表’可证。又案:'国表’为'邦表’之误,'邦’又为'邮’之误。'邦表’即'邮表’之误。人习见'邦’,改'邮’为'邦’,又以王充应为汉避讳,后改'邦’为'国’,失之逾远。”见黄晖:《论衡校释》(附刘盼遂集解),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58―859页。其说是。
[41] (晋)崔豹《古今注》下《问答释义》,(明)芝秀堂刊本。
[42] 《礼记正义》卷二十六《郊特牲》,《十三经注疏》,第1453―1454页。
[43] (清)阮元:《释邮表》,《C经室一集》卷一,《四部丛刊》本。与阮元同时代的程恩泽也有类似的见解,见程恩泽:《会有表解》,《清儒学案》卷一四六《春海学案》引,海王古籍丛刊,中国书店1990年版,第697页。
[44] 见(清)孙诒让《墨子闲诂》卷十五《号令第七十》注引俞樾说。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615页。
[45] 杨向奎、李中清:《论“邮表”与“街弹”》,《纪念顾颉刚学术论文集》上册,巴蜀书社1990年版,第219页。
[46]《周礼注疏》卷四十二《冬官考工记匠人》,《十三经注疏》,第927页。
[47] 在表上悬绳的例子,又见《周髀算经》:“冬至日加酉之时,立八尺表,以绳系表颠,……引绳致地而识之。”《周髀算经》卷下,《四部精要》,第202页。
[48] 有学者把甲骨卜辞中的“立中”解释为立杆测影,指出:“中”字的结构是象征一根插在地下的杆子,其上附有謇嗟拇状物,在无风的晴天测察杆子是否垂直,并以之为中心坐标点,作圆形或一个方形,使其每边代表一个方向,这是“圭表测景法最简单而形象的反映”。见萧良琼:《卜辞中的“立中”与商代的圭表测景》,《科技史文集》第10辑,上海科技出版社1983年版,第27―44页。是殷商卜辞中的“立中”亦可能与“邮表”有某种联系。
[49] 《仪礼注疏》卷十七《大射》,《十三经注疏》,第1034页。
[50] 《春秋b梁传注疏》卷十八,《十三经注疏》,第2439页。
[51]例如,冯时指出,“漏刻在未改进之前多是与表配合使用的”,宋代漏刻已相当精密后,在正午时刻利用圭表根据测日影加以校准仍然必要,“这种做法可以大大提高漏刻在连续使用时的计时精度”。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第216―217页。潘鼐亦指出:“晷仪还可以用作漏壶的校准器……除了修正一年中不同季节的浮箭,还可以校正一天中的各时辰。在此一过程中,晷仪和漏壶可配合使用,共同完成计时的任务。” 潘鼐:《彩图本中国古代天文仪器史》,第64―65页。但对刻漏和表、晷共同使用的意义均缺少进一步的申说。
[52] 见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国美术全集编辑委员会:《中国美术全集》绘画编3,《两宋绘画》(上),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第130-131页。
[53] 秦建明指出:表是古代建筑测量工具,而华表是表的遗孓。秦建明:《华表与古代测量术》,《文物与考古》1995年第6期。其说是。但秦文未涉及表的测时功能。古时有在桥头设表的传统,旧说以为起源于“诽谤之木。”《史记》卷十《孝文本纪》:《集解》服虔曰:“尧作之,桥梁交午柱头。”应劭曰:“桥梁边板,所以书政治之愆失也。至秦去之,今乃复施也。”索隐按:韦昭云“……今宫外桥梁头四植木是也”。
[54] 王国维:《观堂集林》史林九《敦煌汉简跋十一》,《王国维遗书》(三),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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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以下所引简文中的黑体字,系由笔者加黑。
[56] “莫当燧守御器簿”的释文,引自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一文,见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44―145页。但初文对该守御器簿诸简的编排似未尽妥当。笔者参照写于另一牍板的“大湾守御器簿”[即本文中的简(2)]中众器物的登记顺序,对莫当燧守御器簿的诸简重新作了编排。
[57]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荩骸毒友雍杭蚴臀暮闲!罚ㄏ拢,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607-608页。释文并参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第146页。初文将简号误为“501.1”。
[58]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荩骸毒友雍杭蚴臀暮闲!罚ㄉ希,第441页。
[59]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荩骸毒友雍杭蚴臀暮闲!罚ㄉ希,第121页。
[60]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简》EPF16:3,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469页。
[61] 如吴i骧:《汉代烽火制度探索》,《汉简研究文集》第244页;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第167页。
[62] 居延新简EJT9110载有“小表”。见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第168页。
[63] 陈梦家:《汉代烽燧制度》,《汉简缀述》,第163页。但该文只注意到表可发号报时,未注意到表亦可有计时器的作用。
[64] 吴i骧、李永良、马建华:《敦煌汉简释文》2262,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46页。
[65] 参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第172页。
[66] (清)孙诒让:《墨子闲诂》卷十五《号令第七十》,第598页。
[67]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简》EPF22:331,第498页。
[68] 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论文集》第171-172页。
[69] 参吴i骧:《汉代烽火制度探索》,《汉简研究文集》第243页。但吴文认为鼓可报时报平安。
