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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能名扬四海不是靠吓唬人,蒲松龄的文采和脑洞才是关键

《聊斋志异》,堪称一部奇书。聊斋之美,美在蒲松龄的文字韵律和用词之精准。聊斋之绝,绝在脑洞大开的想象力和塑造逼真画面的功力。聊斋之妙,妙在跌宕起伏的情节和虚实相应的世间百态。

提起《聊斋》,相信是无人不知的,即使你没看过文言原著,也一定看过与之相关的影视剧,比如小时候被一只灯笼吓得整宿睡不着。聊斋历来都是影视剧的热门改编题材,不过好像还没有哪部剧能够将书中所有的故事全部呈现,毕竟原作卷帙浩繁,有多达490多篇小说。

在中国文学史上乃至世界文学史上,聊斋都享有盛誉,地位丝毫不亚于四大名著,且具有颇多独创性。这绝非一本纯粹猎奇的志怪书籍,还兼有批判科举制度、记录人情风俗、为底层人民发声等深刻价值。它借鉴了白话文小说的通俗生动,以简洁清丽的文言文行文,将文学性和流传度做到了完美平衡。

鲁迅对聊斋可谓赞不绝口;“传奇风韵,明末实弥漫于天下。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盛行于时,至今不绝。”老舍的点评更是直接干脆:“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别看聊斋一书名动四海,而它的作者蒲松龄却命运多舛。

蒲松龄是清初的人,虽身负八斗之才,却一辈子科举不顺,想混个编制哪那么容易。眼见无法通过仕途一展抱负,他只能委身做了一名私塾先生,相当于乡村教师的工作,这一干就是40年。孤独和抑郁一生相随,隐于市井静水流深,蒲松龄也只能将绝世才华倾注到文学创作中了。

聊斋是很吓人,但热爱是更恐怖的事情。蒲松龄对幻术鬼魅之事情有独钟,可以说是深度痴迷。为了搜罗人世间的奇闻异事,他经常在路旁设一茶摊,有人经过便奉茶套话,把路人所讲的鬼怪故事一一记录,然后回家进行创作。偶闻一事,归而粉饰之,就能写出此等名著,着实令人惊叹不已。

在聊斋里,你能明显闻到《金瓶梅》、三言二拍等著作的气息,而在叙事和用词等细节方面,又有蒲氏自身独到的风格。后世作家中有不少人都深受蒲松龄的影响,比如莫言、张爱玲等。

回忆了一下,成蹊共读过三次聊斋。

第一次读时十岁出头,那是老爸从别处借来的一本旧书,破旧到残缺不全。由于是文言,所以对大部分内容一知半解,囫囵吞枣地乱读一气。

第二次读是二十多岁,当时被蒲松龄笔下的故事深深吸引,嫌看文言太累,只将白话译文部分看了,所以未能领会蒲松龄妙到毫巅的文笔功力。

第三次是近两年,突然想看文言文了,于是就又想起聊斋。这次读得极精细,也最感震撼,就像读了一本新书,叹服作者的文笔和脑洞,钦佩古人的思想和智慧,从中获益匪浅。

看聊斋这本书,有三种体验是影视剧无法带来的,一是诸多狐仙鬼怪一个个从书里走出来,婀娜多姿,活灵活现。二是蒲松龄冥思苦想和奋笔疾书时的表情清晰可见,或叹或喜。三是作者将自己放在讲述者的位置上,虽以“异史氏”的名字来发表看法,但他的多数观点和意图仍需读者去文中寻找,而且你一定找得到,春秋笔法异常老辣。

对这部书的创作过程,蒲松龄好不感慨,“案冷疑冰,集腋为裘,浮白载笔,孤愤成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他还把自己形容成是惊霜之寒雀,吊月之秋虫,唯盼在梦中遇到知音。

今天,成蹊想结合原著细致剖析一下蒲松龄的文采特点和超强想象力。

文风极简

对不是特别重要的信息,蒲松龄简直是惜字如金,就好像砚台里的墨汁不够用似的,刀斧齐挥删芜就简。

《罗刹海市》中介绍马骥,字龙媒,贾人子,美丰姿,少倜傥,喜歌舞。仅15个字就把马骥的家庭出身、身段样貌和个人喜好交代得一清二楚。再比如本篇里对都城的描写,“天明,始达都。都以黑石为墙,色如墨。”

《聂小倩》的结尾,短短数句写毕宁采臣后来的生活,“后数年,宁果登进士。女举一男。纳妾后,又各生一男,皆仕进,有声。”

这样能简则简的写法,让人读来干脆利落大呼过瘾,毫不拖泥带水,可称得上极致简约了。

细节描绘

此项恰好与极简相对,凡是需要细致描绘的部分,作者绝不会粗枝大叶,而是对文字精雕细琢,力求入微。

《陆判》:“陆至,一手推扉,扉自辟。引至卧室,见夫人侧身眠。陆以头授朱抱之;自于靴中出白刃如匕首,按夫人项,着力如切腐状,迎刃而解,首落枕畔。”

《罗刹海市》一篇中有一段对玉树的描写,惊为天人。“宫中有玉树一株,围可合抱,本莹澈如曰琉璃,中有心,淡黄色,梢细于臂;叶类碧玉,厚一钱许,细碎有浓阴。常与女啸咏其下。花开满树,状类薝葡。每一瓣落,锵然作响。拾视之,如赤瑙雕镂,光明可爱。”

如果没有对现实里的人物和生活进行过长期观察,万难写出此类语句。对事物的细节刻画能力,能直接凸显出一位作家的文采功底和想象力,显然蒲松龄深谙此道。

聊斋里亦有不少男女之事,但作者只是点到即止,这方面倒没有去细致入微。

字中显画

与音乐的美妙一样,乐器的音色和旋律能编织出立体的画面,文字同样可以有此功效。

比如《崂山道士》这篇,“见一美人,自光中出,初不盈尺;至地,遂与人等。纤腰秀项,翩翩作霓裳舞。”

再如《婴宁》,“约三十余里,乱山合沓,空翠爽肌,寂无人行,止有鸟道。遥望谷底,丛花乱树中,隐隐有小里落。”

这是在看书吗?不,这不是。恍惚间,你会产生一种错觉,这是在看画,而且是会动的画。蒲松龄的画面塑造能力已达化境,书中此类桥段几乎每篇都有,妙笔生花之处极多,想来这也是聊斋让人上瘾的原因之一吧。

韵律美感

遣词造句也是一种艺术,像成蹊这等水平,粗陋不堪不值一提,真正大家写出来的东西,会让你有反复阅读、大声阅读的冲动,看完后脑中留有印痕,而且日后还会想不断重温,这就是带有韵律美感的文字。

“女以匕首望空抛掷,戛然有声,灿若长虹,俄一物堕地作响。生急烛之,则一白狐身首异处矣。”--《侠女》

“忽于繁烟黑絮之中,见一鬼物,利喙长爪,自穴攫一人出,随烟直上。瞥睹衣履,念似娇娜。乃急跃离地,以剑击之,随手堕落。忽而崩雷暴裂,生仆,遂毙。”--《娇娜》

如果不相信,你大可以放声朗读一下上述两段,先是瞬间被文字代入场景内,继而发现你已经置身于人鬼的战圈中了,最后才是一种朗朗上口之感,或排比造势或抑扬顿挫,气象万千,读罢周身畅快。

用词奇准

出现词不达意,多是用词不准所致,在用词精准度这一指标上,蒲松龄是教科书级别的。

“蹑迹而窗窥之,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巉巉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

这里有必要放上《画皮》的白话文:他蹑手蹑脚走到窗边向里面偷看,但见一只恶鬼,脸色发青,牙齿尖得像锯齿一般,那鬼把一张人皮铺在床上,手拿一支彩笔在上面描画,画好以后,把笔扔在一旁,双手举起人皮,像抖衣服一样披在身上,顷刻间化成一位女子。

一连串动词,蹑、窥、铺、执、掷、举、振、披,奇准无比,令人拜服。

同样的手法在《促织》内也有展现,“成益愕,急逐趁之,蟆入草间。蹑迹披求,见有虫伏棘根。遽扑之,入石穴中。掭以尖草,不出;以筒水灌之,始出,状极俊健。逐而得之。审视,巨身修尾,青项金翅。大喜,笼归,举家庆贺,虽连城拱璧不啻也。”

前者是厉鬼化美女,后者是成名逮蟋蟀,两个过程均将动词、名词和形容词用得传神到位,可谓神乎其技。

看聊斋你需要一张结实的桌子,因为时不时总会拍案惊奇,像《席方平》、《骂鸭》、《马介甫》、《莲香》、《翩翩》等篇的情节设计,奇思妙想脑洞大开,能让你把桌子拍到散架,然后再拍大腿,最后腿也拍肿。

个人认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誉,蒲松龄实至名归。一部聊斋,诗歌的浪漫,小说的凄美,人性的光辉,警醒的道理,兼而有之,它是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集大成之作、另类之作和巅峰之作。

抛开小说家的身份,蒲松龄还是一位音乐达人,他尤其擅长创作俚曲,也就是民间歌曲。清朝时,蒲松龄写的歌在他老家山东淄博流传甚广。

蒲松龄在世时,虽然聊斋已经不胫而走天下皆知,但他除了在老家略有名气外,其成就和贡献并未得到应有的肯定。希望今天有更多人能感受到聊斋之美,可能这也是作者唯一的心愿了。

对了,都说人鬼殊途,你觉得,谁更可怕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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