[70] 见宋会群、李振宏:《秦汉时制研究》,《历史研究》1993年第6期。刘复也有类似的观点,认为漏壶制造复杂,价值昂贵,决非平常人所能备,是国家测天文的机关、官府及贵族的专有品。见刘复:《西汉时代的日晷》,国立北京大学《国学季刊》第三卷第四期(1932年),第580页。
[71]《六韬》,《诸子百家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90年版,第23页。
[72]《尉缭子》,《诸子百家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90年版,第14页。
[73]据文献记载,司马穰苴在其所作《司马法》中记述了“表尺”的规制,见《隋书》卷十六《律历上》:“梁表尺……萧吉云:'出于《司马法》。梁朝刻其度于影表,以测影。’案此即奉朝请祖所算造铜圭影表者也。”今所存之《司马法》,未见有关记载。
[74] (宋)岳珂:《百氏昭忠录》,《金佗续编》卷二十七,《四库全书》史部,传记类,名人之属,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文渊阁本,第446册,第728―730页。
[75] (明)王世贞:《m州四部稿》七十五《苏松そ梁公哉记》,《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280册,第261―262页。
[76] 大理州文物管理所:《云南大理大展屯二号汉墓》,《考古》1988年第5期。文中附有该陶质筒形器的剖面示意图。
[77] 华同旭:《中国漏刻》,第102―103页。
[78](宋)梅尧臣:《宛陵集》五十一,《四库全书》集部三,别集类二,第1099册,第366页。
[79](宋)王安石:《临川文集》十一,《四库全书》集部三,别集类二,第1105册,第79页。
[80](宋)李壁:《王荆公诗注》十五,《四库全书》集部三,别集类二,第1106册,第108页。
[81] 华同旭认为,宋代农村使用田漏,如农具一样“极为普遍”。华同旭:《中国漏刻》,第103页。
[82]《农书》农器图谱集之十四《田漏》,缪启愉:《东鲁王氏农书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709页,第377页图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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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怡
刊《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3期,作者提供
内容提要:中国古人的时间观念和计时方法,主要起源于对太阳的观察。汉代大致使用日钟和水钟两类计时器;[1]前者包括土圭、表和日晷,后者包括沉箭漏、浮箭漏和简易的田漏等。本文对这两类计时器的起源、演进以及二者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汉代采用以水钟为主的计时体系,但水钟必须依赖日钟来校准。在此认识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汉代的表与刻漏的形制及使用情况,并追索它们在汉简资料中的踪迹。
关键词:汉代时制 计时器 汉简 表 刻漏
在汉简资料中,有大量的记录时间的文字。尤其是那些西北边地的“邮书课”,不仅记录文书的发送与到达的时间,而且计算其在传送过程中所花费的“时”与“分”,以判定是否“中程”。由此,可知整个边塞地区必定有统一而严格的时间标准。此外,从汉简资料中,还可以归纳出几十种“时”的名称,每1“时”又分为10“分”,计时可精细到“半分”。因此,边塞的各级组织,包括最基层的边燧,还应普遍使用某种相对准确而又简便的计时器。但是,尽管汉简的内容相当繁杂,却似乎难以从中找到有关计时器的记载,这一点颇令研究者困惑。[2]那么,汉代的西北边塞地区,尤其是边燧等基层组织,究竟是怎样来计时的?
计时方法大率源于天文。古人很早就发现:各种天体,其运行都遵循一定的规律;各种天体在天盖中位置的变化,实际上就意味着时间的变化。其中,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太阳,似较其它天体更便于观察。在先民看来,是太阳的运行导致了昼夜的周而复始,一昼与一夜便组成一天,每一天的时间长度不变,日中与日出、日没等则是明显的时间点。中国古人对太阳视运动的观测历史十分悠久。在商代卜辞中,已有“日中”、“昃”等时称,并有关于分至(春分、秋分与夏至、冬至)的完整记录。这应当都是通过对太阳及其投影的观测来实现的。殷墟甲骨文有一个纪时的字“”(),用为日中时分,其本意象手持木测度日影。[3]这或可视作当时人们已具备与此相应的天文知识,并拥有了原始的计时器的一个例证。
土圭是一种古老的天文仪器。它是一种日钟,用来测量日影的长短。《周礼考工记》:“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贾公彦疏:“土犹度也。”[4]其使用方法是:在地面垂直立一根杆子“表”,杆子在日光照射下将杆影投到地面,土圭则用来测量地面上杆影的长度。在一天中,杆影最短时是日中;在一年中,杆影最短日是夏至,最长日是冬至。土圭后与“表”结合在一起,演变成圭表。江苏仪征的一座东汉墓出土过圭表。该圭表铜质,圭中有槽,槽中容表;一端有枢轴,便于启合,测影时可将表垂直立起。表的高度为19.2厘米,约合汉尺八寸。这是现存最早的圭表实物,其尺寸甚小,应是正规圭表的的袖珍件。[5]
日晷也是一种日钟,又称晷仪。在功用方面,它与圭表的主要区别是:圭表用来测量日影的长度,以定时间、分季节,求得全年的日数,推算历法;日晷则用来观察日出、日没,以及通过测量日影的位置来指示当下的时刻。[6]《说文解字》日部:“晷,日景也。”段玉裁注:“景,即今之影字也。”“日晷”的本义是日影,后人所说的作为计时器的日晷,其实本应称作“晷仪”。《汉书》卷二十一《律历志上》:“乃定东西,立晷仪,下刻漏,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今天仍可见到几件汉代日晷的实物或拓本。一件是清人端方的旧藏,称“托克托晷仪”;一件出土于洛阳金村,称“金村晷仪”;一件出于山西右玉,为周进旧藏,称“右玉晷仪”。[7]这三件日晷的仪面上的文字都是汉篆,故推定其属于汉代。[8]它们的规制基本相同:一块平整的石面,其中央刻绘出一个大圆,直径约汉尺1尺;将圆分为100等份,顺时针标出69 个刻度,每个刻度各用一条直线引到圆心,另外31个刻度留白;圆心为一不穿透的小孔,用以立晷针。日晷所标出的刻度,可用来测量白昼(及与之邻近的昏旦)。而将圆分为100等份,则反映了当时所通行的“一日百刻”的时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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